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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我的最爱作文

作文2.52W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最爱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我的最爱作文

我的最爱作文1

夜空,它是黑暗的,幽静的。它不知不觉的到来,有悄无声息的离开,就像是有一位魔术师将辉煌的蓝天白云变得寂静无声。那片夜空,便是我的生活。

它寂静,它无声,它让人彷徨,让人看不到尽头。

那天灰蒙蒙的,似有一种山雨欲来见满楼的感觉。我的双脚像灌满铅似的,移动一步都如背负了千万斤泰山一般。凄厉的的风声吹过,留下“呜呜”的声音。回想老师那略显憔悴与失望的眼神,心中便像被泰山压着一般,堵得慌。我辜负老师的期望,我这次考试作弊被发现了,虽然没在嘴上说,但她的眼神已说明一切。

回到家中,坐在写字台前,望着窗外不知何时下起的雨,心中彷徨不安,像有千万颗针在扎似的。老师对我会不会有想法?我还是好学生吗?我辜负了爸爸妈妈对我的期望和老师的呵护吗?今后该怎么办……我的脑袋已如浆糊一般,混乱不堪。我懊恼的捶打着自己的头,为什么要作弊?为什么?为什么?分数有那么重要么?我一遍遍地反问自己。

爸妈回来了,也许老师已经和他们说了,我瞬间冷汗浸透了后背,手上不住的打头,心中惶恐不安,如坐针毡,就如一个犯人,知道了自己的刑期,但什么也不能做先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到来。那种感觉,那种忐忑,快要将我的内心充满,只想夺门而出,让雨水冲刷自己的不安,但我动不了,我的双腿发软,不敢动弹。

他们进来了,从爸爸略显阴沉的眼神,我便知道了后果,有些呆滞的看着他们。妈妈什么也没说,只是抱了抱我,温柔而又慈祥的看了我一眼,便走出去了。爸爸走到我面前,扬起了他的手,我吓得眼睛都闭了上来,不敢吱声。谁知他轻轻拍了拍我,也离开了。我愣了许久,眼泪便如潮水般涌出。我什么都明白了。

即使是最暗的夜空,也会有星星点缀,与月亮的光辉温暖着我们,为我们在黑暗中指明前进的方向。我爱这片充满星星的夜空。

我的最爱作文2

冰糖葫芦是我一年四季的最爱。它就像我小学六年的生活、学习一样:一根竹签贯穿我的小学六年的生活学习里程,六颗晶莹透亮的山楂果散发出的诱人光泽,让我痴迷陶醉;酸酸甜甜的美味,让我回味无穷。

记得刚踏入小学的那一年,我吃到了我有生以来最美的冰糖葫芦,品尝到了第一颗山楂果的味道。老师就像妈妈一样呵护着我们,本来陌生的校园变成了我最最依恋的家园。老师那甜美的声音,甜美的微笑,让我对学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有时候,虽然学习任务多了一些,作业负担重了一些,可是当我一听到家长热切期待的话语、看到老师微笑鼓励的眼神,心中那颗小山楂果酸酸的滋味就立即被甜甜的美味代替,越嚼越香。

就这样我用心品尝着这越嚼越香的美味营养的颗颗山楂果,不知不觉已经剩下最后一颗了,我该怎样品味这最后一颗山楂果呢?

今年暑假的时候我就听说,我们的语文老师要调走。这可怎么办呢?语文老师陪我们已经走过了五个春夏秋冬,我们师生之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她是我心目中最好的老师。她走了,我们怎么办?我怎么办?好几次,我在梦中哭醒,哭着向一脸疑惑的妈妈要老师……开学的那一天,当我一下子看到我们可亲可敬的语文老师又出现在讲台上时,内心中的惊喜油然化作酸酸甜甜的冰糖葫芦味道,我用心品尝着,回味着……我暗下决心,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运,更加努力学习。我每天起早贪黑:白天,踏踏实实,书山有路勤为径;晚上,挑灯夜战,学海无涯苦作舟。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刚刚结束的期中考试中,我迎来了丰硕的成果。家长会上,老师一个劲儿的表扬我的语言变成了妈妈听到的世界上最美的音乐,妈妈被陶醉了。家长会后,妈妈迫不及待的赶回家里,一把把我搂在怀里,拥抱着,?沾?乓煅?纳?袅??担骸昂⒆樱?恍荒恪??蔽乙步艚舻谋ё怕杪瑁?芍缘亩月杪杷担骸靶恍宦杪瑁

