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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赛比赛讲话稿

演讲稿3.24W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讲话稿的情况越来越多,讲话稿通过讲话人口头表达后,可以起到传播真理、经验,抒发感情,发表意见的作用。为了让您在写讲话稿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辩论赛比赛讲话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辩论赛比赛讲话稿

辩论赛比赛讲话稿1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这里是辽宁中医药大学“我的大学”主题辩论赛初赛第二场比赛的比赛现场。

(1)首先,请允许我作一下自我介绍,我是来自于杏林学院的刘济铭,很荣幸能够担任本场辩论赛的主席,来为大家主持这场辩论赛!

(2)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下本场辩论的双方同学,在我右手边的是正方:来自基础医学院的同学,他们今天的辩题是“大学本科毕业后先工作再考研合理”,在我左手边的是反方:来自经济管理学院的同学,他们今天的辩题是“大学本科毕业后先考研再工作合理”。

(3)接下来我将为大家介绍本场比赛的评委,今天我们很荣幸地请到了:校团委的刘浩老师,校辩论队的王中昊,高晓明,刘晓鑫,王天娇。

(4)我宣布,本场辩论赛开始!首先进行第一阶段:陈词阶段

首先请正方一辩陈述己方观点,时间2分钟;

接下来请反方一辩陈述己方观点,时间2分钟。

(5)下面进行第二阶段:攻辩阶段

那么由我说一下这一阶段的规则:①问方只能问,答方只能答,回答应简洁,提问应明了,每次提问只限一个问题。②对方提出问题时,被问一方必须回答,不得回避,也不得反驳。攻辩时间每人1分30秒,攻辩小结时间为1分钟。

首先请正方二辩盘问反方二、三辩(1分30秒);

接下来请反方二辩盘问正方二、三辩(1分30秒);

接下来请正方三辩盘问反方二、三辩(1分30秒);

接下来请反方三辩盘问正方二、三辩(1分30秒);

请正方进行攻辩小结(1分);

请反方进行攻辩小结(1分)。

(6)下面进行自由辩论阶段

首先由我说明下本阶段的规则:①自由辩论发言必须在两队之间交替进行,首先由正方一名队员发言,然后由反方一名队员发言,双方轮流,直到时间用完为止;

②各队耗时累计计算,当一方发言结束,即开始计算另一方用时;

③在总时间内,各队队员的发言次序、次数和用时不限;

④如果一队的时间已经用完,另一队可以轮流发言,直到时间用完为止,也可以放弃发言,放弃发言不影响打分。

下面先请正方发言

(7)接下来进行最后一个阶段:陈词总结

首先请反方四辨总结,时间为3分钟;请正方四辩总结,时间为3分钟

(8)现在,请我们的评委退场,对比赛进行评分那么在评委评分期间呢,由现场观众向正方或者反方提问,时间截止到评委评分结束。首先要声明的是,观众提问不影响比赛结果

(9)下面请我们的评委进行点评

(10)下面由我宣布本场辩论赛的结果

辩论赛比赛讲话稿2

主持人: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晚上好!欢迎大家前来观看由会统系学生会主办的辩论赛论赛的辩赛现场。

比赛开始前,首先我宣布会场纪律和比赛规则:

一、陈词阶段:我们提倡即兴陈词,引经据典要恰当,在陈词阶段,由双方一、

二、三辩进行陈词。先由双方一辩进行立论陈词,然后是双方二辩、三辩在反驳对方观点的同时,对本方观点进行补充陈词。顺序是正方一辩、反方一辩、正方二辩、反方二辩、正方三辩、反方三辩。时间都是每人3分钟。

二、自由辩论阶段:时间是双方各5分钟。由正反双方自由轮流发言。发言辩手落座为发言结束,同时另一方开始发言,另一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间照常进行。同一方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用时已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以向主席提出不发言。在自由辩论阶段,我们提倡积极交锋,对重要问题回避两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对于对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仍然纠缠不放的,适当扣分。

三、结辩陈词阶段:时间是3分钟,由双方四辩进行结辩陈词。也就是辩论双方针对辩论赛整体态势进行总结陈词,对于脱离实际、背诵事先准备的稿件者,适当扣分。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在辩论时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话;

