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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办公OA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集团OA系统内容包括协同办公、流程管理、公文管理、规章制度、文档管理、新闻管理、会议管理、个人日程、个人设置、办公助手、常用资料等功能,旨在实现公文无纸化传输、信息共享和交流,规范管理流程,提高办公效率和降低管理成本。

协同办公OA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协同办公平台系统(以下简称集团OA系统)管理(地址:),保证其高效、安全运行,充分发挥OA系统的作用,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集团OA系统内容包括协同办公、流程管理、公文管理、规章制度、文档管理、新闻管理、会议管理、个人日程、个人设置、办公助手、常用资料等功能,旨在实现公文无纸化传输、信息共享和交流,规范管理流程,提高办公效率和降低管理成本。自2016年5月1日起系统投入正式运行,所有非涉密的一般文件除印发少量纸质文件存档或对外使用外,均以电子文件形式流转。涉密和不便通过系统流转的公文,仍按线下纸质文件流转规定办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集团OA系统的集团总部各部门及下属各成员企业。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集团信息管理部负责集团OA系统的规划、推广和系统日常运维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系统用户账号、用户权限、功能开发、系统配置等运维管理工作。

(二)征询各使用单位意见和建议,组织解决各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新需求、新问题,持续对系统功能进行优化升级。

(三)负责对系统用户进行培训指导和支持服务。

(四)其他技术支持工作。

第五条 集团OA系统的员工账户、组织架构和职级关系等信息由集团OA系统与eHR系统共同负责,相关信息以集团eHR系统为依据,由集团公司和各成员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及时维护集团eHR系统,确保相关信息正确无误。集团eHR系统每天晚上自动将当天入职、离职、异动等信息传递到集团OA系统,并根据在eHR系统录入的相关信息,在集团OA系统中自动生成或注销用户账号。集团eHR系统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及时完成eHR系统上的入职、离职、异动信息录入。

(二)集团OA系统与eHR系统信息对接的其他相关工作。包括:部门名称、部门负责人、岗位信息、岗位上下级关系、员工姓名、手机、邮件地址、AD用户名等。

第六条 集团公共事务与品牌部负责集团OA系统“远大新闻“和”远大快讯“模块信息的发布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远大新闻发布:按照集团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发布集团内部新闻。

(二)远大快讯发布:按照集团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发布集团内部快讯。

第七条 集团管理审计委员会负责集团OA系统规章制度的发布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集团本部适应制度发布:按照集团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发布集团本部相关制度文件。

(二)成员企业适应制度发布:按照集团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发布成员企业管理相关制度文件。

  第三章 使用单位

第八条 集团OA系统使用单位为集团总部各部门及下属各成员企业。

第九条 各成员企业应确定一名系统管理员负责集团OA系统在本企业的应用推广和日常使用管理,及时向集团总部反馈系统应用问题和相关需求,并指导本企业用户正确使用集团OA系统。

第十条 使用单位需变更系统中相关流程的,请及时在OA系统中向集团信息管理部提交“审批流程变更申请”。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需变更系统中现有账号权限的,请及时在OA系统中向集团信息管理部提交“用户账户权限变更申请”。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需提交系统问题或BUG的,请及时在OA系统中向集团信息管理部提交“系统问题反馈表”。

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需提交系统新需求的,请及时在OA系统中向集团信息管理部提交“新增业务需求申请”。

  第四章 使用人员

第十四条 从事本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遵守集团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系统管理员的用户名和密码,尽职尽责,保证工作质量,维护集团OA系统信息安全。

第十五条 系统使用人员应自觉遵守系统运行的规章制度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按本规定第七章要求妥善保管个人账号和系统登录密码,熟练掌握集团OA系统的操作方法,按照工作权限,认真完成本人在系统中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 为保证各类电子文件的及时收发,系统使用人员原则上应该全天在线,特殊情况下应保证至少每天上下午各登陆两次OA系统,接收各类文件,处理待办事项。使用人员如因出差或出差时间较长而无法处理待办事项的,应指定授权的代办人进行相关操作。具体业务规则参照本规定第五章和第六章的要求。

