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2017届本科毕业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
枣庄市2017届本科毕业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如下,申请时间2017年7月11日起,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7月20日起。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枣庄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和山东省司法厅公告,现就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枣庄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达到360分及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网上申请
符合上述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条件、拟在枣庄市提出申请的人员,应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也可选择在枣庄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现场审核
在枣庄市提出申请的人员,经网上填报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后,请于7月20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携带以下材料到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嘉汇大厦东向北300米路东)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司法局窗口进行现场审核: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
(三)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如申请人身份证与学历证书信息不一致的,尤其是“更名、姓名音同字不同、出生年月日错误、号码错误”的申请人,必须出具证明材料。身份证错误的由公安机关出具粘贴照片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错误的'由所在学校出具粘贴照片的证明材料,照片上须加盖公安机关或学校的印章,其它证明不予受理。
审核机关对以上材料原件审验扫描后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申请手续必须由本人办理,不得代办。
2、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3、如有咨询事宜,可在工作时间拔打咨询电话:0632-3168619(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8681670(司法考试办公室)。
枣庄市司法局
2017年6月23日
-
2015年度司法考试成绩通过率:株洲120人出线
2015年度司法考试的成绩已于21日揭晓,株洲市862名参考人员中有120名通过考试(查分前数据),通过率与往年持平。若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过期不予受理),以书面形式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成绩核查。提醒查分、申领证书,要马上行...
-
2017年司法考试大纲卷一变化详解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为9月16日、17日,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下面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了2017年司法考试大纲卷一变化详解,希望对大家考试有所帮助。宪法新增特别行政区公职人员就职宣誓考点。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新增法律援助条件考点,删除法官的等级...
-
2015年司法考试教材内容
2015年司法考试用书还为公布,以下是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教材已于5月6日正式出版发行,根据司法部制定颁布的《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编写,是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重要资料,可以作为广大应试人员系统复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必备用书。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卷法理学、...
-
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污染地块不得作为住宅用地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2日首次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草案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和修复分别作出规定。详情请阅读下文。国家将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按照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