2、不可进行人身攻击;

3、尊重主席及评委的评判;

4、我们提倡辩手使用普通话,对使用普通话者适当加分;

5、除辩论开始一辩必须说“主席、评委、大家好”,其余皆可省去。

6、在辩论中,辩手可以使用道具、图表和物品作为辅助手段以强化自己的陈辞,但尺寸不能过大,以免遮挡。

7、在每场比赛中,辩手的辩位不能变动。

8、时间提示:最后30秒时,哨音提示,时间结束时亮红方牌子。

本次辩论赛的辩题是校园爱情是否有利于同学们的自身发展。

正方:校园爱情有利于同学们的自身发展

反方:校园爱情不利于同学们的自身发展

下面现在我来介绍一下今天的辩论双方

正方:一辩手:二辩手:三辩手:四辩手:

反方:一辩手:二辩手:三辩手:四辩手:

主持人:下面,辩论开始,首先我们欢迎正方一辩发言,时间3分钟。

主持人:好,刚才正方一辩对自己的观点作了立论陈述,现在我们来看看反方是如何破题立论的。请反方一辩发言,时间也是3分钟。请!

主持人:感谢反方一辩的精彩陈述,下面请正方二辩作补充陈词,时间是3分钟;主持人:下面有请反方二辩作补充陈词,时间也是3分钟;

主持人:下面请正方三辩对本方观点作补充陈词,时间是3分钟;

主持人:下面请反方三辩对本方观点作补充陈词,时间也是3分钟;

主持人:谢谢,经过刚才双方一、二、三辩陈词之后,接下来又是他们施展才华的时刻了,也是辩论赛最精彩的时刻---自由辩论。在自由辩论开始之前,让我提醒双方代表,你们每队各有5分钟的发言时间,正反双方自由轮流发言,同一方的发言次序不限。正方先发言。一方发言落座之后,另外一方要马上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间照常进行。如果一方用时已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以向主席提出不发言。我们提倡积极交锋,对重要问题回避两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对于对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仍然纠缠不放的,也要适当扣分。好,现在我宣布自由辩论正式开始。

主持人:先请正方先发言

主持人:好,各位观众,刚才这段自由辩论可谓非常的精彩,而各方的第四位辩手所将要作的总结性陈述,往往更是举足轻重。我们先从反方四辩开始,时间3分钟。请。

主持人:谢谢!现在我们请正方四辩为正方作总结性陈述,时间也是3分钟。请。

主持人:在比分揭晓之前,先请现场的评委嘉宾对今天的辩论进行点评,有请,大家欢迎

主持人:下面我宣布本场比赛最佳辩手是:x方代表队的辩辩手。获得本场比赛胜利也是我们本届大赛的冠军代表队是:

主持人:好,感谢各位辩手精彩的辩论,究竟哪方获胜,请现场评委给大家一个客观公正的答案,请评委退席评议。

辩论赛比赛讲话稿3

1、立论陈述阶段;下面请正方一辩开篇立论,4分钟;正方一辩:;丁灿:在法律不断健全的当今社会,人的权利不断受到;首先就让我们来明确一下安乐死的定义;";在我国对安乐死的定义为: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如果一个人已患绝症,生存已没有希望,只是承受着心;因此我方观点认为:安乐死应该合法化,符合人道主义;1.从个人的角度看,安乐死是最大限度地展示出病痛

1、立论陈述阶段

下面请正方一辩开篇立论,4分钟

正方一辩:

丁灿:在法律不断健全的当今社会,人的权利不断受到重视--生存备受关注,死亡也越来越发人深思.那么今天我们就将对"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的问题展开一场辩论.