这就是冰糖葫芦的味道,酸酸甜甜,我的最爱。吃到嘴里,回味在心里,身心得到的愉悦,让我受益终生。

我的最爱作文3

我家门前有棵很大的大树,从我出生到现在,它一直就在我房间的窗前。从小到大,它给予了我很多有价值的东西,所以,理所当然,它成了我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一个炎热的夏天,我打完球回来,浑身是汗,再加上火辣辣的太阳,我实在受不了,便买了一瓶饮料,坐在绿树的绿荫下,咕嘟咕嘟地喝了起来,喝完后觉得不热了,便又去打球,回来以后觉得头很晕,不知怎么地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觉得身上已经不难受了,就回家了,殊不知如果没有大树的遮护,我一个人躺在草地上被太阳暴晒,后果将多么不堪设想,所以,我得感谢它。

我还记得爸爸对我说过,在学习上要像窗前的大树一样坚韧不拔,确实,我在学习上受的挫折不算少,但每每看到那颗大树在风雨之中仍然顽强的时候,我就打起了精神,发奋学习。就是在初一上学期的寒假里,下了一场大雪,许多树的枝干都被压断了,而我窗前的那棵大树虽然已经被压得很下了,都快碰到了地面,但它的枝干仍然完好无损,从它这样的样子来看,是它教会了我到底什么是坚强。

那棵树的年龄比我还大得多,它就像一个老爷爷一样,把自己的饱经沧桑的事都讲给我听,并告诉我不要再犯像它当年那样的错,而我呢?小时候不开心时就爬到它的枝干上玩,也好似就在听它讲故事一样,总之它讲的故事总让我再不知不觉中悟出了深刻的道理,所以,凭它这么多的优点,我觉得它没有理由不是我的最爱。

那棵树陪我度过了我的童年,马上它又要陪我度过我的少年时期,我想,在若干年后,我已经在大城市工作了,回忆起那棵树时,是否它还留有当年像香茶一样的清香,我相信,在我长大以后的时候,再次回忆起那棵大树的时候,它应该还会在我的记忆深处绽放它独特的异样光彩!

这就是我的最爱,也许你会说一棵树不值一提,但我不这样认为,仅仅是它给我的精神食粮,就够我享用一生的了。

我的最爱作文4

仰望着家乡的湛蓝天空,呼吸着家乡的新鲜空气,沐浴于家乡的明媚阳光。这一切,怎能叫我不感受到家乡的好。

家乡,有一座山,它的额头上刻着家乡的历史。告诉我们,家乡已摆脱了落后,走向了高科技时代。我曾沿着一条山路,登上山顶。在山顶,有一道美丽的风景。虽然那不是什么绝顶的风光,当那也是家乡人劳动的结果啊。花、草、树、井、石桌、石凳,虽然谈不上是世外桃源,但也算是个休闲胜地吧!在夏天,一家老小登上山顶,围坐在石桌边的石凳上,欣赏周围的一切,泡上一壶用井水泡的工夫茶,拉拉家常。悠哉!闲哉!

家乡的山脚有一条河,一条清得连河底的沙石都能看得一清二楚的小河。我想,那应该就是家乡人纯洁心灵的象征了吧。我曾同伙伴们在河边嬉戏,玩累了,就坐到河边,把脚伸进河里,凉凉的。看着河水带着我们的笑声,缓缓的、欢快地从脚边流过,感觉真好。我也曾不只一次地沿着小河,爬上山,寻找它的源头,可是没一次找得到。它爱和我玩捉迷藏,总是在我爬到半山腰的时候,它就躲了起来,只留下它哗哗的流水声,让我依声寻河。我想,这应该就是一位锻炼家乡人耐性的好老师了吧!

