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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我的最爱作文

作文3.15W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最爱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我的最爱作文

我的最爱作文1

在你饥寒交迫时,一碗热气腾腾的面便成了美味。但你们永远也体会不到它在我心中的位置,它在我心中是多么的珍贵。

那时我家在乡下,不大的土坯房中间砌了一道墙。墙的那边是我的曾祖母,一个人开门孤伶伶地生活着。

从小妈妈就不让我和曾祖母来往,因为妈妈嫌曾祖母老,不讲卫生,还爱发火,怕她吓着我,便对我说了一些有关曾祖母的坏话,我对她没有好印象。

有时我看见曾祖母往我家送面,便挑剔地说面难吃,有一股怪味。其实我根本没尝过,只想让她知趣些。

另一个晚上,我照常说完那些话,想要出去玩。不经意间,我看见曾祖母站在房外的墙角里,手里捧着面碗,眼里蓄着泪,一个人自言自语地说些什么。这时我心头一颤,心想自己的话伤她到了什么地步,但一想到妈妈的话我又定下了心。

说来也奇怪,那天父母有事走了,要三天后才回来。放学时,天下起了雨。想着父母走了,我顶着书包就冲出了教室。校门外家长成了一堵墙,真感人!可又不会有人来接我,我便冲了出去。突然我听到有人喊我,又想一想怎么可能。便往前走,声音一直传来,我下意识地往后看了看,是曾祖母,她用枯黄色的手撑着雨伞向我走来。虽然心暖暖的,可我没跟她说半句话。

回到家,我用毛巾擦身上的雨水,她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我看了一眼,便毫不留情地说:“一点营养价值都没有,你每天都吃它,所以面如土色,我不吃。”曾祖母说:“娃,吃点吧,天凉暖暖身子。”为了不使她烦我,我尝了一口,这时我才知道面是这么的美味、爽口,顿时身体暖暖的。

“你曾祖父最喜欢吃我做的面,他说一吃面就会精神百倍。现在你曾祖父走了,面是我对他唯一的思念。”曾祖母轻轻地说。

这时我才知道,曾祖母为什么整天吃面,从此以后,曾祖母一做面,我便跑去吃,品尝人间的美味。

现在曾祖母不在了,我却一直在寻找那个味道,希望重温那个味道。

我的最爱作文2

远去的飞鸟,永恒的牵挂是故林;漂泊的船儿,始终的惦记是港湾;奔波的旅人,心中千丝万缕、时时惦念的地方,还是家。

家是一个温馨的字眼,人们听到它就会有一种温暖的感觉涌上心头,可是家又是什么呢?

家是一家人生活的地方。家庭的幸福要靠每个家庭成员一起创造,一起努力。而我的家是由工作忙碌的爸爸,和蔼可亲的妈妈和活泼好动的我组成的。

瞧,我那胖胖的爸爸就要回来了。他那圆圆而又慈祥的脸上,总是浮现出一丝笑容,好像永远不会发脾气似的;浓浓的眉毛下面有一双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高高的鼻梁上面还架着一副眼睛,反正是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亲切。他到家的时候己经不早了,还喝的醉熏熏的,但是他每次都不会忘记过来探望探望我,让我感受的浓浓的父爱。

中午回到家,就可以看到妈妈在厨房里忙来忙去。看,她那一双如柳叶般的眉毛牢牢刻在了她那椭圆形的脸上,眼睛清澈而明亮,让人感觉到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美好的,没有一点污浊。妈妈不仅要干家务活,还要照顾我。每次在我失败的时候,都给予我以鼓励和信心,让我有勇气面对以后的坎坷。

我,在爸爸妈妈的关怀下长大了;而爸爸妈妈却因为我苍老了很多。他们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感到无比的幸福,我一定会不辜负他们对我的期望,一定会好好学习报答他们的。

这就是我的家。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家在心里上的作用就如同起风时添的一件衣服,恰到好处,但有多暖也只有你知道。

