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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点摘要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执业医师《实践技能》部分考点知识,提供给大家复习参考。

2016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点摘要

  乙型脑炎遗症期

虽经积极治疗,部分患者在发病6个月后仍留有神经、精神症状,称为后遗症。发生率约5~20%.以失语、瘫痪及精神失常最为多见。如继续积极治疗,仍可望有一定程度的恢复。

根据病情轻重,乙脑可分为4型:

1.轻型:患者神志始终清晰,有不同程度嗜睡,一般无抽搐,脑膜刺激不明显。体温通常在38~39℃之间,多在一周内恢复,无恢复期症状。

2.中型:有意识障碍如昏睡或浅昏迷。腹壁反射和提睾反射消失。偶有抽搐。体温常在40℃左右,病程约为10天,多无恢复期症状。

3.重型:神志昏迷,体温在40℃以上,有反射或持续性抽搐。深反射先消失后亢进,浅反射消失,病理反射强阳性,常有定位病变。可出现呼吸衰竭。病程多在2周以上,恢复期常有不同程度的精神异常及瘫痪表现,部分病人可有后遗症。

4.暴发型:少见。起病急骤,有高热或超高热,1~2天后迅速出现深昏迷并有反复强烈抽搐。如不积极抢救,可在短期内因中枢性呼吸衰竭而死亡。幸存者也常有严重后遗症。

乙脑临床症状以轻型和普通型居多,约占总病例数的三分之二。流行初期重型多见,流行后期轻型多见。

  乙型脑炎的检查

1.血象:白细胞计数一般在10~30×109/L,中粒细胞增至80%以上,核左移,嗜酸粒细胞可减少。

2.脑脊液检查:外观澄清或微混,白细胞计数增加,多数在0.05~0.5×109/L之间,个别病人可达1×109/L以上,或始终正常;在病初以中性粒细胞占多数,以后逐渐以淋巴细胞为多。蛋白稍增加,糖定量正常或偏高,氯化物正常。脑脊液中免疫球蛋白的测定对鉴别诊断有帮助。化脓性脑膜炎患者脑脊液中的IgM明显升高,结核性脑膜炎患者则IgA、IgG升高显著,而病毒性脑膜炎患者在后期时IgG可有升高。

3.血清学检查:

(1)血凝抑制试验:可测定IgM抗体及IgG抗体,敏感性高,方法简便快速,但试验要求严格,偶见假阳性反应。双份血清效价增长4倍以上可确诊,单份血清抗体效价1:100为可疑,1:320可作诊断、1:640可确诊。

(2)二巯基乙醇(2ME):耐性试验检测IgM抗体,患者血清标本在2ME处理前、后分别作血凝抑制试验,如处理后血凝抑制抗体效价下降 1/2~3/4,表示特异性IgM已被2ME裂解,即为试验阳性。本法可在起病第4~8天即呈阳性,且由于单份血清即有辅助价值,故可对乙脑进行早期诊断。

(3)补体结合试验:特异性较高,但其阳性大都出现在第4~7周,双份血清抗体效价有4倍或以上的增长即可诊断。若仅单份血清,1:2为可疑,1:4以上有助诊断。

(4)中和试验:病后一周血中出现中和抗体,效价增长4倍以上可确诊。早期为IgM,后期为IgG.此法特异性及敏感性均较高,抗体持续终生。一般用于流行病学调查。

(5)免疫荧光试验:发病初1~2天的血液或发热第2~4天的脑脊液及发热全程的脑室内的脑脊液,均可采用本法检测乙脑病毒抗原,方法快速,阳性率高,有早期诊断价值。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一般用于测定血清中的乙脑抗体,比较灵敏、特异。

4.病毒分离:病初可取血清或脑脊液接种乳鼠以分离病毒,但阳性率较低。通常仅于死后尸检或以延髓穿刺取脑组织制成悬液,离心后取上清液接种乳鼠脑内,传代后作鉴定,可作回顾性诊断。

  制定疫情调查方案

  1.明确调查目的

明确疾病的诊断;判断疾病的流行强度,分析疾病流行特征;查明传染源、传播途径;采取预防控制措施,保护易感人群,扑灭疫情。

2.选择正确的.调查方法

现况调查和病例对照调查。

3.确定调查内容,设计调查表

(1)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病例个案调查;②核实病例诊断;③对疫情做初步判断,并提出相应防疫措施;④全面调查疫情,对发病数量、流行特征、发生原因进行分析,确定疾病的流行强度;⑤提出假设,并验证假设;⑥追踪传染源、分析传播途径、调查易感人群;⑦提出针对性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2)调查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调查表的名称、编号;②一般项目;③临床表现;④实验室检查结果;⑤流行病学资料:是否与该病有接触史以及接触的程度;可能受感染的时间地点、方式;可能传播途径;疫源地的情况;预防接种史等;⑥已采取的防治措施;⑦结论;⑧调查日期、调查者。

  控制传染源控制措施

对传染源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患者:应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传染病患者一经确定应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实行分级管理。

(2)疑似患者:疑似患者应尽早明确诊断。甲类传染病的疑似患者必须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隔离、治疗和送检病原学标本,当地卫生防疫机构应在两日内明确其诊断;乙类传染病的疑似患者在医疗保健机构指导下治疗或隔离治疗,并且在两周内明确诊断。

(3)病原携带者:对病原携带者应做好登记并进行管理,指导督促他们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道德风尚;定期随访,经2~3次病原检查阴性时可予解除隔离。在食品行业、服务行业及托幼机构工作的病原携带者须暂时调离工作岗位;久治不愈的伤寒或病毒性肝炎的病原携带者不得再从事威胁性职业。艾滋病、乙型肝炎和疟疾的病原携带者严禁作献血员。

(4)接触者:凡与传染源有过接触而且有可能受感染者都应接受检疫,检疫期限从最后接触之日算起相当于该病的最长潜伏期。

(5)动物传染源:对人类危害较大的病畜或野生动物应予捕杀,然后焚烧或深埋,如患狂犬病的狗、患炭疽病的家畜;危害性大且无经济价值的动物应予彻底消灭,如灭鼠;危害不大而且有经济价值的病畜,可予隔离治疗;此外要做好家畜的预防接种和检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