首先就让我们来明确一下安乐死的定义;"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无痛苦的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

在我国对安乐死的定义为: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有不受侵犯的权利。也就是说公民个人有权选择生存的方式,在特定条件下也有权选择死亡的方式。

如果一个人已患绝症,生存已没有希望,只是承受着心灵和肉体上的痛苦,让他安静祥和地离去又有什么不应该呢

因此我方观点认为:安乐死应该合法化,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理由有以下几点:

1.从个人的角度看,安乐死是最大限度地展示出病痛,生命垂危,死亡这一生命过程的应有尊严。它保证了个人在生命最后一刻所做出的对生命的自主和自决的权利。

2.从经济的角度看,安乐死是是阻止成本无限扩张的有效方式。当死亡过程逐渐展开,生存的成本逐渐放大,对经济,心理,家庭和社会成本都是不断的加大。而安乐死可以减少这种浪费的支出,是实行者对这家庭成员爱的考虑。

3.安乐死能够解除人的不幸和痛苦,是对人权的保护。

因此我方认为安乐死应该合法化,符合现代人道主义精神,谢谢

下面请反方一辩开篇立论,4分钟

反方一辩:

张丽清:还记得古希腊医生西博拉底的誓言吗:我将尽我的全力去辅助病人而决不损害他们!两千多年的这条训戒成为医生们的最高信条!而安乐死做为一个医学概念被提出时医生就被至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一种法律的确立要有利于社会的进步!要保证公民的生存权,财产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力!安乐死的立法将对法理,道德,伦理进行挑战甚置是颠复!没有甚重的态度,尽凭着对病人的一腔怜悯是不能成为立法的理由的!

让我们回到医学的领域!对于病人的病痛我们非常同情!但估惜治疗,临终关怀等等手段能够部分甚至全部为患者带来生的尊严!为何非要一死了之,为何不能面朝大海等待春暖花开!安乐死从技术上来讲是没有什么错的!错就错在要立法使所有的人都这样去做!这是对向死神抗争人们的打击呀!

花儿美吗?是插在安乐而死的亲人坟前还是用它来抚慰生者更加眩烂!河山美吗?是与亲人周游过后留下美好的记忆,还是撒下安乐而死亲人的骨灰留下遗憾!蓝天美吗?是否要在云间回忆亲人的音容笑貌!时而叹惜生命的短暂!

死去的人走了,他们去了哪里现在过的好吗!我们都不知道,但是如果他们泉下有知一定希望生者能够活的更好!

因此,我方观点认为:安乐死不应该合法化,不符合人道主义精神。谢谢!

2、答辩反驳阶段

(1)下面请反方二辩根据正方立论反驳,2分钟

赵鑫:正方辩友说安乐死应该合法化,符合现代人道主义精神,但是,安乐死本身是一种逃避行为,有悖道德伦理,安乐死会客观上纵容医学上的懈怠。从伦理方面讲,公民在遭遇非常的不可逆的身体疾病痛苦,自愿要求结束自己生命的条件下实施“安乐死”,本身也是合乎道德的。有学者认为,在这方面法律应该体现人性化。但是,“安乐死”没有被确认事出有因。首先,在现有的法律条件下,“安乐死”可能引致“故意杀人”。患者自杀不会影响别人,但是,如果他本人想结束生命,医护人员及家属协助满足其请求,在《刑法》中是“帮助自杀”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其二,“安乐死”如果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可能会被一些人利用,用以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另外,在人类对疾病的认识还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未经法律许可而结束他人生命,有悖于生存权利的道德准则。使人无痛苦地死去的做法,是一个长期争论的伦理学、法学、社会学与人类学的问题。所以,我方认为,安乐死不应该合法化,不符合现代人道主义精神,谢谢大家

(2)下面请正方二辩根据反方立论反驳,2分钟

刘冬:反方辩友强调安乐死不应该合法化,不符合现代人道主义精神。那么请大家看一下安乐死的条件:①从现代医学知识和技术上看,病人患不治之症并已临近死期;②病人极端痛苦,不堪忍受;③必须是为解除病人死前痛苦,而不是为亲属、国家、社会利益而实施;④必须有病人神志清醒时的真诚嘱托或同意;这就体现了安乐死是由接受者自愿结束生命以结束承受的痛苦,中国有古话说,:长痛不如短痛,人即有权利结束自己的生命,更有权利把自己从痛苦的深渊里解脱出来。我认为,对方辩友说那有悖于人的生存权利,那么现在按照安乐死实施的规则来讲,是由接受者自己来选择的,那么,我倒认为是强行把人留在这个世界上接受病痛的折磨是否更有悖于人的生存权利。安乐死的实施者是濒临死亡承受痛苦的人。另外,安乐死无论现在是否意境合法化,但已经存在了,为什么不将其合法化并制定相关规定使其更加完善呢?所以,我方认为安乐死应该合法化,并且符合现代人道主义精神!谢谢大家

3、质辩盘问阶段

(1)下面请正方三辩向反方一,二,四辩提问

正方三辩问:

郑鑫:首先,就如对方辩友所说的,生存是人的权利.

