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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

项目实施汇报材料

鲁甸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现有人口40.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8.9万人,有富余劳动力10.8万人,而全县贫困人口达15万人之多,形成了我县丰富的人力资源与贫困并存的现状,对此,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明确了一位政府领导专抓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并于2004年成立了鲁甸县农村人力资源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核定编制6个,现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在编在职4人,借调4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各乡镇也相应建立农村人力资源工作站,并明确一名乡级分管领导,村级设立农村人力资源工作信息员。通过四年来的工作积累,县人力办在外宣方面,建立了农村人力资源网站;在服务方面,初步建立了农民工集中地的联络站点、成立了务工人员服务中心和村内务工人员培训学校,近期正筹备成立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促进会。

2008年1—8月,我县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2744人,转移输出就业10506人,转移率82.4%;全县累计转移务工人员100869人(其中有序转移64659人),实现务工工资性总收入达4.9亿元,工资性纯收入2.8亿元。今年我县实施的农村劳动力培训项目主要有:7000人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400人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示范基地培训、2000人的.阳光工程培训和7000人次的务工人员试点夜校培训。其中阳光工程项目,我县2004年实施了4000人的培训任务,项目资金为40万元,培训工种开设了保安、家电、家政服务、酒店服务和建筑安装等专业,经培训后转移到广东、浙江、昆明等省市及本县内共3579人,转移率达89%。

今年,我县阳光工程培训任务为2000人,项目资金74万元。在项目实施前,我们按《云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评审认定县职业中学和农业机械化学校为该项目的两个培训机构,并对培训机构明确了项目要求,确保在今年12月前圆满完成项目实施任务。各培训机构也根据培训任务、培训对象、培训工种和培训时间等方面作了充分准备,编制了培训教材,制定了教学实施计划,确保每期培训时间在20—180天,培训农民职业资格证书持证率在30%以上、转移就业率不低于80%;两个培训机构根据工种分别实施培训,县职业中学完成培训1500人,其中:家电维修工130人、计算机应用技术120人、钢筋工160人、砌筑工160人、混凝土工130人、餐饮服务200人、十字绣技术600人;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完成培训500人,其中:拖拉机驾驶员350人、农机操作手150人。培训后,混凝土工、钢筋工、砌筑工主要转移至鲁甸县金材建筑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工主要转移至鲁甸县万豪大酒店,计算机应用技术工、家电维修工主要转移至福建省莆田市德信电子厂,十字绣技术工主要转移至昭通金沙绣艺有限责任公司,拖拉机驾驶员、农机操作手以提高技能自谋职业为主。

在实施中,我们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制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项目资金管理,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第一课”制度和补助资金公示制度。该项目自7月底实施以来,现已培训662人,占任务数的33%,其中十字绣技术培训23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