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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证券从业《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资料

证券市场以证券发行和交易的方式实现了筹资与投资的对接,有效地化解了资本的供求矛盾和资本结构调整的难题。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2017证券从业《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资料,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2017证券从业《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资料

 证券经纪人

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

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界定如下:“证券经纪人,是指接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这一界定有三层含义:

(1)证券公司与证券经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证券经纪人应根据证券公司的授权开展范围内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证券公司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证券经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证券经纪人是自然人,不能是机构或团体。

(3)证券经纪人只能是证券公司的代理人而不能是员工或居间人,证券公司委托公司以外的自然人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只能采取证券经纪人的形式,不能采取居间人等其伯形式。

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的要求:

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在所服务证券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清晰、准确、客观地向客户介绍证券市场和证券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与证券投资和交易有关的政策法规、基础知识、业务流程,帮助客户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

(2)如实向客户传递所服务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证券类金融产品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不夸大、歪曲、隐瞒、遗漏有关内容。

(3)向客户充分提示证券投资的风险,提示客户不要超越自身风险承担能力从事证券投资活动。

 考点练习:

1、下列经纪人的执业行为,错误的`是( )。

A.向客户介绍证券公司的基本情况

B.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C.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担保

D.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证券经纪人应当在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和证券公司授权的范围内执业,不得有下列行为:(1)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2)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3)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4)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5)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6)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7)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8)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9)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2、下列符合证券公司对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的是(  )。

Ⅰ.从事技术、风险监控、合规管理的人员不得从事营销、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等业务活动

Ⅱ.营销人员不得经办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业务

Ⅲ.技术人员不得承担风险监控及合规管理职责

Ⅳ.与客户权益变动相关业务的经办人员之间,不须建立制衡机制

A.Ⅰ、Ⅱ

B.Ⅰ、Ⅱ、Ⅲ

C.Ⅰ、Ⅱ、Ⅳ

D.Ⅰ、Ⅱ、Ⅲ、Ⅳ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Ⅳ项,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务人员管理和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规范证券经纪业务人员行为。与客户权益变动相关业务的经办人员之间,应当建立制衡机制。

 禁止性行为规定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的禁止行为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不得有下列行为:

(1)采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

(2)采取抽奖、回扣、赠送实物等方式诱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

(3)与客户分享投资收益、分担投资损失。

(4)使用除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外的其他账户,代委托人接收客户购买金融产品的资金。

(5)其他可能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证券公司从事代销金融产品活动的人员不得接受委托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的禁止性行为规定

一般性禁止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

(2)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5)贬损同行或以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6)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贿赂。

(7)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

(8)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

(9)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

(10)泄露客户资料。

(11)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特定禁止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2)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分担证券投资损失,或者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3)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4)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投资顾问相关人员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遵循的执业规范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市公司调研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事先履行所在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审批程序。

(2)不得向证券研究报告相关销售服务人员、特定客户和其他无关人员泄露研究部门或研 究子公司未来一段时间的整体调研计划、调研底稿,以及调研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计划、研究观点的调整信息。

(3)不得主动寻求上市公司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未公开重大信息。

(4)被动知悉上市公司内幕信息或者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对有关信息内容进行保密,并及时向所在机构的合规管理部门报告本人已获知有关信息的事实,在有关信息公开前不得发布涉及该上市公司的证券研究报告。

(5)在证券研究报告中使用调研信息的,应当保留必要的信息来源依据。

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规范

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珍视和维护保荐代表人的职业声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保荐代表人应当维护发行人的合法利益,对从事保荐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发行人信息保密。保荐代表人应当恪守独立履行职责的原则,不因迎合发行人或者满足发行人的不当要求而丧失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得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实施非法的或者具有欺诈性的行为。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不得以任何名义或者方式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不能减轻或者免除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的责任。

 考点练习:

1、按照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的规定,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的活动有(  )。

Ⅰ.从事内幕交易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活动

Ⅱ.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和信息优势,单独或者合谋串通,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误导和干扰市场

Ⅲ.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做出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扰乱证券市场

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A.Ⅰ、Ⅱ

B.Ⅲ、Ⅳ

C.Ⅰ、Ⅱ、Ⅳ

D.Ⅰ、Ⅱ、Ⅲ、Ⅳ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除Ⅰ、Ⅱ、Ⅲ、Ⅳ四项外,证券业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的活动还包括:①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②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贿赂,如接受或赠送礼物、回扣、补偿或报酬等,或从事可能导致与投资者或所在机构之间产生利益冲突的活动;③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④利用工作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输送利益,损害客户和所在机构利益;⑤违规向客户做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⑥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⑦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2、按照《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的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的从业人员( )。

A.禁止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B.可以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

C.可以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

D.可以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的从业人员的禁止性行为包括:不可以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不可以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更不可以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