那么,请问,死亡是不是人的权利?

反方一辩回答:

张丽清:我们是不能选择出生的!即然我们不能选择出生,那我们选择死亡的权利又是

从哪里来的呢?

正方三辩问:

郑鑫:对方辩友,请您正面回答,生存是不是人的'权利?

反方二辩回答:

赵鑫:生存当然是人的权利!所以我们不能轻意剥夺人的生存权!所以安乐死不应该合法化!

正方三辩问:

郑鑫:权利和义务的区别就在于,权利是可以放弃的对不对?

反方四辩回答:

唐栋:其实对方辩友,我们很明白人是有生存权的。但是权力并不都是相对化的,有生存权并不代表你就有选择死亡的权力。

(2)下面请反方三辩向正方一,二,四辩进行提问

反方三辩问:

葛登超:对方辩友,我想请问您知不知道什么是“放弃治疗”?

正方一辩回答:

丁惨:我方只想说人对自己的生命是有权利的包括的生存和死亡其二,放弃治疗是对没有挽救生命希望时的一种放弃生命的选择

反方三辩问:

葛登超:那我想请问了,国家对于放弃治疗的一系列标准当中为什么就恰恰没有“以病人个人意愿为准”这一说法呢?

正方二辩回答:

刘冬:对方辩友,你只是在告诉我们国家现在没有对安乐死合法化,可是我们说的是应不应该实然和应然可不要混淆哦请问,如果没有治愈的希望,为何不能安乐死?

反方三辩问:

葛登超:对方辩友!难道死才唯一的方法吗?请问对方;安乐死有弊端吗?

正方四辩回答:

孙能烨:我们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安乐死的对象是没有治愈希望的病人,相信对方也认同这一前提当死亡是唯一的结果的时候,所以我们才要好好的死任何事物都有弊端的我们恰恰正是把垂危病人的生死弊端减少到最低

(3)下面请正方三辩质辩小结,2分钟。

郑鑫:法律作为一种规范社会的工具,是应顺应社会要求的。二战以来,安乐死合法化的呼声越来越高。安乐死作为人的权利在世界范围都具有普遍意义,其立法工作也势在必行。随着时间的推移,安乐死在我国已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已成为社会需要的强烈表现。而我国通常认为实施安乐死是一种犯罪,这种“一棒子打死”的做法已不符合社会需求,因此,在我国制定一部有关安乐死的法律来完善对生命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加大对生命保护的力度,不但具有理论上的可行性,也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谢谢!!

(4)下面请反方三辩质辩小结,2分钟。

辩论赛比赛讲话稿4

今天我们的辩题是《文才与口才哪个更重要》。随着今天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正不断融入一个高度竞争充分合作的知识经济时代,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的必要性越加受到重视,无论工作还是生活,文才与口才都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但当两者并存时,而我方认为文才比口才更重要。

首先先来做概念上的界定。所谓口才是人们运用相应的语言技巧在短时间内利用自己的知识积累和瞬间应变能力将自己的观点综合归纳形成有机语言输出的运用过程,体现了一个人能言善辩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

而文才是人们通过写作诗文的形式用以抒发见解传递情感的书面表达才能,是个人知识的累积、文化底蕴的修缮和文化素养的体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演员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知识的储备和积累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没有韦编三绝怎能博采众长从而最终形成浓厚的文化积淀和坚实的文化底蕴。古语有云:富有诗书气自华,厚积薄发,艺高人胆大,体现的正是内功的深厚。

