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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招聘管理制度

职场2.2W

1. 目的:规范公司人事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

人事部招聘管理制度

2. 范围:公司各部门

3. 内容:

3.1 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承办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人事资料的保管,以及职务任免、调配、评定、解聘的报批手续。

3.2 人事编制

3.21 公司的人事编制要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因事设岗、因岗定人,公司各部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编写人事计划,公司按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科学、有计划地设置机构和编制。

3.2.2 公司的人员编制每年确定一次,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作出增减调整。由人力资源部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调整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3.3 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

3.3.1 公司用人实行“公开招聘”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员工的招聘由各部门根据公司编制和工作需要拟订招聘计划书,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3.3.2 录用条件

年满16周岁以上,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身体健康;

没有赌博、酗酒、吸毒以及其他不良习惯;

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从业心态;

具备胜任工作必备的技能

3.3.3 公司面试程序:

公司招聘普通员工,须填《员工登记表》,经人力资源部初试合格的人员,5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者携带个人证明文件和照片到公司进行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合格的人员当天由用人部门和总经理面试,3天以内给予对方答复。

公司招聘部门经理以上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初试合格的,5个工作

日内由总经理面试,3天以内给予对方答复。

总经理特别推荐的人选可由总经理与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直接沟通后,直接到人力资源部报到

新员工到公司上班的第一天, 应先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办理有关入职手续,凭人力资源部开具的《上岗通知书》到指定部门上班。

用人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一位员工作为新员工的入职指导人,协助新员工迅速适应公司环境,认可并遵守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

公司新员工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关系。新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须提前3天提出。

计件工资的员工不约定试用期。计时工资的员工试用期1个月,其岗位工资按同岗位员工的80%发放,基本工资和补贴与正式员工相同,试用期满后岗位工资全额发放。

试用期员工的转正由员工本人填写转正申请书,用人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分别加意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后转交行政部备案。

3.4 劳动合同

3.4.1 员工入职3天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合同使用广东省劳动保障局统一制定的《劳动合同书》。

3.4.2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1年,含试用期1 个月(计时员工适用),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员工有提出要求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4.3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1个月通知员工,否则应发放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公司符合劳动法规辞退员工、员工主动辞职的.不发放经济补偿费。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1个月通知公司,确因不可抗力原因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经公司审核同意后,可以提前离职。

3.4.4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若按规定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支付金额最高为汕头市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且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4.6 普通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签发《辞职表》,管理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由分管副总或总经理签发《辞职表》,按离职程序到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办理交接手续,填具交接清单,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凭人力资源部开具

的《离职人员领取工资通知单》到财务部领取最后工资和按规定可领取的经济补偿金。

3.5 员工福利待遇

3.5.1 公司员工的工资、补贴和津贴按薪资管理制度执行。

3.5.2 员工按规定享有带薪休假,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和薪资管理制度执行。

3.5.3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并根据工种的不同有选择地办理商业保险。参保员工享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或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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