家是彩色的。有绿色,因为家有青春的活力;有红色,因为家有夏天的炽热;有金色,因为家有秋天的丰收有白色,因为家有冬天的恬静;有粉红色,因为家永远充满着爱与期待。

我所体会到的家就是这样,由爱编织的故事,叫人阅读一辈子,回味一辈子,感动一辈子。

我的最爱作文3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每个地方都有特色美食。我的家乡西安就有许多著名的风味小吃,凉皮、米线、羊肉泡馍等,我最爱吃的是特色小吃——肉夹馍。

走在街上,远远闻到一股香味,顺着香味,我走进了“白吉肉夹馍店”。店里已经是座无虚席,有的人手里捧着肉夹馍,正大口大口地吃着,肉香馍香一起冒出,整个店里肉香四溢;有的人小口小口地咬着,闭上眼睛,轻轻地咽下,一种回味无穷的样子;有的人先吃馍里的腊汁肉,再吃带有汤汁的馍;还有的人先一层一层地吃白吉馍,然后再吃带有汤汁的肉。你瞧:坐在第一排中间的老爷爷,双手捧着肉夹馍,像捧着一块宝似的,正津津有味地吃着,眼睛盯着馍,嘴“吧咋吧咋”地响着,嘴角不时流出油来,还时不时用舌头舔舔嘴角的油,“嘘——嘘”猛吸一口,几口下去,一个肉夹馍就被吃进肚子了。

还有的人干脆站在那儿等着,夹馍的师傅忙得不可开交。一位老奶奶按耐不住,搓手顿脚,眼瞅苍天,眼球咕噜咕噜转,似乎那里有肉夹馍。

一位俊俏的大哥哥,着急地喊着:“师傅,你快点嘛!你快点嘛!”还有背着书包,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小舌头舔起了双唇,左一转又一转,傻乎乎的可爱劲儿真让人陶醉。我真有些眼馋,好想吃!

终于轮到我了,我走到肉夹馍师傅跟前,他面带着微笑,先从锅里捞出一块色泽红润的腊汁肉,放在案板上,右手抄起一把微型的青龙刀,把肉剁碎,再把肉放进馍里,接着灌上一小勺汤汁进去。师傅叫了一声:“馍好了!”我双手接过,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那浓香的汁水,已经渗进了纸袋里,变得油光发亮,我迫不及待地大口吃了起来。转眼间,一个肉夹馍,就被我“消灭”了。

这勾魂的肉夹馍,千里飘香,真让人魂牵梦绕啊!

我的最爱作文4

我的小学校园并不大,但却拥有了我很多的美好回忆。

在我的记忆中,那一片红绿相间的篮球场,总是会有很多人在那里打球;那一幢幢的教学楼总是传出同学们的一阵阵读书声或者弹琴的声音。那样的声音在当时的我看来,不过是世界上最普通不过的声音,但现在看来,那是最最悦耳动听的声音。

记得有一年冬天,雪下得特别大,整个操场都是一个纯白的冰雪世界,一踏进雪里,就有软软的感觉,就像踩在一团棉絮里一样。天上纷纷扬扬的雪花飘落下来,落在我们的头发上,一个个都变成了老奶奶,老爷爷了。

在一个大课间,我们一起去操场打雪仗。我自己那肉肉的小手小心翼翼地捧起一小堆雪,然后用力地把它们压成瓷实的雪球。大家就互相玩了起来,看着雪球砸到别人身上的感觉简直棒极了!后来,直到老师从窗户探出头来喊我们进去,我们才肯罢休,拍拍手赶紧跑进去。到了屋子里,才发现手都冻的通红了。

后来,我来到了十一学校,这里可真大啊!比我的小学大多了!