家乡的山后,就是大海。它甚宽、甚蓝。我曾伫立于蓝天下、微风中的海边,眺望大海,感受家乡人的宽广胸怀。我望不到大海的边,只看到远处那个不知是海还是天的地方,连成一片。我知道,那是因为家乡人的心胸同天与海一样宽广,它们永远连在一起。

时间流逝,家乡在变化,我在成长。成长的烦恼,随阳光与微风,都散开了。而家乡的一切,随着我的成长,埋进了我的记忆深处。在我心中,它是永远的。原因只有一个:它,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5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爱莲说》中的这句诗为我们描绘了“花中君子”——荷花。在娇艳多姿的美丽牡丹和冷艳清雅的菊花,优雅纯洁,平易近人的荷花中。我和周敦颐一样,偏爱那芊芊荷花。

在骄阳似火的夏天,漫步于水波不兴的清清小塘,抬望眼间觅到二三株荷花,在烂漫盛开的百花丛中显得如此不合群,她独自伫立于池塘之中,仿佛是一位美丽的女子在远眺风景。这使我不由得想起那“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动人诗句。她静静的开放于百花丛间,在世间的喧闹浮华中不为所动,她那碧绿的荷叶好像一把宽大的雨伞,为她承载这世间的喧杂,阻碍着繁华的侵蚀。她那傲然绽放的花儿仰着头,俯瞰着世间的嘈杂,却仍能保持宁静淡雅的心境。还真是有着“结庐在人境,不闻车马喧。”的高尚情操。她那深深扎根于淤泥之中的茎条,虽受泥泞包裹却能不染一丝一毫。这大概就是人们称莲为“花中君子”的缘由所在吧。

说起莲,那就不得不说这样一位如莲般清雅脱俗的君子,陶渊明。他不为五斗米折腰,坚持远离官场,归隐山林,放弃那身居官位不用每天为吃穿担忧的优越条件,回归每日躬耕垄亩、采菊东篱的贫苦生活。不得不说,乡野生活是非常艰苦的,陶渊明厌恶尘世的喧嚣与嘈杂,不被官场名利所束缚,勇敢的顺从本心的意愿,从物质条件极好的官场回归到环境艰苦的山林,从而守住了自己内心的那份宁静。他用一生的执着表现了自己如莲般的高贵品质和坚守本心,但求宁静的高尚追求。

在当今社会中,缺少有莲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纯洁高尚和“濯清涟而不妖”的淡雅随和的精神的存在,我们应该要像莲一样去保持自身的高尚人格,在喧嚣嘈杂的世间自得宁静,不为浮华所束缚,自成一线风景!

我的最爱作文6

有人喜爱有“花中之王”美称的牡丹,有人喜爱被称赞为“花中之后”的月季,有人喜爱被誉为“严寒四君子”之一的梅花;但我的最爱还是那朵朵芬芳脱俗的荷花。

当夏季悄无声息地来到时,当小狗被热得吐舌头时,当知了在一声声地喊着“好热呀,好热呀!”时,荷花悄悄地开了。

瞧!那朵还在含苞待放的粉嫩嫩的荷花,就像一把利剑,指向天空,好像在跟太阳宣战;那朵已抽出了两三片花瓣的白色荷花,就像是个“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青涩少女,正羞答答地对着你笑呢;最靠近岸边的那朵粉色荷花,好像已经不能再等了,全部花瓣都开了,似乎在向我们展示它那茂盛的生命力,旁边还有荷叶弟弟来陪衬。偶尔有一两片花瓣落在水面上,荡漾出一圈圈的水波,引起小鱼们的注意,纷纷给荷花姐姐叫好。这场景,不禁让人心旷神怡。

每当荷花盛开之时,荷花园就门庭若市。游客们“咔嚓咔嚓”的照相机声不绝于耳,荷花也热情好客地“接待”了他们。一阵风吹过,荷花“仙子”们便会给游客们来一段优美的舞蹈,引来蜻蜓蝴蝶给她们伴舞。清波荡漾,“花”影绰绰,给人画一般的美感。此景、此花、此画,让我不禁想起了“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佳句。

荷花不仅好看,而且一身都是宝。荷花经过处理,可食用;莲子可食用,也可做药用,用来煲汤再好不过;莲藕可食用,也可作药用,排骨莲藕汤中的材料就是用的莲藕。

荷花一生平淡,但它一生都无私奉献,更有“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难道这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我望着这一池的荷花,感觉自己也变成了其中的一朵,正迎风舞蹈着

我的最爱作文7

石榴多籽,真正能吃的只是籽外面包围的果肉,一颗还没小拇指甲盖大,果实和果实之间还有一层层薄薄的皮,要是一不小心吃到,保证非常苦。因此,许多人因为吃它太麻烦而在水果中淡忘了它,但我却对石榴情有独钟。

