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萃馆

位置:首页 > 范本 > 书信函

小学有偿家教承诺书

书信函6.09K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成中学教师违规办班、带生、有偿家教管理的通知

小学有偿家教承诺书

各位教职工: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树立学为人师、行为生范的教师高尚职业形象,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15〕150号)、《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浙教人字〔2015〕132号)、《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义乌市教育系统教职工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义政发〔2015〕91号)及市教育局《关于违规办班和教师带生、有偿家教的处理办法》精神,现就禁止我校教职工违规办班、带生、有偿家教等管理进行自查和承诺。

一、成立学校禁止带生、违规办班、有偿家教管理小组:

组 长:王伟庆副组长:赵文斌

组 员:丁向斌王加顺傅旭琳

二、学校对校内外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89919601举报邮箱:#url#

三、检查方式: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定期检查是指在期初和期中、期末阶段对教职工违规办班、带生、有偿家教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指根据有关情况,学校组织不定期的检查。

四、违规处理办法:

经学校查实教职工确实有违规办班、带生、有偿家教的行为,将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违规办班和教师带生、有偿家教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学校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校长用)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特作出如下承诺:

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体育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推介、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禁止为亲属或他人提供方便进行进行不法有偿家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

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学校:绣惠镇回北小学校长:

2015年7月

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

根据市、区主管部门坚决抵制有偿家教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锦绣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区抵制有偿家教文件精神,依法执教。

二、不利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举办有偿家教班。

三、不利用学校资源,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四、不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未经学校同意,不擅自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任课。

六、不违反有关政策规定,从事其他有偿家教活动。

七、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八、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处理。

承诺人:

2012年9月日

利通一小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吴忠市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利通一小禁止有偿家教协议书》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二00九年月日

东卫二校禁止有偿家教师德承诺书

为有效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在全社会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我承诺:

1、坚决不把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普通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2、决不从事有偿家教,尤其不以办班形式进行有偿家教,更不对所任班级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他人举办的有偿家教;教师之间不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为其他社会人员、组织介绍有偿家教并从中获利。

3、坚决不擅自受聘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4、愿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凡经查实有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愿遵照有关规定的处理办法,自行接受严肃处理。

承诺人:

20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