第一次狂欢节使我印象特别深刻。在校园里,几乎每个人都扮演了应和年级主题的角色,有的搞笑,有的可爱,有的经典,有的恐怖。可以看出大家都在很认真地准备这次的狂欢节装扮活动。我从宿舍乘电梯下楼,看见了一个长相十分精致,带着黑边眼镜的学姐。她也看见了我,对我友好地露出一个大大的甜美微笑,一个酒窝在脸上深深地陷进去。我们俩就这样各自站在电梯的一角,都不说话,气氛显得有些尴尬。终于,她开口打破了这尴尬的沉寂,对我笑了笑,问:“你是初几的?”

“常规初一。”我赶紧回答她。

话音未落,“叮咚”,电梯到了。因为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记住她长什么样子,可能乘电梯又遇到过几次,但我也并不确定那到底是不是她。

但,这却让我感到了十一学校的一丝温暖。也对十一,有了深深的感情。

我的最爱作文5

石榴多籽,真正能吃的只是籽外面包围的果肉,一颗还没小拇指甲盖大,果实和果实之间还有一层层薄薄的皮,要是一不小心吃到,保证非常苦。因此,许多人因为吃它太麻烦而在水果中淡忘了它,但我却对石榴情有独钟。

石榴的外表并不是很好看,它没有苹果的光滑和诱人的香气,让人见了就生爱慕之心,它只有粗糙的皮,上面布满了许多褐色斑点。熟透时还会裂开一道缝,像哈哈大笑的孩子似的张开了嘴,头上还带着一顶小皇冠,十分威风甚是可爱。它们一个个挂在枝头,红的那么独特,像火焰一般燃烧的生命,不像深红般内敛,不像粉红般轻挑,也不像鲜红般刺目,只能用可爱去形容它,似乎带点黄色,却红得分明。

拿起刀切下去,又是另一番景象,里面的果肉呈五角形,像朵美丽的红花,有序地排着队,一粒挨着一粒,透得像一颗颗粉水晶,红得如美丽的玛瑙,白里有红,红里有白,晶莹剔透小巧玲珑。迫不及待尝上一口,轻轻一咬,顿时汁水四溢,酸中带甜,甜中带酸,这种味道渐渐扩散到整个舌头,酸甜到了心上,令人神清气爽,好吃极了。就是这么小小一颗,也能让人回味无穷,吃了一粒忍不住再吃下一粒,直到喝完这“纯天然的果汁”也有些不满足。

石榴不仅有着独特的美丽,还有着可口的味道,是舌尖上的盛宴,十分解渴,而且有让人意想不到的美好寓意,它,象征着生活幸福美满,红红火火,子孙满堂。更重要的是,就连那层皱巴巴,土里土气,看起一点价值也没有的皮,也是专治肚子病的好中药呢!

石榴,它永远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6

我想,过年时最让我这个小馋虫挂念的便老家的苞谷糖了吧。

记得小时候每次回老家过年时。楼底下会传来一阵乒乒乓乓的响声。那是卖糖老独特的吆喝声。然而这恰像树林里的一声长啸,哗啦啦的惊醒了我们这些嘴馋的小鸟,总有一群孩子不知道从哪个街头巷尾窜了出来,攥着钱,飞奔到卖糖佬身前,挤挤挨的围在糖摊边,红着脸,伸出一双双稚嫩的小手,奶声奶气的嚷着“我要苞谷糖”。

面对迫不及待要吃糖的我们。卖糖佬可不急,一边拿着钱,用他那粗糙的手指来回数数,一边捅进那个旧布袋里,一边拿起那把小锤子在孩子们期待的目光中,在大糖块上叮叮当当的敲了起来,敲成一个个拳头大小的小糖块,这下,在一阵叮当声中,小孩子们的份都有了,卖糖佬便扯下塑料袋,装好,一个接一个的递,那时的我们总是忙不迭地接了过来,看着里面块块的苞谷糖,才心满意足,高高兴兴的回到家中。