石榴的外表并不是很好看,它没有苹果的光滑和诱人的香气,让人见了就生爱慕之心,它只有粗糙的皮,上面布满了许多褐色斑点。熟透时还会裂开一道缝,像哈哈大笑的孩子似的张开了嘴,头上还带着一顶小皇冠,十分威风甚是可爱。它们一个个挂在枝头,红的那么独特,像火焰一般燃烧的生命,不像深红般内敛,不像粉红般轻挑,也不像鲜红般刺目,只能用可爱去形容它,似乎带点黄色,却红得分明。

拿起刀切下去,又是另一番景象,里面的果肉呈五角形,像朵美丽的红花,有序地排着队,一粒挨着一粒,透得像一颗颗粉水晶,红得如美丽的玛瑙,白里有红,红里有白,晶莹剔透小巧玲珑。迫不及待尝上一口,轻轻一咬,顿时汁水四溢,酸中带甜,甜中带酸,这种味道渐渐扩散到整个舌头,酸甜到了心上,令人神清气爽,好吃极了。就是这么小小一颗,也能让人回味无穷,吃了一粒忍不住再吃下一粒,直到喝完这“纯天然的果汁”也有些不满足。

石榴不仅有着独特的美丽,还有着可口的味道,是舌尖上的盛宴,十分解渴,而且有让人意想不到的美好寓意,它,象征着生活幸福美满,红红火火,子孙满堂。更重要的是,就连那层皱巴巴,土里土气,看起一点价值也没有的皮,也是专治肚子病的好中药呢!

石榴,它永远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8

江山美人是王者最爱,浊酒清风是骑士最爱,白纸黑墨是诗人最爱。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书是我的最爱。

《西游记》是我较早接触的一本书。我佩服孙悟空在云堂里打球的武功和勇气,为他被压在五星山下感到惋惜。他护送唐僧上西天的时候,每次认出妖怪,都没有人相信,这让我更加气愤。在最后的结局中,他成了为佛而战,我不禁深思:悟空有千变万化的能力,也要耐得住500年的孤独,让风雨打他,一路上被别人甚至师父误解抛弃,最后取得了积极的成果。这不正是上天要做的吗?所以人一定要苦于自己的心态,疲劳自己的筋骨,饿自己的身体和皮肤,缺自己的身体,为所欲为?

上初中的时候,我爱上了《三国演义》。一开始只是喜欢关羽,讨厌曹操。甚至一度认为曹操是反派,只会导致居心叵测的计划,认为刘备和孙权才是真正的英雄。直到月考失败,父母作文的责骂和同学的嘲笑让我抑郁到了极点。晚上在床上失眠的时候,突然想到《三国演义》,终于意识到曹操才是真正的英雄!他打败了华容道,剪了胡子弃袍之后,依然没有忘记一统天下的野心。他在宛城失去了儿子,但他能够巧妙地运用反战术。与孙权不同,他以父兄之业称帝。与刘备不同的是,他在700里大营被焚毁,烧毁了白蒂城。

从第二天早上开始,看着窗外冉冉升起的太阳,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非常壮观。我不禁想起了日月之旅。星——韩是辉煌的,如果是出于其豪言壮语。

读《三国演义》,从曹操身上学到了不屈不挠的精神。无论遇到多少挫折和困难,都要志在千里。

一本书是一个世界,一本书是一种生活。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陶冶了我的情操。

我没有王者的全能回应,没有侠客的奔放魄力,没有诗人的才华横溢。但是我拥有那本书,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

我的最爱作文9

生活中有许多都是我最喜欢的东西,如:泰迪熊、水果、巧克力、糖果等。但我最爱的是——豆腐花。

豆腐花,那滑软软的身躯,甜滋滋的味道,吃一勺豆腐花,快活过神仙。它能洗去心头的不悦,滋润你心灵的创伤!啊!我仿佛又闻到了她的清香……

在一个星期日,我得了重感冒,食不下咽寝不安席,可恶的病魔折磨着我的身体,让我痛不欲生。

在中午12点,我卧躺在床上,妈妈下班回来,把东西放在桌面,一上午的工作使妈妈疲惫不堪,她走进房间卧在床上。饭桌上的东西散发着悠悠的清香,它在屋子里到处参观。很快,她就从门缝里飘扬而来,那个顽皮的“小香精”直冲我的鼻腔,“豆腐花!”我从书海的梦境回过神来。我嗅了嗅,“真香啊,豆腐花,我最爱的豆腐花!”我像中了某个仙子的魔法似的,神魂随着她而去。我放下书,轻手轻脚地走向房门,小心翼翼地打开门,我贼眉鼠眼地东瞧西瞧,四周安静的连秒针走动的声音也能听见。我踮着脚,弯着腰,低着头,眼晴却向上扬着,双手做出袋鼠蹦跳时的动作,小口小口地喘着气,心却像有只兔子在砰砰直跳。

