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司法局2017应届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公告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2017年应届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如下,请大家认真查看,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及安徽省司法厅相关通知精神,现就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选择在合肥市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的,申请人应于7月20日至25日(工作日),前往合肥市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毕业证书原件。
(三 )报名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
(四)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三、申请地点和时间
合肥市司法局二楼207室(合肥市沿河路111号)
现场集中审核时间为7月20日至7月25日(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551-65626278.
合肥市司法局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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