卖糖佬的苞谷糖是在专门的糖作坊里。将用苞谷糖熬制好的糖浆不断拉制而成的,待冷却后,变再等过年期间大街小巷的串卖。刚买回来的苞谷糖硬硬的,装在碗里,总要在火炉上烤一烤,化了才能吃。烤化了的苞谷糖像发出极其诱人的甜香,粘稠的糖浆在碗里均匀的散开,如同一块饱满的黄玉,镶在白瓷碗里,拿筷子沾起一缕就能拉出好长好长的丝来,轻轻转动筷子,便能裹成一个圆滚滚,小巧精致的糖球。米黄色的糖球,泛着点点乳白色的光,光看着就令人赏心悦目了,哪里还舍得吃呢,可是那丝丝的苞谷香实在逗诱着我的舌蕾,闭上眼,将糖球含于嘴中,感受着那股入口即化的感觉,任由那股清香充斥着我的口腔,那甜中还夹着一缕涩味......有苞谷糖的晚上,连梦都是甜的,总忍不住砸砸嘴,那滋味叫幸福,叫满足。

我不怎么爱吃糖,然苞谷糖却是个例外,现在已经长大的我也依然挂念着那份舌尖的记忆。如今卖糖佬的身影,也同我那美好的童年渐渐消失,但是我却仍记得那段美好的时光,记得我的最爱——苞谷糖。

我的最爱作文7

一起走过的日子,有你亦有我,亦有绚丽

——题记

两个星期前,妈妈陪我去参加软笔书法八级考试,依旧是那个熟悉的考场,熟悉的流程。同一考场的大多数是初次考级的小孩及陪同的家长。他们兴奋而又焦急,大人孩子无不手忙脚乱。而此时坐在教室一角的我,早已提笔闻着墨香静静书写。因为这样的与众不同,引起喧闹的大人孩子的注意,他们全部聚到我身边,默默观看。良久,称赞声起伏于耳畔。忽然,一个声音响起:“这孩子很喜欢书法吧!”一直不语的我听闻此声,抬头粲然一笑:“当然,我最爱书法了!”话音刚落,众人大笑。孩子们的眼中则放出一种别样的光彩。考级开始了,考场忽然安静下来,我看着那一个个认真书写的小小身影,仿佛看到了六年前的自己。

是啊,书法相伴于我已有六年,自己是如此依恋而又深爱着它啊!清晰地记得我初到书法老师家的场景。妈妈带着年仅七岁的,与练字桌一般高的我到老师家。老师家中弥漫着浓郁而深沉的墨香,我浸润在墨香的房里观赏着那一幅幅挂在墙上的学生书法作品,它们风格迥异,有的笔法稚嫩,一看就是初学的;有的笔力遒劲,有的龙飞凤舞,有的纤细柔美……我怀着崇拜之心,轻轻地抚摸着这些作品,眼中透着渴望与坚定,心中升腾起一股信念——我一定要学好书法!

就这样,从最初的正楷的横撇竖捺到现在小楷的细致小巧,行书的行云流水,已过了6年时间,自己也从稚嫩孩童长成了半大少年,也变成了师弟妹们心中的榜样。当自己习惯地在“爱好”一栏首先填上书法时,我才发现,曾经的自己仅是为了变成高手而学习书法,但现在不仅是因为这样了,还因为着自己从心底里真的喜爱书法,所以才想学好它!

