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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教材考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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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教材考点解析

  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考点解析

1、注册建造师与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区别。

2、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

3、注册建造师的有效期:3年

4、变更注册时有效期的计算:变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

5、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情形:(1)工程施工管理文件;(2)质量合格文件。

6、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7、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

8、监督管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二、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考点解析

1、具体法律的部门归属

如合同法属民法;公司法属商法;建筑法属经济法;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等。

2、各法的制定机关:

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性规章:省政府、省会所在的市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

3、法的效力等级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三、宪法考点解析

1、公民基本权利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2、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

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

监督权: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

3、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服兵役;依法纳税。

  四、民法考点解析

1、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2、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3、何谓自然人: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4、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5、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6、精神病人行为能力的判断:不能辨认为无行为能力;不能完全辨认为限制行为能力

7、法人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8、法人与其他组织的最主要区别: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9、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法人的分机机构(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企业的内设机构不是其他组织,如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10、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种类: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五、物权法考点解析

1、物权的分类:自物权(所有权);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抵押的特点: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质押的特点: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3、在建工程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4、浮动抵押中抵押财产的确定时间:

(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5、抵押权与承租权的冲突解决方案:

(1)先出租后抵押:租赁权优先实现(买卖不破租赁);

(2)先抵押后出租:抵押权优先实现

6、抵押权的实现:除折价外,只能由法院拍卖和变卖抵押物。

质权的实现:质权人可自行拍卖和变卖质押物;但质权人不行使质权时,出质人拍卖和变卖质押物要通过法院

留置权的实现:不需要通过法院,但有至少2个月的留置期。

7、建设用地抵押后新增建设物的处理:新增建筑物不是抵押财产,但应一并处分,新增建筑物价款抵押权人不能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