我成功地走到饭桌前,两眼发光,直瞪着豆腐花,我不管三七二十一,蹑手蹑脚地打开了包装盒,津津有味地吃起来。那软软的豆腐花在我口中溜来溜去,像一只迷路的小鹿,措手不及。啊!那味道比神仙的盘果还好吃的多。豆腐花直渗入肠子,但口腔还留有一丝清甜,浓浓地糊上心头!

我的最爱——豆腐花!像水一般软滑的豆腐花!不过吃完后,感冒更重了!不过也值了,能吃到那么美味的豆腐花,什么也不是事!我的最爱——豆腐花!

我的最爱作文10

在这个世界上,我所喜爱的东西有很多,但我最爱的,莫过于得到别人的信任。

初一上学期的一节体育课,我因为身体不舒服便独自呆在教室。窗外的柳枝随风飘摇曳,灿烂的阳光照在树叶上,绿得发亮。下课铃声响起,同学们争前恐后地涌进教室,挤到饮水机前接水。“呀,我的钢笔怎么不见了,那是我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上节课我还看见了呢,怎么没有了。”同桌小丽不停地翻着她的书包,桌子上的书七零八落。突然,她停下手中的动作,转过头来问我:“你有没有看到我的钢笔,上节课只有你在班里,昨天你还说我的钢笔好看,快把它还给我。”她的目光尖利而坚定,丝毫不给我任何辩解的机会。“你要是现在把它还给我,我可以不追究,要不然我就告诉老师了。”同学们纷纷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朝我看过来,我一一扫过他们的目光,里面的不屑,嘲讽化作一双无形的手捏住我的心脏。我气得涨红了脸,冲着他们叫嚷:“我没拿。”同桌一脸的鄙夷。“拿了还不承认。”我的身体不停地颤抖,仰起头,不让眼里的泪水留下。

“我相信她没拿。”清脆的声音在寂静中分外嘹亮,转身望去,是我的好朋友小华。“你凭什么说是她拿的,你有证据吗?说不定还是你自己掉了呢?”“不,不可能,那么重要的东西怎么会掉了。”小丽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小华走到我的旁边,轻轻抱住我,在我耳边呢喃:“我信你。”我回身抱住她,眼泪终是没有忍住。

第二天,同桌小丽拿出那支钢笔,向我道歉:“对不起,昨天我把钢笔放在家里了。”我将手从她的手中抽回,淡淡地说了声没关系。同学们的目光由昨日的不屑转变成歉意,我略过那些目光,去拥抱住小华。窗外阳光正好,树叶愈发翠绿。眼前的小华,我要倍加珍惜。关键时刻她的话如一缕阳光射入我的心房,温暖着我,她那坚定的目光激励着我在今后的日子里勇往直前。

她的信任是我的最爱。使我一生无法忘怀。

我的最爱作文11

在我的记忆里面,妈妈做的一碗酸菜肉丝面就是我最爱的面,有好吃的味道有爱的味道还有家的味道。

小时候妈妈经常会给我做酸菜肉丝面,就算是每天吃也不会觉得腻,面都是妈妈买面粉来自己拉的拉面,因为这样面的口感才会更好,汤也是妈妈自己调制的,有辣的也有不辣的,不过还是喜欢吃不辣的,吃起来更加清爽,辣的也很好吃,只不过我从小就是不爱吃辣的口味的东西。上了初中以后的我要一个星期才能回一次家,也要一个星期才能吃到这碗心心念念的面,在学校的时候,我偶尔也会和同学说自己的妈妈是一个多么会做饭的人,妈妈做的面是有多么的好吃,每次他们都会听得直咽口水。