六年来,与书法相依相伴,看着对方彼此成长,我们像知己,像亲人,书法在我心中永远都留着一个位置。书法,我的最爱,想和你一直这么走下去。

我的最爱作文8

我的爱好是书法,四年的风风雨雨让我的书法不断进步。我在书法的求艺路上有太多的辛酸、快乐、痛苦和喜悦。

四年前,我是一个二年级的小同学,刚刚会写字,写得也如狗爬的一样。有一天,爸爸带我去凤凰山公园,一进门,就看见了一个老爷爷在挥笔写字,我看着他写字就想:老爷爷多酷呀!一笔带过就可以写这么漂亮的字!我问爸爸这是什么呀,爸爸说:“这是书法!”顿时我的心里突发了这样一个念头:我要学书法!就这样,20xx年1月10日爸爸带我来到了南新道市场魏老师家来学书法,从此开始,我就走向了书法艺术的求学路。

书法我每天都坚持练,回课的时候老师总夸我写得好,这对我的积极性有很大的鼓励。这样我不仅晚上练,中午也练了。天天如此,年年如此。无论什么人都会讨厌这种枯燥、乏味的生活,我也如此。我讨厌学书法了。我对爸爸说出了我的想法之后,爸爸打了我,因为在三年的风风雨雨中我和爸爸都付出了太多太多。之后,我又去了一趟凤凰山公园,看见那个老爷爷在那“龙飞凤舞”的写字,我突然想起了我当时那个想法,又想了想我为那个想法而付出的努力。我知道自己错了,不应该有这种愚蠢的想法。回到家里,我轻轻地拿起笔,铺上纸,写了自己的作品。我恍然大悟,书法对我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快乐。当时,我的老师正给我留了将要参加比赛的作品,因为前一段时间心不在焉,浪费了许多的练字时间,所以我又加倍地努力来练习。

四年后的.我,在书法的道路上颇有收获,如:“中小学生书法作品竞赛荣获金奖”“第七届、第八届PHE国际中小学生幼儿美术书法大赛中荣获优秀奖”等奖项。

在书法这条学艺路上,我受过多少打,已经没有记数了,流过多少泪也不为所知。但是,它给我带来的快乐和喜悦是任何事情也代替不了的。今后我一定会在艺术的道路上更加努力,因为“笔墨纸”是我童年时代最好的财富。

我的最爱作文9

夜空,它是黑暗的,幽静的。它不知不觉的到来,有悄无声息的离开,就像是有一位魔术师将辉煌的蓝天白云变得寂静无声。那片夜空,便是我的生活。

它寂静,它无声,它让人彷徨,让人看不到尽头。

那天灰蒙蒙的,似有一种山雨欲来见满楼的感觉。我的双脚像灌满铅似的,移动一步都如背负了千万斤泰山一般。凄厉的的风声吹过,留下“呜呜”的声音。回想老师那略显憔悴与失望的眼神,心中便像被泰山压着一般,堵得慌。我辜负老师的期望,我这次考试作弊被发现了,虽然没在嘴上说,但她的眼神已说明一切。

回到家中,坐在写字台前,望着窗外不知何时下起的雨,心中彷徨不安,像有千万颗针在扎似的。老师对我会不会有想法?我还是好学生吗?我辜负了爸爸妈妈对我的期望和老师的呵护吗?今后该怎么办……我的脑袋已如浆糊一般,混乱不堪。我懊恼的捶打着自己的头,为什么要作弊?为什么?为什么?分数有那么重要么?我一遍遍地反问自己。

爸妈回来了,也许老师已经和他们说了,我瞬间冷汗浸透了后背,手上不住的打头,心中惶恐不安,如坐针毡,就如一个犯人,知道了自己的刑期,但什么也不能做先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到来。那种感觉,那种忐忑,快要将我的内心充满,只想夺门而出,让雨水冲刷自己的不安,但我动不了,我的双腿发软,不敢动弹。

他们进来了,从爸爸略显阴沉的眼神,我便知道了后果,有些呆滞的看着他们。妈妈什么也没说,只是抱了抱我,温柔而又慈祥的看了我一眼,便走出去了。爸爸走到我面前,扬起了他的手,我吓得眼睛都闭了上来,不敢吱声。谁知他轻轻拍了拍我,也离开了。我愣了许久,眼泪便如潮水般涌出。我什么都明白了。

