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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理论与实务辅导:价格鉴证结论书

价格鉴证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从事涉案标的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工作的专业人员。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价格鉴证师理论与实务辅导:价格鉴证结论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价格鉴证师理论与实务辅导:价格鉴证结论书

价格鉴证师理论与实务辅导:价格鉴证结论书

1、价格鉴证结论书

价格鉴证结论书是指价格鉴证机构根据委托方的委托,对价格鉴证标的实施价格鉴证以后,按照规定程序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价格证明书,也是价格鉴证活动的结果及价格鉴证法律效力和作用的集中体现。

涉案物品结论书的特点:

(1)具有特定的书面形式

(2)是鉴证机构和人员从科学角度对涉案物品的价值问题提出的分析判断

(3)仅限于解决涉案物品的价值问题,不提供法律意见

(4)较强的客观性

2、价格鉴证结论书的14项内容

价格鉴定书具有规范的格式,主要包括14项内容:

“标目基定依法过,结限声日机人附;写对标题和引语,签名结尾莫疏忽。”

(1)标的:名称、基本特征、实体状况、权益状况

(2)目的:目的和应用范围,一个结论书只能应用于一个目的

(3)基准日

(4)定义:说明采用的价格标准和结论书用价格内涵

(5)依据:法律法规、委托方提供的材料、鉴证机构收集的材料

(6)方法: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和专家咨询法

(7)过程:技术环节

(8)结论:最终结果

(9)限定条件:说明对未来的预期,或者对难以确定事项的`必要假设和限定,以及他们可能对结论产生的影响

(10)声明

a说明结论受限定条件的限制

b说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

c 结论仅对本次委托有效,不作他用

d 鉴证人员与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e 若有异议,15日内提出

f 其他声明

(11)作业日期:从正式接受委托到结论书发文日期

(12)鉴证机构

(13)鉴证人员

拓展资料:

设立背景

1999 年 6 月,依据《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 1999 〕 66 号),国家开实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2001 年 11 月,人事部办公厅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 2002 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 2001 〕 94 号)中,对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部分调整。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价格鉴证师主要从事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鉴定、公证等,其业务活动直接关系到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办案质量,对市场价格的形成也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师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免一科)条件

对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只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为前一年的5、6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流程

(一)报名参加考试者应填报《价格鉴证师资格认定考试审查表》(以下简称《审查表》)一式两份,并附下列材料:

1.价格鉴证人员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所在价格鉴证机构的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三张。

(二)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后,分别在报名资格合格者的《审查表》上加盖印章。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价格鉴证师资格认定考试报名统计表》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备案。

(三)资格审查合格者持《审查表》及有关材料到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有关手续。

报考资料

(一)《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及考生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

(三)近期二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条第6款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全国统一考试相关专业的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

(五)符合报考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关中级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须提交全国统一考试相关专业的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

(六)外省市转入的报考人员需备齐上述报考人员所需材料重新审核,并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价格鉴证结论书考试目的

考核应考人员依据国家现行法规和价格政策及价格鉴证的理论与方法,对一般物品、无形资产、异常物品及灭失物品等涉案物品进行评估鉴证和对价格鉴证结论书、价格鉴定技术报告进行复核裁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