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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社会工作介入大学生自杀危机分析

在高校学生工作中引进社会工作的知识和技巧,通过开展针对性的个案和小组,以及对辅导员等学生工作者进行工作方法的培训,既可以弥补现有学校干预机制专业性的不足,又可以有效的干预危机,预防大学生自杀事件发生或减轻已发生事件的影响。那么,下文由小编为大家提供学校社会工作介入大学生自杀危机分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学校社会工作介入大学生自杀危机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处在学生角色和职业人角色转换关键期的大学生,面临着来自价值观念、人际关系、未来选择等诸多方面的冲击和压力,容易因大学生活不如期待,产生心理落差,滋生抑郁、焦虑的情绪。情绪困扰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疏导,就会累积,再遇上负能量事件作为导火索,有的大学生就可能会做出不理智的行为。自杀,作为一种常见不理智行为,不仅给家庭带来巨大打击、对周围人群造成心理阴影、造成国家的人才损失和资源浪费,还会起到不良示范作用,使社会对大学生群体的评价降低,甚至诱发模仿性自杀。

社会工作主张“助人自助”,能够运用专业方法发掘案主潜能,使其回归正常生活。它作为一种干预自杀危机的新视角,正逐渐获得关注,但具体的介入方法仍在探索之中,尚未建立完善的理论和实践体系。

  二、高校环境的重要影响性分析

社会学家认为“人在情境中”,每个人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个体,个人问题与其所处环境有密切的关系。从生态系统理论的观点分析,大学生所处的外部环境主要是学校,高校环境在大学生的行为问题中,处于较为重要的影响地位。

高校校园环境中对大学生影响较大的,主要是学业、人际关系和教学管理工作三个部分。

首先,大学开放的学习环境和高中封闭的学习氛围之间存在较大差别,一些大学生不能适应,无法合理规划学习时间,缺乏自我约束,就会承受较大的学习压力。如果出现挂科、补考、作弊甚至因此失去学位证或被退学,有的大学生难以承受就可能走上绝路。除学习外,人际交往也是校园生活的重点,寝室关系、班级关系、社团关系等都需要去妥善经营。现在很多大学生都是独生子女,缺乏足够人际交往经验和处理矛盾冲突的能力,还容易以自我为中心,就可能会陷入被孤立、被排挤的处境,导致社会支持系统的缺失,甚至丧失对生活的`信心。同时,高校的教学管理工作也是构建校园环境的重要环节,有的高校只关注教研成果和学生的学业成绩,处理学生工作过于制度化,缺乏对学生心理状态变化的重视。另外由于心理健康教育、责任感教育、挫折教育和生命教育相关课程的缺失,大学生不能获得正确的价值观引导,遭遇挫折时就容易轻易放弃生命。

  三、学校社会工作介入干预的途径

学校是预防和治疗大学生行为问题的主要阵地。在校园中出现适应困难甚至因此出现自杀危机的大学生,也需要在学校中得到关注和治疗。学校社会工作作为一种新的介入形式,拥有独特的干预介入技巧。与高校心理咨询师不同的是,社工不仅关注引起危机的个人因素,还更多的着眼于大学生与其所处环境间的互动,创造有利于化解危机的外界条件。其具体的介入途径主要有个案工作模式、小组工作模式,以及对学生工作者开展专业知识培训。

(一)个案工作介入方法

大学生出现自杀危机往往由于遇到了困境,即应激事件。出于隐私和自尊考虑,一对一、以问题解决为中心的个案服务是学校社工较多采用的介入途径。增能社会工作理论认为,个人的无力感来源于环境的阻碍,这种阻碍可以被改变,服务对象是有能力、有价值的。在个案过程中,社工需要同服务对象,即案主建立合作性的伙伴关系,发掘并增强其自身能力。

学校社工个案介入的主要步骤是:引导宣泄情绪、建立专业关系,了解案主的问题;澄清非理性观念,激发改变的欲望;提供建议、帮助制定改变计划书;链接资源,建立社会支持网络;个案跟进,强化信心,帮助成长等。在个案进程中,社工的保密原则需放在案主的基本权利生命权之后,即要以保证当事人安全为首要目标,不能轻易答应保密。

个案介入初期,社工通过一两次的谈话帮助案主排遣负面情绪,积极倾听,识别导致产生自杀倾向的因素,评估问题的严重程度。这一阶段需依从案主,不要辩论或评价,表达支持和接纳,与其建立起良好的专业关系。同时,在每次谈话结束后要与案主做约定,得到“不自杀”的承诺。在专业关系建立之后,需澄清非理性观念,帮助案主正确认识自身处境。例如有的大学生认为,自杀一了百了,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社工就要提醒他们,自杀行为是对困难的逃避,不仅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还会给家人朋友带去无法挽回的伤害。

发觉案主想法开始积极转变时,社工需要协助他想出合理的解决方法,制定计划和目标,帮助案主树立信心。这时,社工是合作者,案主是计划的主导者和实施者,社工需使其放下心理上对社工的依赖,提供他在解决问题中自我成长的机会。社工还要对可能的困难进行预测,提前告知案主,避免他在实际操作时产生畏惧心理。制定完计划后,就要督促案主将计划书付诸实施。在介入过程中,持续链接社会资源也很必要,例如老师和同学,帮助案主构建起社会支持网络。因为社会支持对应激起缓冲作用,有利于维持良好的情绪体验。所以让案主感受到良好的社会支持,可以缓解其危机状态,巩固已达成的干预成果。

个案总有结案的一天,因此在介入过程中,社工需要加强案主能力的锻炼,让案主参与自身问题的解决,使其在结案后仍能继续成长。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介绍案主来社工室或校外的NGO组织做志愿者,使他在助人中提升价值,实现自我成长,以保持个案的成果。正如居斯考所说:“助人的目标是要困境中的人受益,强调能使当事人产生改变的能力。” 上述介入过程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方法,以问题解决为核心,关键在于运用个案工作技巧和链接资源。但在“个别化”价值原则的指导下,社工根据每个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具体的介入工作可能会有所不同。

(二)小组工作介入方法

针对曾经目睹过自杀事件的大学生或自杀者的同学好友,为了避免他们产生心理阴影从而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甚至模仿自杀行为,同样需要社会工作者的介入。由于他们具有同质性,即都是大学生,都与自杀者之间存在联系。所以可以运用小组工作方法进行介入,来引发情感上的共鸣,组员间相互支持和鼓励,最终实现共同成长。

小组工作者在工作初期为组员介绍小组目标和干预过程,申明保密原则,澄清组员的问题,消除大家对小组的疑惑。再通过各种小组活动形式让大家互相介绍、互相熟悉,一起制定小组规则,使组员对小组产生信任感。然后小组领导者就需要鼓励组员回忆当时的情境并揭露自己最痛苦的想法,帮助他们宣泄隐藏着的负面情绪。因为小组成员拥有相似的经历,比较容易相互理解和陪伴,有利于缓解组员们的心理负担和压力。在组员表达的过程中,社工需要注意澄清他们的非理性观念,提高他们生命意识和心理素质,预防或治疗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了的心理困扰与认知偏差行为。

(三)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培训

除了通过学校社工对大学生自杀危机进行直接干预之外,还可以对高校的一线学生工作者,如辅导员、班主任等开展社会工作方法的培训,达到预防问题和间接干预的效果。因为他们是与学生关系最近的人,最能清楚地了解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和心理状况。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可以避免非科学化操作。同时将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学生工作,也有助于尽早发现可能出现危机的同学,化解矛盾和问题,预防自杀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