即使是最暗的夜空,也会有星星点缀,与月亮的光辉温暖着我们,为我们在黑暗中指明前进的方向。我爱这片充满星星的夜空。

我的最爱作文10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题记

一阵秋风之后,天地间蓦地失去了生机,变的寂寞起来,而它还毅然挺立在大地上,显得是那样苍翠。它,便是翠竹。

我爱翠竹,爱它那顽强的生命力。不管是田间地头,还是房前屋后,只要给它一片土,便会有它那挺秀的身影,甚至连寸草不生的石缝,都会有它的身影。

我爱翠竹,爱它那挺秀的身躯。竹子是美丽的。它似乎对绿色格外钟情——它只穿绿色的衣服——纵使它换了一套又一套的衣服,它永远是那样充满生机与活力。即使“战罢玉龙三百万,败鳞残甲满天飞”,也依然能见到它那碧绿的躯体。

我爱翠竹,爱它那纯朴的风格。它从来不像腊梅那么孤傲,也不像雪莲那么高雅,但它有自己纯朴的风格。竹子是朴素的,它没有华丽的外表,也没有沁入心脾的芳香,但它却拥有一种无可比似的自然美,一种纯天然的美,一种没有任何瑕n的美。因此,我喜爱竹,它那牛毛般细小的竹叶尖,可以做竹芯茶,给劳苦的人带来一丝清凉,给活泼顽皮的孩子们带来一丝乐趣。

我爱翠竹,爱它那坚韧的品质。“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就是他坚韧的品质。不管条件是多么的艰苦与恶劣,它都会顽强拼搏。不管遭遇多么大的挫折,它都会顽强反抗。暴风雨的来临,只能使它在接受洗礼后得到升华。“初疑天女下散花,复恐麻姑行掷米”的大雪纷飞,方能显出翠竹的坚强。总而言之,在它的脑海里,没有放弃,只有拼搏。它爱生活,它更懂得生活!

翠竹,我的最爱,看惯了攀附权势,只喜爱你的傲骨;尝惯了香甜,只喜爱你的清苦……

我的最爱作文11

一圈银白或淡黄,把黑暗的天空照亮,然后又飘落到了地上,让黑暗的世界微微明亮。它像精灵的翅膀,像从天空中撒下的密密的荧光粉,像触碰不到的、微凉的流水。而它,就是我最爱的--月光。

每次沐浴在月光下,我都会感慨万千。记得童年时的月光,也是这样的吧。

乡下比城市里要好,因为它的那份安静。其实世界安静下来时,才是最美的吧。夏天的晚上,我们一般都会把凉床从家里搬出来,在星空下睡觉。星空中的每一颗星星看起来都是一样的形状和几近相同的色彩--它们看起来那么普通;而月亮却又那么大,那么亮--月光比星光更耀眼。我明白了‘群星映月’的含义。在月光下,我听着妈妈给我讲了很多遍的熊家婆的故事:“从前有一对姐弟,他们……”在月光下,我还想着嫦娥奔月的情景,也依旧天真地想,要是吴刚砍下的月桂树上的金叶子能掉到我这儿该多好啊。在月光下,我一遍又一遍地看着星星,盼望着要是能像古代的天文家一样也能观察出什么规律啊就好了。在月光下,我也很傻地想,要是月光可以被收集在瓶子里的话,我就一定要装几大瓶,因为它真的很美,比仙女还美。要是月光能变成人类样子就好了呢,我也曾这样想。

然而童年已经逝去了。我离开了那个可以很好地沐浴月光的地方,我失去了很多很多的天真和快乐。然而庆幸的是,月光还在。我可以偶尔站在阳台上,凭空地去抚摸它。我爱上了很多月光有关的东西,像诗歌和歌曲。

我最爱的是月光。因为它承载了太多的美,像自然之美,往事之美,岁月之美。不知道为什么古代的一些文人墨客会认为,月亮和月光是代表离别和忧愁的东西。在我的眼里它却是快乐安静的象征。

啊,又一抹月光要在今晚降临啦?

