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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与青少年社会工作知识概论

关于儿童社会工作就是社会工作者根据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成长、发展的需要,以专业的价值为指导和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充分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对儿童开展的助人服务活动。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儿童与青少年社会工作知识概论,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儿童与青少年社会工作知识概论

  第一节 儿童社会工作概述

  一、儿童年龄的界定

l 1、年龄段:0~14岁

l 2、工作体制

l 0 ~5岁,由全国妇联组织负责,在各妇联组织中设立有专门的儿童工作部门;

l 6 ~14岁,由共青团组织负责,在共青团组织里建立有少年儿童工作部。

儿童的特点:

生理特点:成长性、基础性

心理特点:发展性、依恋性、可塑性

行为特点:探索性、模仿性

  二、儿童的需要

生存的需要、爱的需要、学习的需要、游戏的需要、社会化的需要、被保护的需要

  三、儿童的成长、面临问题及资源

(一)婴儿期(0-1岁)如何避免疾病困扰以及保障生命安生等,主要是生理层面的。

(二)幼儿期(1-5岁)生理发育问题,婴儿期的儿童会有分离焦虑,处于儿童早期的儿童会出现恐惧:害怕环境中出现陌生物体或新事物或新面孔;害怕黑暗;害怕睡觉。表现出行为及心理偏差。

(三)学龄期(6-14岁)学习性问题,幼儿期的行为问题

  四、儿童社会工作

l 1、儿童社会工作:是在现有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在当前的法律、文化背景下,根据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成长、发展的需要,以社会工作专业的价值为指导和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充分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对儿童开展的助人及自助服务活动。

l 特点:

l 儿童社会工作的开展,立足于社会的经济、文化、法律等客观背景。

l 儿童社会工作的开展是建立在特定对象需要和特点的基础之上。

l 儿童社会工作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的价值、理论、方法和技巧。

l 儿童社会工作是一种助人及自助的服务活动。

五、中国儿童社会工作的法律基础:宪法、儿童权利公约、其他有关法律

  第二节 儿童社会工作的内容

  一、儿童社会工作的理论基础:

儿童生物学:进化论、生长顺序和时间理论、遗传学说

儿童心理学:心理分析理论、发展心理学、心是社会发展论、行为或学习理论

儿童教育学:陶行知的教育理论、多元智能理论、建构主义理论

儿童社会学:自我发展理论、认知理论

儿童文化学:文化人类理论、场论

  二、儿童社会工作的表现形式:

(一)宏观层面:推动有关儿童的立法、促进对儿童的养育、推动儿童教育事业、创造儿童快乐成长的环境、加强儿童卫生保健、开展儿童家庭服务、增强儿童权益的保护、提供儿童的信息与资讯。

(二)微观层面:

一般儿童社会工作:对一般儿童提供教育、卫生保健、营养、托儿、康乐等方面的服务。

特殊儿童社会工作:对残障儿童、问题儿童及特殊身世(孤儿、弃儿、受虐)的儿童提供救助、教育、医疗及机构照料、家庭补助、寄养和收养等方面的'服务。

(对特殊儿童,此类儿童服务可以分为支持性、保护性、补充性、替代性四种类型。)

三、对儿童有重要影响的社会要素:家庭、学校、同辈群体、大众传媒

四、现阶段儿童社会工作的具体机构: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社会福利机构、社区、专业社会工作组织

  第三节 儿童社会工作的主要方法

一、儿童社会工作的特殊性区别:对“服务对象自决”的差别化理解、重视环境的影响作用、社会工作者的特殊作用(保护者)

二、儿童社会工作中评估的应用

评估:社会工作者研究儿童的境况和面临的挑战,收集范围广泛的资料,不仅从社会工作者的角度,也要从服务对象的角度,以及其主要监护人的角度去看儿童在自身生活的环境中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方面的情况,并基于此制订出干预和治疗计划。

评估的目的:收集信息,并分析儿童可能需要哪些类型的服务。

评估的方法:资料查阅、访谈以及问卷测量等。

实用评估量表:发育量表、智力量表、行为量表、社会期望量表、自我意识量表

三、儿童社会工作的具体方法:

(一)儿童辅导:指专业人员利用科学的知识和方法、帮助儿童了解自己、学会面对困难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且运用各种机会促使儿童在生活、学业、感情和人际关系等方面全面发展以及潜能发挥的过程。

儿童辅导的游戏治疗模式:想象互动游戏治疗、沙盘游戏治疗

(二)儿童小组工作:指一种通过小组过程及小组社会工作者的协助,使小组的儿童能够获得小组经验、产生行为改变和恢复正常功能,以及与他人和周围环境达成有效的调适,最终促进个人及小组发展的专业服务活动。

亲职教育服务:指专业人员运用社会工作的方法向家长提供诸如沟通、孩子教育、家庭环境改善等方面的专业服务活动。(一种新形式:亲子沟通平行小组)

(三)受虐儿童的社会工作介入:

1、童:指被其父母、近亲或任何对该儿童权利有责任者,或与儿童居住于同一处所的任何人,采取以下这些行为而遭受伤害甚至死亡的儿童。

2、童疏忽:指任何一个儿童的父母或其它对该儿童权利有责任者,并未提供对其适当或必需的支持、法定教育、医疗或其他法律认定儿童权利必要的相关照顾;或者儿童遭受其父母或其他对该儿童权利有责任者的遗弃。

3、受虐儿童的社会工作辅导:

受虐儿童的社会工作辅导的主题:受害经验的分享,对暴力责任的看法,惭愧及与人隔离感觉的分享,自我保护的计划,陈述感觉,解决冲突的方法,性别角色的认定,自尊心的建立。

受虐儿童的社会工作辅导的功能:协助儿童学习新的价值观及行为:包括暴力的发生不是他们的错,增加自尊,学习新方法来自我保护,认识可以协助自己的正式与非正式的资源,学习新的非暴力的方法来解决问题。

4、对受虐儿童的社会工作介入方法:优先考虑的是儿童的安全,进而协助儿童沟通及表达他们的感觉。须与家庭、学校、医院、司法部门、公安部门、儿童和青少年保护机构以及社区有关力量或社会资源密切配合起来,对受虐儿童予以积极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