每次放学回到家后,我总会来到厨房看妈妈做面的样子,妈妈先是把面粉揉成团,再拉成一根根的面,因为我喜欢吃宽一点的面,所以妈妈每次都会拉的宽一点,面拉好之后放进开水里面煮上一会儿再捞出来,面条就制作好了。接着妈妈又用她那娴熟的手法切着酸菜和肉丝,刀切在刀板上面的声音齐刷刷的,妈妈的手法还是一如既往地好,菜切好之后就该下锅炒了,妈妈先是把油热好,再把酸菜和肉丝放进里面爆炒,最后再加上自制的汤加进去,煮好沸腾了之后把煮好的面放进去就可以了,看着妈妈那忙碌的身影,我不禁产生了一种崇拜感。面煮好之后,妈妈就会第一时间抬给我,我便会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味道还是那么的熟悉,总是两个字“美味”,香味尽在鼻中,美味尽在口中。

妈妈的'酸菜肉丝面是我的最爱,也正因为妈妈也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12

一起走过的日子,有你亦有我,亦有绚丽

——题记

两个星期前,妈妈陪我去参加软笔书法八级考试,依旧是那个熟悉的考场,熟悉的流程。同一考场的大多数是初次考级的小孩及陪同的家长。他们兴奋而又焦急,大人孩子无不手忙脚乱。而此时坐在教室一角的我,早已提笔闻着墨香静静书写。因为这样的与众不同,引起喧闹的大人孩子的注意,他们全部聚到我身边,默默观看。良久,称赞声起伏于耳畔。忽然,一个声音响起:“这孩子很喜欢书法吧!”一直不语的我听闻此声,抬头粲然一笑:“当然,我最爱书法了!”话音刚落,众人大笑。孩子们的眼中则放出一种别样的光彩。考级开始了,考场忽然安静下来,我看着那一个个认真书写的小小身影,仿佛看到了六年前的自己。

是啊,书法相伴于我已有六年,自己是如此依恋而又深爱着它啊!清晰地记得我初到书法老师家的场景。妈妈带着年仅七岁的,与练字桌一般高的我到老师家。老师家中弥漫着浓郁而深沉的墨香,我浸润在墨香的房里观赏着那一幅幅挂在墙上的学生书法作品,它们风格迥异,有的笔法稚嫩,一看就是初学的;有的笔力遒劲,有的龙飞凤舞,有的纤细柔美……我怀着崇拜之心,轻轻地抚摸着这些作品,眼中透着渴望与坚定,心中升腾起一股信念——我一定要学好书法!

就这样,从最初的正楷的横撇竖捺到现在小楷的细致小巧,行书的行云流水,已过了6年时间,自己也从稚嫩孩童长成了半大少年,也变成了师弟妹们心中的榜样。当自己习惯地在“爱好”一栏首先填上书法时,我才发现,曾经的自己仅是为了变成高手而学习书法,但现在不仅是因为这样了,还因为着自己从心底里真的喜爱书法,所以才想学好它!

六年来,与书法相依相伴,看着对方彼此成长,我们像知己,像亲人,书法在我心中永远都留着一个位置。书法,我的最爱,想和你一直这么走下去。

我的最爱作文13

写作,在我的印象中是最美好的,我喜欢写作。虽然,我的作文写的不是那么特别的好,但是我认为写作是语文中我最喜欢的一件事了。

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在写作时,世界才是安静的,大家才会让你默默地思考,你也可以发表自己的想法,不受任何人打扰。

记得有一次,我心情很糟糕,回到家后一个人在房间里发火。我气得从床上跳了下来。突然,有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袋——写作。老师不是说过吗,写作可以发表自己的感受又可以不让人知道。对,写作!说写就写,我立即从书包里拿出纸和笔,在作文纸上写了起来,把我的一切怨恨都发泄在纸上了。虽然那张纸已经破烂不堪,但是,我的心情好了许多。似乎那张纸会把我的一半怒火带进了垃圾桶,让我心情好许多。

自从那次以后,我就迷恋上了这种方式,这样,既可以减少喧闹,又可以发泄情感,真是一举两得啊!每次我在受老师批评后,心里不舒服时,我总会拿出纸和笔,狠狠地在纸上写下自己的想法;每次成绩考不好时,我总会在日记上写下“下次一定要努力,不会再考成这样”;

