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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的作文4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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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习的作文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习的作文4篇(精选)

学习的作文 篇1

时光易逝,一眨眼小学六年的生活已成为历史。升入中学后,新的问题时不时向我袭来,真是让我烦不胜烦。

自上了初中以来,新加的主科英语等就像饥饿的猛虎向我扑来,异常猖獗。由于在小学我从来没接触过英语,所以上了中学以后英语一直是我的心腹巨患,如果要铲除就要全力去学,将大部分时间投入英语。

除了英语外,我的最大弱项当数生物了。不知为什么我自幼就不喜欢生物,总觉得生物课无趣,而到了上数学课、历史课时我却精神抖擞,十分活跃。为此,在期中考时,我生物以54分的成绩名列“前茅”,期末考试又以77分的成绩成为了班中的“稀有物种”。

在期末考试中,虽然说我以绝对性优势在数学、历史的.考试中夺得双百,但又因为英语、生物这两门一下子拉掉了我50多分,所以在期末考中总成绩不是很好。这一直都是我的烦恼。

小说《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读的书,这本书中有个叫袁绍的说:“吾北阻燕代,南据河渭,兼沙漠之众,南向以争天下。”就连袁绍这样的无能之辈都知道要想前进,必须要安定后方的道理。而我每次考试都想得第一,而每次都是后院起火——英语、生物两科的拉分,难道我连袁绍都不如?

我如同掉入了无底深渊,烦恼如巨石般压在我身上,我越去顶,巨石则越重。我这是在空中顶石,在我脚下没有支撑着我的地,这几乎是不可能办到的事情。有时我想过放弃,但放弃是那软弱无能之辈所为,我决不放弃。

现在又是一个新学期,我对学习方法、学习时间进行了改革。渐渐地我发现了英语与生物的有趣之处,我相信不久我也将“后阻生物、英语,中稳政治、语文,以数学、历史、地理争第一。”

英语、生物给我带来的烦恼不久将仅存于我的学习史上,我日后会自豪地对晚辈说:“我面对烦恼没有放弃,因此夺取了无限辉煌。”

学习的作文 篇2

我看了雷锋的故事,这本书后有发自内心的真实感受。

雷锋出生于贫穷家庭,小小年纪父母去世,不得不寄人篱下。但他没有悲观,没有失望,而是不断进取,并且以满腔热忱帮助了无数需要帮助的人,他的感人事迹传遍了全国。

有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车站换车,出检票口的时候,他发现一群人围着一个背着小孩儿的中年妇女。原来这名妇女从辽宁去吉林看丈夫,一不小心把车票和钱都丢了,雷锋连忙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眼含热泪地问:“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住哪的?是哪个单位的?”雷锋回答道:“我叫解放军,家就住在中国。”

难怪俗话说:“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雷锋帮助别人,不求回报,永远以一颗宽容博爱的心去接受一切,他做好事不留名,永远以一个解放军的要求来衡量自己的所作所为。

1962年8月15日,渐渐沥沥的小雨从未间断,当雷锋正聚精会神的指挥倒车时,却因车身撞到了平日战士们晾晒衣服的粗木桩,而导致木桩直接砸向了雷锋的头部,悲剧就此发生了。

雷锋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精神永驻人们的心中。雷锋这个名字已经成为中国家喻户晓的一个闪光点。伟大的雷锋精神就像火炬一样,照亮我们每个人,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长。

我们要像雷锋那样,乐于助人,坚持不懈。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

学习的作文 篇3

亲爱的小朋友们,恭喜你们选择了《小马俱乐部历险记》这部佳作!

这本书既充满了团结、友爱、勇敢、智慧、爱心、坚韧等正能量,又是通过爱马、养马、骑马、人与马的情感互动等一系列日常生活中的细节表现出来,而且是通过一个10岁女孩的眼睛与心灵的感知表现的,因而充满纯真自然又富有童趣。读完此书,你们当然会学到大量的有关骑马与马儿的知识,了解澳大利亚小学生生活的一个侧面,更能在不知不觉中磨炼自己的性格,有利于健康成长。

对于那些热爱文学、热爱写作的同学,从本书里学到的会更多。日常生活常常是琐屑而乏味的,写日记怎么才不沦为记流水账,怎么选取值得记录的生活片段,才能把日常生活琐事写得活灵活现、妙趣横生;日常生活中的“口水话”在本书中怎样变成了文学语言;怎么才能够既要保持日记的真实性,又要具有文学性,具有艺术感染力——这些都很值得注意,值得熟读深思、细心揣摩。

对于中学生来说,更是学习当代英语的鲜活教材,本书作者是世界级的教育工作者,因而该书是面向全世界的少年儿童的,青少年必定要学习书中的语言表达,所以该书的英语既生动活泼,又规范地道,所使用的语言口里说出来没人会笑你文绉绉的,写成作文也没人会说这是口水话。

初中生可以作为阅读材料,巩固所学的词汇句型语法惯用法,最好是读熟,书中的大量句子可以脱口而出;高中及大学低年级学生可以作为口语和写作教材,先看看一段中文,然后试着口头叙述或笔头写一下那个场景,最后看看作者是怎么遣词造句表现该场景的,还要揣摩作者为何要那样写。坚持一年,必然大有长进。

当然啦,本书也是初学翻译者的实战演练场,英译汉、汉译英都很好;战争是最好的军校!坚持译完全书试试?

