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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考点

证券资格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是进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考点,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考点

 资产管理业务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

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客户资产。

(2)向客户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3)以欺诈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方式误导、诱导客户。

(4)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操作。

(5)以转移资产管理账户收益或者亏损为目的,在自营账户与资产管理账户之间或者不同的资产管理账户之间进行买卖,损害客户的利益。

(6)自营业务抢先于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交易,损害客户的利益。 (7)以获取佣金或者其他利益为目的,用客户资产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

(8)内幕交易或者操纵市场。

(9)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资产管理业务客户资产托管的基本要求

资产托管机构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托管业务,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安全保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2)执行证券公司的投资或者清算指令,并负责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运营中的资金往来。

(3)监督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经营运作,发现证券公司的投资或清算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者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应当要求改正;未能改

正的,应当拒绝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出具资产托管报告。

(5)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合法合规原则:

1、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内部控制,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客户资产的安全。

2、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3、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应当使用自有资金或则依法筹集的资金,向客户融券,应当使用自有证券或则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证券

集中管理原则

证券公司对融资融券业务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和主要管理职责应集中于证券公司总部。

公司应建立完备的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制度、决策与授权体系

操作流程和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体系。

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原则上按照董事会-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的架构设立和运行。

董事会负责制定融资融券业务的基本管理制度,决定于融资融券业务有关的部门设置及各部门的职责,确定融资融券业务的总规模。

独立运行原则

证券公司应当健全业务隔离制度,确保融资融券业务与证券资产管理、证券自营、投资银行等业务在机构、人员、信息、账户等方面相互分离、独立运行。

岗位分离原则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前、中、后台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各主要环节应当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和岗位负责。负责风险监控和业务稽核的部门岗位应当独立与其他部门和岗位,分管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监管风险监控部门和业务稽核部门。

 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已满3年。

(2)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识别、控制和防范业务经营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

(3)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2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

(4)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注册资本和净资本符合增加融资融券业务后的规定。

(5)客户资产安全、完整,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效实施,客户资料完整真实。 (6)已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7)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最近1年未发生因公司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事故,融资融券业务技术系统已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组织的测试。(8)有拟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适当数量的专业人员,融资融券业务方案

和内部管理制度已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专业评价。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提交的材料

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材料,同时抄报注册地证监会派出机构:

(1)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申请书

(2)股东会(股东大会)关于经营融资融券业务的决议。

(3)融资融券业务方案、内部管理制度文本和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的选择客户的标准。 (4)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业务人员的名册及资格证明文件。 (5)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已通过专业评价的证明文件。

(6)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出具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技术系统已通过测试的证明文件。

(7)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在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申请书上签字,承诺申请材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申请材料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证券公司信用账户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主要包括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

1、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持有的拟向客户融出的证券和客户归还的证券,不得用于证券买卖。

2、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产生债权的证券。

3、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用于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结算

4、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资金结算

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主要包括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

1、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证券公司拟向客户融出的资金及客户归还的资金

2、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用于存放客户交存的、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产生债权的资金

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申请、客户征信调查、客户的选择标准

客户的申请

客户要在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由客户本人向证券公司营业部提出申请。客户申请应向证券公司营业部提交证券公司规定的相关材料,一般包括融资融券业务申请表、有效身份证文件、已在营业部开立的普通自己账户和证券账户、融资融券担保品证明、客户具有支配权的资产证明、住址证明等客户征信所需的相关材料。机构客户还需提交公司章程、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

营业部受理客户申请后应按公司规定的审核、审批流程对客户进行征信】评估和授信审批。

客户征信调查

证券公司应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和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并以书面和电子方式以记载和保存。

客户征信调查的内容一般包括:客户基本资料、投资经验、诚信记录、还款能力、融资融券需求

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和证券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

客户的选择

客户选择标准:

1、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要求客户在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开设普通证券账户并从事交易满半年以上

2、账户状态。客户开户手续齐全、资料完备、资金账户与证券账户对应关系清晰,交易结算状态良好。

3、信誉状况,客户信誉良好,无重大违约记录

4、资产状况,具有符合要求的担保品和较强的还款能力

5、投资风格及业绩,投资风格稳健,无重大失误和损失,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

6、关联关系,非证券公司股东或关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