写作既可以帮助我们发泄痛苦,又可以让我们把快乐讲出来。

我和同学之间原本不和的关系现在又渐渐的好了起来,我会把它告诉我的日记本,它仿佛会把快乐传递;我这次考了一个好成绩,我也可以说出来,分享快乐

所有的纸像是一个会聆听你痛苦与快乐的人,它不会说任何一句怨言,而写作,就是控制纸,讲出痛苦,分享快乐的最好指挥师。

你一切的快乐与痛苦都会通过而讲述,发泄,我爱写作,我爱有这种方式讲述。

写作,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14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首诗是著名诗人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

草,是大自然的装饰品,是地表面的绿外衣,是生命的希望。

每当漫步在田间的小路上,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那田埂上郁郁葱葱的野草,给人的感觉---清爽。

清晨,草丛里闪烁着金灿灿的亮点,像星星眨着的眼,从它上面轻轻跨过之后,它便摇头摆尾一阵,把身上的水珠全部甩出,而你的裤子,一定会沾满水渍。

黄昏,随着夕阳西下,金黄色,笼罩了世界,而草叶,也随着风的旋律舞动着,在落日残阳的衬托下,有种独特的美。

忽然记起去年春天,在播种前,家里忙着耕地、筑埂,而埂边的枯草很是棘手,爸爸也没多想,随手将烟头丢在枯草堆里,火心逐步扩大,变成了火苗,火苗贪婪的吞噬着野草,火势越来越大,一直沿着田埂狂奔着,不一会儿,那金灿灿、散发着成熟气息的野草,变成了一片黑漆漆的废墟,风一吹,轻飘飘的黑绒弥漫开来,看着它们飞向远方,把希望和梦想带走,我不免有些沮丧。

时间像流水一样一点一滴的流走了,等我再次来到这亩地时,嫩草覆盖了田埂,原来那光秃秃的田埂焕然一新,展示着新的希望与梦想,原来梦想还握在手中,从未走远过。

枯的草,给下一代打好了基础,为下一代默默无闻的奉献着,它的用意不是求得回报,而是让下一代生根发芽,枝繁叶茂,更加欣欣向荣。

为何野草燃过后还能发芽生长,只因它的根深深扎在泥息中,心与泥土息息相连着,久而久之,产生了默契。

我喜爱草,爱它的默默无闻,爱它的生命力,爱它坚韧不拔的信念,只因它带给我希望!

我的最爱作文15

时光匆匆,如白驹过隙,转眼间我已是一名初三的学生。不同于初一的放纵,初二的潇洒,初三的生活总是伴随着紧张与压抑,它宛如一杯香浓的咖啡,苦涩的背后却带着回味无穷的香甜。

步入初三的门槛,紧张的压力好似一座无形的大山,压得我们手足无措。面对骤增的作业,无数的习题,老师们每天繁多的小考,也只能咬咬牙坚持下去,偶尔的小憩,变成了我们日常最大的享受,每当完成当日的功课,就如同过完千里长征的红军,有着数不尽的疲惫。就连躺在床上,嘴里也依旧背着数学、物理的公式,政治、历史的重点。直到复习完当天的重点,才敢谨慎的步入梦乡。

教室里都是为了中考而努力的人,每天认真地听着老师乏味的知识点,努力让自己没有倦意,保持最清醒的状态对每一堂课。我们不敢有任何的懈怠,因为任何一个不起眼的问题都有可能成为中考上改变命运的关键。只能用手拍拍脸,继续强忍着倦意,听课,做笔记。

操场上跑过一圈又一圈,拼命地为了加快一点点点速度,奔跑,不顾一切代价去追求它,实现它。哪怕跑完步后,自己像缺水的鱼一样难受;哪怕跑完步后,双腿如灌铅般沉重。我们都可以无所畏惧。只为了一个心中的梦想,不在初中生活里留下一丝遗憾。

正如那句老话:“付出就会有回报”。每当看见自己辛苦的汗珠变成一个个鲜艳的红勾。对于我们这群学生而言,已是支持我们继续向前的最大动力。在那杯香浓的咖啡中,只要你能忍耐住之前的苦涩,等待你的不就是耐人寻味的香甜吗?

时钟滴答滴答作响,告示这初中生活即将结束,距离中考也不远了。我曾认为时间是无情的,给了我们太多如果,如果……殊不知,时间是公平的,分秒必争才是获胜的关键。我只知道我会走好每一步,在初三这条充满泥泞的道路上,证明我曾努力过,付出过。这杯咖啡即将喝完,但它余留的醇香依然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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