本书的特色,既是原著英文版的特色,也是这部中文版的特色。

一、整体特色

本书特色若用一个词概括,就是“真实自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真实自然的生活画面;

2、点到即止的景物描写;

3、曲折有致的故事叙述;

4、真切细致的心理刻画;

5、任情率真的人物个性;

6、朴实真挚的情感流露;

7、平实淡远的鲜活口语。

8、浑然天成的整体效果。

本书是日记体小说,主人公是一个9——10岁的女孩,相当于我国3——4年级学生,她记下的是自己的心路历程,因而其写法“我手写我口,我手写我心”,心里怎么想、口里怎么说,下笔就怎么写,全书读起来一点儿刻意为文或雕琢痕迹也没有,描写的环境、景物当然也是主人公眼里所见之物,所见、所想、所写都完全符合该年龄段一般儿童的心理认知与表达程度。写景的“佳词美句”也只有这么一句:

太阳升起在水晶般清亮的湖水上面,湖水简直就像是一面玻璃!

请停下来想一想,这里的“玻璃”能改成“镜子”吗?为什么?我们不是常常看见“水平如镜”,“湖水就像一面镜子”这样的句子吗?

这里当然只能用“玻璃”而不用“镜子”!一是因为这女孩“不爱红装爱马装”,她虽然也很爱美,还要给马儿梳妆打扮,给马儿穿新衣戴饰品,自己平时却不爱梳妆打扮,极少用镜子,当然就不容易想起“镜子”;再说当时是一大早到的野外湖边去骑马,心情激动、惊喜痴迷,用“镜子”与她的个性特征与心理状态都不合。二是因为镜子与玻璃虽然都倒映着天光云影,但湖水清澈透明,玻璃也是透明的,镜子却不透明不像湖水。

点到即止,恰到好处!若超过这个程度,那就显得假了,恐怕就不像是小学生写给自己看的日记了。

写景虽简,故事的叙述则是波澜起伏,曲折有致,主人公的心情也是忧(连续大雨),悲(马儿查理之死)——喜(救回了马儿,天晴骑马)——大喜(参加俱乐部训练,得奖)——忧(自己的马儿有病)——喜(找到了理想的新马儿)——大喜或狂喜(大型马术比赛得奖)——忧(新马儿表现反常)——恐惧(新马儿可能有严重问题,背后可能藏着重大的秘密,其结局只有死路一条,主人公或许再也骑不成马儿了)!往往是一波刚平,另一波又起,吸引着读者一口气读下去,而且因其叙述语言真切自然,读者就像处于主人公的生活之中,随着主人公的喜怒哀乐一步步走下去,根本不觉得是在读小说。

主人公艾比纯朴善良、任情率真,但并非任性妄为、我行我素,其实她很懂事,肯想办法,与人为善,待人真诚、爱恨忧喜,毫不掩饰。

二、语言特色

本书的语言,清新鲜活、简单平实(因为必须符合人物身份),属于经过提炼的口语体,准确、鲜明、生动、简洁,没有生僻的词语,也没有长、难句,给人以真实自然的感觉,好像澳大利亚的儿童平时就是这么说话的,其实当然不是。除了“pig root(尥蹶子)”这个词语是澳大利亚英语中的方言,其他的词句都是英语世界中通用的,而且用法都符合英语的语法规范(狄更斯、海明威等大师的作品中也有病句),相当于英语中的“普通话”,因而是学生的作文和口语中都可以用的。作者很注意行文的节奏,绝没有单调、冗长乏味的.叙述或议论,都是点到即止,一笔带过,又接着讲故事,或是吐露心曲。用语虽然简单,但那些骑马时、尤其是比赛中的场面描写依然扣人心弦,并且与主人公的心理刻画交织于一体,让读者也身临其境、感同身受,与主人公忧乐与共,悲喜同心,紧紧牵着读者的心弦。

中文版完全体现上述特征,用的是规范的现代汉语普通话,也只用了“尥蹶子”这么一个方言词,并且加了注释,以防有些同学不懂该词。

简言之,其语言风格应为平实淡远,浑然天成。

平实,平易实在,犹如我们日常中经常说的那些词句。不仅没有马克?吐温那样的夸张写法,就连狄更斯那样的夸张都没有;淡远,淡淡的清香悠远绵长,令人回味,犹如一杯绿茶。没有战争、惊险、犯罪小说里那样麻辣的重口味,主人公极度兴奋时才用了下面这个最具“文学性”的句子:

湖水中骑马飞奔是我这一生中最精彩的一幕!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的精彩!!!

浑然天成,是指本书的词句都很浅易平常,单个的词句极难找到出彩的“佳词美句”或“格言警句”,你也看不到作者用了什么文学技巧,但是这些词句都用得恰到好处,构成的整体效果便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使读者不知不觉地走进主人公的内心世界,与她同呼吸,共命运,赞赏她,牵挂她。所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华丽从朴素中来”,“最高的技巧即无技巧”——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梨子的滋味,吃了才知。读书也一样。

亲爱的小朋友们,再次恭喜你们能读到这样的佳作。

学习的作文 篇4

从一年级开始,,我读了《三字经》,其中《香九龄,能温席》的故事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

黄香小时候,家中生活很艰苦。9岁时,母亲就去世了。冬天的夜里,天气特别寒冷,在被窝里躺半天仍是冰冷冰冷的',很难入睡。为了让父亲少挨冷受冻,黄香就走进父亲的房里,给她铺好被,然后钻进父亲的被窝里,用自己的体温,温暖了冰冷的被窝之后,才招呼父亲睡下。

看了这个故事,黄香的一片孝心,真是让我非常的感动!想想自己,更是觉得惭愧!在我们眼里,爸爸妈妈似乎只是给我们“服务”的: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辅导功课……而我们自己呢?只要享受就好,谁叫她们是父母呢?是啊,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已经不需要我们再去为父母去“温席”,但我们是不是也有责任和义务去回报父母呢?在父母劳累的时候为他们端来一杯热水;认真的完成每一件事;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其实,只要我们一个小小的举动,一句轻轻的问候,我们的父母就心满意足了。

黄香,你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