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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考点集锦

证券从业考试基础知识你知道有哪些呢?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考点集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考点集锦

  【知识点一】

1、 再贴现率又是基准利率。

2、 财政政策对股票价格影响有4个方面:

(1) 通过扩大财政赤字、发行国债筹集资金,增加财政支出,刺激经济发展;或是通过增加财政盈余或降低赤字,减少财政支出,抑制经济增长;

(2) 通过调节税率影响企业利润和股息;

(3) 干预资本市场各类交易适用的税率;

(4) 增减或减少国债的发行量。

3、 汇率上升――即本币贬值;汇率下降――即本币升值。

4、 我国《证券法》规定:因突发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

5、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6、 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7、 股东行使重大决策参与权的途径: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8、 股东大会一般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当出现董事会认为必要、监事会提议召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等情形时,也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9、 股东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0、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知识点二】

1、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 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4、 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的选举,矫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存在的弊端。按这种投票制度,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代表的表决权数不是一个,而是与待选董事的人数相同。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待选董事人数的乘积。投票时,股东可以将其表决权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通过这种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能够使中小股东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避免大股东垄断全部董事的选任。

5、 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分为5类:

(1) 增发新股、发行可转债、配股(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2) 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价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

(3) 股东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4) 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5) 在上市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6、 2004年2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规定: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

7、 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8、 股东可以亲自投票,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9、 普通股票股东拥有:公司盈余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

10、 普通股票股东行使资产收益权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法律上的限制、其他方面的限制。

  【知识点三】

1、 一般国家的红利支付原则:只能用留存收益支付;股利支付不能减少其注册资本;公司在无力偿债时不能支付红利。

2、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在支付普通股票的红利之前,应按如下顺序分配: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公积金。

3、 公积金一般指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4、 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5、 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6、 法定公积金,也叫强制公积金,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必须提取的公积金。

7、 任意公积金又称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于法定公积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积金。

8、 法定公益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注: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法定公益金已经取消,改为任意公积金的内容。

9、 红利支付的其他限制:公司对现金的需求,股东所处的地位,公司的经营环境,公司进入资本市场获得现金的能力。

10、 一般公司剩余资产在分配给股东前,按下列顺序支付:支付清算费用――支付公司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付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按比例分配给股东。

  【知识点四】

1、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按照比例分配给股东。

2、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其他权利。

3、 除了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以外,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还有以下主要权利:

(1)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2)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依法转让。股东转让股份应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转让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限制。)

(3) 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购新股。股东大会应对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作出决议。(股东这一权利又称为优先认股权或配股权)

4、 赋予股东优先认股权的目的:一是保证普通股票股东在股份公司中保持原有的持股比例;二是能保护原普通股票股东的利益和持股价值。

5、 享有优先认股权的股东可以有3个选择:一是形式此权利来认购新发行的普通股票;二是将该权利转让给他人,从中获得一定的报酬;三是不行使此权利而听任其过期失效。

6、 普通股票股东是否具有优先认股权,取决于认购时间与股权登记日的关系。

7、 附权股(含权股):在股权登记日之间的股票。认购该股票的股东有优先认股权。

8、 除权股:在股权登记日之后的股票。认购该股票不享有优先认股权。

9、 优先股票是特殊股票中最重要的一种。

10、 优先股票的特征:股息率固定、股息分派优先、剩余资产分配优先、一般无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