我的最爱作文12

语文是一门让人心动的学科,让我们学习知识,学会审美,领悟做人的真谛,语文又是一幅意境高远的图画,我们尽可以流动明眸,欣赏白云星期天,飞流急湍,生活有多么广阔,语文就有多么广阔,生活的广阔天地有无限风光在召唤我们。

语文是一门学科,它需要我们去学习,去领悟它的真谛。它教我们如何修身做人“吾信乎?传不习乎?”它教我们学习求知的态度“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它还教我们学习方法“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语语文这门学科让我心动。

语文是一幅图画,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是美,语文这幅图画有农村的优美风光“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有大海的宽广“日月,若山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语文中还有寺院的美景“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语文中还有……语文这幅意境高远的图画,让我大开眼界,迷恋其中。

语文十分广阔,大街上的广告语、食品外包装袋,网络上的qq聊天,总之,生活中处处有语文,语文中处处都能学语文。

语文是一门语言,它早在几千年前的商朝就出现了,它有古文的形式,还有现代文的形式,它还有许多修辞手法,例如,比喻,拟人等,此外,它还包含许多句式,例如反问,设问等,语文还许多格式,例如:书信、建议、倡议书等,这些字、词、句、段、文等共同构成了语文。语文门语言让我受益匪浅。

语文需要我们学习,领悟、记忆、运用,我们的生活离不开语文,语文也离不开我们的生活,语文是一门学科,是一幅画,还是一门语言,它广阔无边,像大海一样无边无际,它具有魅力。语文,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13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爱莲说》中的这句诗为我们描绘了“花中君子”——荷花。在娇艳多姿的美丽牡丹和冷艳清雅的菊花,优雅纯洁,平易近人的荷花中。我和周敦颐一样,偏爱那芊芊荷花。

在骄阳似火的夏天,漫步于水波不兴的清清小塘,抬望眼间觅到二三株荷花,在烂漫盛开的百花丛中显得如此不合群,她独自伫立于池塘之中,仿佛是一位美丽的女子在远眺风景。这使我不由得想起那“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动人诗句。她静静的开放于百花丛间,在世间的喧闹浮华中不为所动,她那碧绿的荷叶好像一把宽大的雨伞,为她承载这世间的喧杂,阻碍着繁华的侵蚀。她那傲然绽放的花儿仰着头,俯瞰着世间的嘈杂,却仍能保持宁静淡雅的心境。还真是有着“结庐在人境,不闻车马喧。”的高尚情操。她那深深扎根于淤泥之中的茎条,虽受泥泞包裹却能不染一丝一毫。这大概就是人们称莲为“花中君子”的缘由所在吧。

说起莲,那就不得不说这样一位如莲般清雅脱俗的君子,陶渊明。他不为五斗米折腰,坚持远离官场,归隐山林,放弃那身居官位不用每天为吃穿担忧的优越条件,回归每日躬耕垄亩、采菊东篱的贫苦生活。不得不说,乡野生活是非常艰苦的,陶渊明厌恶尘世的喧嚣与嘈杂,不被官场名利所束缚,勇敢的顺从本心的意愿,从物质条件极好的官场回归到环境艰苦的山林,从而守住了自己内心的那份宁静。他用一生的执着表现了自己如莲般的高贵品质和坚守本心,但求宁静的高尚追求。

在当今社会中,缺少有莲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纯洁高尚和“濯清涟而不妖”的淡雅随和的精神的存在,我们应该要像莲一样去保持自身的高尚人格,在喧嚣嘈杂的世间自得宁静,不为浮华所束缚,自成一线风景!

