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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理财规划师的信托关系复习

关于信托关系这方面的知识大家有复习了吗?下面yjbys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三级理财规划师的信托关系复习,仅供大家来参考。

三级理财规划师的信托关系复习

  一、信托概念

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以及一定的目的而将其财产权转移转于受托人,由受托人依其意愿进行管理,处分而使收益归于受益人或实现特定目的这行为。

  二、信托关系的基本内容

1、设立依据:绝大多数信托依委托人的'意思表示而设立(合同设立和遗嘱设立两种)

2、信托目的:是指通过信托的实施所要达到的目的

3、信托合同

4、信托主体: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受益人即享受信托财产利益的人。

5、信托客体即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的特性:可转让性、独立性也叫排他性)

信托的终止情形:(1)信托可因信托目的实现或者不能实现而终止。(2)信托也可因信托期限届满而终止。(3)信托可因当事人协商同意解除而发生终止。

  三、信托的作用机制

1、风险隔离

2、第三方管理(消极管理、积极管理、连续管理)

3、权益重构

  四、信托与相近概念的区别

1、信托与代理

2、信托与行纪

3、信托与赠与

  五、信托关系人的权利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知情权、变更信托财产管理方法权、撤销权、解任受托人权。

义务:(1)财产转移的义务;(2)保证信托财产合法性的义务;(3)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义务;(4)支付报酬或费用的义务。

2、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3、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

受益人的权利:享有信托受益权、信托收益抛弃权、转让信托受益权。

主要的个人信托类型:婚姻家庭信托、子女监护信托、遗产管理信托、养老保障信托、人寿保险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