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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考点: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

导读:知识是引导人生到光明与真实境界的灯烛,愚暗是达到光明与真实境界的障碍,也就是人生发展的障碍。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考点: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欢迎来学习!

税务师《税法一》考点: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

  一、计征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煤炭(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应税煤炭,包括原煤、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二、应税煤炭销售额

1.纳税人开采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的'

原煤应纳税额=原煤销售额×适用税率

销售额不含从坑口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

2.纳税人将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原煤计算缴纳资源税。

3.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

(1)洗选煤对外销售

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税率

洗选煤销售额包括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不包括洗选煤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

(2)洗选煤自用的:视同销售洗选煤缴纳资源税。

例题.计算题】某煤矿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4月向某电厂销售优质原煤3000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36万元,支付从坑口到车站的运输费用2万元;向某煤场销售选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销售额7.6万元。该煤矿资源税税率为5%,选煤折算率为92%。

『答案解析』当月应纳资源税=36×5%+7.6÷(1+17%)×92%×5%=2.10(万元)。

  三、适用税率:比例税率

幅度为2%-10%,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财税部门在上述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清理收费基金、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条件等因素提出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拟定。省级人民政府需将拟定的适用税率在公布前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跨省煤田的适用税率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四、税收优惠

(一)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

(二)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纳税人开采的煤炭,同时符合上述减税情形的,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不能叠加适用。

  五、征收管理

(一)纳税人同时销售(包括视同销售)应税原煤和洗选煤的,应当分别核算原煤和洗选煤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原煤和洗选煤销售额的,一并视同销售原煤计算缴纳资源税。

(二)纳税人同时以自采未税原煤和外购已税原煤加工洗选煤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按洗选煤计算缴纳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