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点: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导语: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或者证券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造成严重后果的是要以刑法罪论处的,大家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犯罪构成
要点:客体要件
内容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要点:客观要件
内容: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1)所谓提供,是指将虚假的有关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故意传播或扩散。
(2)所谓伪造,在这里是指按照证券、期货交易记录的特征包括形式特征如式样、格式、形状等内容特征,采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石印等各种方法,制作假交易记录冒充真交易记录的行为。
(3)所谓变造,是指在真实交易记录的基础上,通过涂改、剪接、挖补、拼凑等加工方法,从而使原交易记录改变其内容的行为。
(4)所谓销毁,是指将证券、期货交易记录采用诸如撕裂、火烧、水浸、丢弃等各种方法予以毁灭。
(5)所谓诱骗,是指采取提供虚假的信息或将交易记录加以销毁的方式,以对投资者进行欺骗、引诱、误导,从而骗取投资者信任使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行为。
(6)本罪为结果犯,只有因行为人的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的行为造成了实际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本罪。否则,即使有上述行为,但没有造成实际损害后果或者虽有实际损害后果但不是严重的后果,都不能构成本罪
要点:主体要件
内容: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单位,才能构成本罪。非上述人员、单位不能构成本罪而成为本罪主体
要点:主观要件
内容: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为虚假信息而故意提供或者明知是证券、期货交易记录仍决意伪造、变造或者销毁,并且具有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
2017年考点精讲:证券市场行政法规讲解
导语:在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中,关于行政法规的考点内容你知道多少?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内容你都知道了吗?(一)《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包括总则、设立与变更、组织机构、业务规则与风险控制、客户资产的保护、监督管理措施、法律责任和...
-
解读2016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大纲
2016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发生了哪些变化呢?下面小编为大家解读吧!一、证券从业改革前考试通过有效性的问题答:一个原则,证券从业改革前成绩全部长期有效,不存在以前白考的问题!但是值得说明的是,要获得入门资格,必须要通过证券基础知识这一科的!就算你之前通过了...
-
四个回合通读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教材
正所谓一切考题都来源于教材,所以看书是很重要的。而看书也是有方法的,大致可以分四个回合,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第一回合通读:从头至尾认真的、一字不落的阅读,不需要你对知识点记忆和理解有多么透彻,只要求对教材的体系、内容、框架有个大致的了解;第二回合:结合网...
-
2016证券从业考试《基本法律法规》训练及答案
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的2016证券从业考试《基本法律法规》训练及答案,大家可以来做一做,提高做题的速度和巩固一下知识。第1题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有关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受到聘用机构处分的,该机构应当在处分后()日内向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