我的最爱作文14

有人喜欢甜甜的西瓜,有人喜欢酸甜的葡萄,而我,最喜欢的是秋天水果之王——橘子。

今天,爸爸妈妈带我去果园摘橘子,远远望去,橙色的小橘子挂在树枝上像一把把手提小灯笼。走近一看,一个个橘子有的大,有的小。有的已经熟透了,外表全部是橙色的,像给它穿上了一件新衣裳。有的还没完全成熟,外表有的地方是橙色的,有的地方还是绿色的。有一些橘子挨在一起,好像在窃窃私语,有的橘子一个人在树顶上,好像在思考着什么问题,不想别人打扰它。

我摸了摸橘子的外皮非常地光滑,又有一种软软的感觉,像妹妹的小脸蛋一样。我又摸了摸另外一个,可它的外表摸着非常粗糙,捏着硬硬的,好像穿了一件盔甲。我非常的不理解,妈妈对我说:“摘橘子的时候就是这样挑选的,有些表面光滑,软软的,那就是成熟的。还有些表面粗糙,硬硬的,那些就是还不够成熟的。”我恍然大悟,原来挑橘子也有学问呀!

我摘下一个个橘子,摘到一半的时候,我觉得好累,就坐着休息一下,那些还没被我摘下的橘子好像在对我说:“快把我摘下来!不然等我掉下去会烂的!”我好像听懂了一样,赶忙起来继续摘橘子。

摘完橘子后,我闻了闻,一阵清香带一点酸味进入了我的鼻子,那味道简直让我陶醉起来,我像在一个长满橘子的世界中。我剥开一个小橘子,剥开的橘子皮向四周散开,像一朵菊花,橘肉外面有一层橘络,那橘络白白的,像给橘子穿上了一件衣服。我掰开一瓣,那一瓣小橘子弯弯的,像一条小船。尝了尝,橘子的味道酸酸甜甜的,汁液溢满了我的嘴巴,那汁液进入了我的喉咙流进我的肚子里,吃着自己摘的橘子,我觉得一切幸苦都是值得的。

我最喜欢吃的水果是橘子,小朋友们,你们最喜欢吃什么水果?

我的最爱作文15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这是我三岁时会背的第一首唐诗。那一天,老爸来了兴致,说:“把《唐诗三百首》拿来!”我便飞快地拿了过来。爱上诗,就从此开始。

学会《咏鹅》,我很崇拜骆宾王,9岁能创作出如此有名的诗,流传千年。读孟浩然的《春晓》时,我经常做起“白日梦”,梦见自己也在春天里作诗吟唱,着实让我美了很久。

渐渐大了,我接触的诗越来越深,越来越长。语文课上诵读孟郊的《游子吟》,同学们见诗词变长了,就齐声“哀鸣”,唯独我满心欢喜,当别人在哀嚎时,我已经领会到其中的美妙了。

随着年级的增长,诗歌所学的内容也跟着变化,从四绝增至八律,老师怕我们再度“哀嚎”,只好叫我们背前四行。而此时,我的心却插上诗歌的翅膀,飞到了九天之上,逍遥自在,不仅很快会吟诵,而且仿佛自己与作者对话了。

从《咏鹅》到《游子吟》再到现在的《满江红》,诗歌的篇幅、情感、语言都有变化。《咏鹅》朗朗上口,简单易懂;《满江红》低沉雄壮,激励吾心。长期的语感积累让我感悟其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这句,让我读出了岳飞豪放中的凄凉。而岳飞的“只能胜,不能输”的精神,又让我感受到他的勇敢,为了国家,不顾生死,许多地方被他夺了回来,他又说:“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这是他谦卑的品质,也是他必定要胜利的决心!

也许诗人在朝代繁荣时留下歌咏之词;也许诗人在岁月衰败时留下破落的无可奈何;也或者,诗中是不得圆满的人生,终得“人比黄花瘦”,又或者伤情离别时的“遍插茱萸少一人”、孤独落莫时的“千里共婵娟”……诗,是文字也是国画,陶冶着我的情操,带给我美的享受,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诗,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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