  第五章 电子公文

第十七条 在系统中流转的'电子公文,其文种、格式、内容等的审核把关由发文单位和集团行政办公室负责。

第十八条 公文带有不方便进行电子化处理的附件(如物品等)的,可按纸质公文交换的方式进行交换。公文正文仍以电子公文形式交换。

第十九条 电子公文的制发由电子公文制作、提交、审批、发布等环节组成,由跨部门多个工作人员完成。

第二十条 提交电子公文时,应选择公文的主送、抄送单位,并设置允许阅读、打印的权限。

第二十一条 系统完成公文审批操作的时间为电子公文的发布时间。

第二十二条 使用单位应按时接收、查阅电子公文。

第二十三条 打印后的电子公文相当于纸质公文复印件,参照纸质公文的管理办法处理。

  第六章 其他业务管理规则

第二十四条 日常办公

(一)员工休假:员工请休病假、事假、年假等,须经集团OA系统填写请假单,提交领导审核。

(二)会议管理:会议的召开由会议发起人在OA上提前进行会议室预约。

(三)通知公告管理:OA系统的公告管理已经按权限下放到各职能部门管理,由各职能管理部门按照管理规定统一实行内部负责制管理。

(四)其他事项呈报和工作流管理:各单位需要呈报工作事项,须按事项类别正确选取相应的流程表单模板,在集团OA系统中提交审批。

第二十五条 使用单位应保证通过集团OA系统发布、流转的信息和文件的内容完整准确,并对所发布的内容负责。

第二十六条 系统各级使用人员应保证OA系统办公业务的响应时间,及时登录系统获取办公信息,处理相关业务。网上公文及工作流审批涉及到的工作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其处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工作日。如有出差、请假、培训等特殊原因离开时,须通过代理设置功能委托相关人员代为办理,或者通过手机等移动客户端办公,不得延误流程的审批。

  第七章 安全保障

第二十七条 集团OA系统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集团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所有用户须对自己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应妥善保管个人用户账号和系统登录密码。

(一)所有OA系统用户应在登陆OA系统的第一时间修改默认初始密码,密码规则为6位以上(含6位)英文字符与阿拉伯数字的组合。

(二)系统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个人用户账号和系统登录密码,并定期更改系统登录密码。用户账号和系统登录密码不得随意泄漏给无关人员。除集团总裁批准的特殊岗位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使用别人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系统操作处理。

(三)使用人员若密码丢失,应及时与集团OA系统管理员取得联系,由系统管理员恢复系统默认初始密码,随后用户应及时登录系统按上述密码规则修改正式密码。

第二十八条 OA系统中的所有用户应按规定的权限阅读和使用系统提供的信息。不得盗用他人用户账号,不得干扰其他用户,不得篡改和破坏系统信息。

第二十九条 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让公司无关人员及外部人员查看OA系统中的内容,更不允许公司无关人员及外部人员下载集团OA信息。

第三十条 联入系统的计算机,应安装杀毒软件。使用外来移动数据盘应检测,以防病毒入侵。

第三十一条 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维护计算机网络,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无法排除的,应立即与集团信息管理部联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不得乱设、私设系统的使用人员。

第三十二条 使用系统时,所有涉密信息不得在该系统内发布,也不得存储在与该系统相连的计算机中。

第三十三条 使用单位应加强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知识教育,遵守集团保密纪律与保密规定。

第三十四条 系统出现异常,造成数据存储不完整、软件故障、数据丢失,影响系统完整运行的,因技术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的,使用单位应及时向集团信息管理部反馈。

第三十五条 信息传输工作应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遵循统一的技术规范。接收的信息,应按照时限要求办理,发送的重要信息应先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三十六条 使用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对不遵守规程、影响信息传输工作正常运行的网络成员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密级文件不得进入系统,按照现有公文线下流转方式处理,电子文件严格按发文范围发送,发文范围的审批仍按集团公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应急处理

第三十八条 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电子公文与信息无法在系统中进行正常交换的,应及时通知集团信息管理部。由集团信息管理部尽快组织有关单位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

若24小时内仍未排除故障,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由集团信息管理部提出应急处理办法,同时报告集团相关领导,并通知使用单位,保障公文与信息交换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九条 各单位在系统使用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集团信息管理部反馈,集团信息管理部应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