首先,说口才与文才都脱离不了语言,而就其关系而言是表现形式和语言内容的关系。口才作为语言外在表现形式的一种更需要丰富的语文内涵来主宰,外在出众的表达更需要内在的智慧作支撑,拥有出众的文才更能体现一个人思想的深隧和智慧的深远。

语言技巧可以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中的核心是为了更好地展示其知识的内涵和思想的价值。巧妇难为无火之炊,再精巧的语文也需要深刻的思考和精辟的分析加以充实。治学中曾经说过“墙上芦苇,头重脚轻要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而我们说的根即为本原,如果我们仅仅把学习语言技巧放在更高的位置上则无异于舍本逐末本末倒置,饮水应需思源。对于口才与文才我们不能重外而轻内,更不能金玉其外而败絮其中。

其次,语言的魅力在于其深远传播性。纵览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各个时期的文人志士有多少篇胜美华章多少本传奇小说呈现在世人面前,鲁迅先生对到司马迁的《史记》曾称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一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带给我们多少人间情愁,贾谊用一句“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易也”总结秦灭亡的根源,告诉我们治国应需安邦之理等等。正是因为他们卓而不凡的文才构成了中华宝贵文化遗产,而且这是口才所无法替代的。

文才服务于口才,口才更加脱离不了文才,脱离文才的口才只不过是陈词烂藻的堆砌。所以我们认为文才比口才更重要!

辩论赛比赛讲话稿5

现阶段来说,在校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我方从以下三方面阐述这个观点。

第一,从精力和时间方面来说,学习与打工之间就像鱼和熊掌难以兼得也。我门要明确大学阶段是用来学习而非打工。大学生3,4年的求学时期正是最可宝贵的时间段。作为人生的分水岭,它将预示着你以后所要走的道路是导向成功还是失败。有些大学生因打工经常逃课,或在课堂上想着如何赚钱,严重影响了学习。西南大学某高材生,一直成绩优秀,写得一手好文章,后偶识一书商并答应为其写书。在丰厚的酬金面前,他开始终日忙于写稿而无暇顾及学业,结果好几门功课“大红灯笼高高挂”,还未毕业就被“劝”退学。

第二,在思想上,我们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阶段。若不把握好自己,增强自我的辨别能力,而一味想着挣钱,很容易就回一失足成千古恨。大学生打工用去了他们大部分的课余时间,这必然会导致大学生学校交际的缺乏。相比之下,学校人文交际比社会实践更重要。同时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产生斤斤计较,爱占小便宜等毛病,变得市侩俗气,歪曲我们的人生观。

第三,在现在的社会状况来说,关于在校大学生打工一是缺乏社会保障制度,很多大学生都曾上当受骗——中介诈骗,乱收押金,直销传销等。去年的暑假广州就发生了近千名大学生暑假找工作被骗事件。二来是缺乏正确的引导性,现在的大学生打工大多数都是付出体力型劳动。大学生是国家培养的人才,做简单劳动是人才的浪费,而且大部分的兼职与他们的专业并不相关,并没有达到理想中的知识与实践相统一。

综上所述,在校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请各位同学慎重考虑,莫把生活理想化,若用辛苦的汗水和成绩单上高挂的红灯来换取几张少得可怜的钞票,甚至连几张少得可怜的钞票都没换来的那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做法是万万不可的。

谢谢!

另外给大家分享几点大学兼职的弊:

1、降低自己的学习情趣。大学生大部分的课余时间都用在了兼职上,即便是上课的时候也会想着今天该几点去上班呀,千万别迟到了等问题,那么学习的时间与心思也就自然少了。

2、容易被社会的物质所迷惑。大学生进入丰富多彩的社会,自然会眼花缭乱。看到社会上一些奢侈品很想拥有,看到一些上流人士的生活自己也想拥有,从而使得他们的价值观大大改变,从而变得更加物质化,现实化。

3、心理不成熟容易受骗,大学生本来就没有多少社会实践经验,心理素质还不够成熟,平时接触的也就是老师或者父母,所以说对社会上的真假话语还很难分的很清楚,所以就很容易上当受骗了。

4、甚至有些选择辍学,选择辍学是因为他们自我感觉所选择的工作不错,即便是毕了业后的工作也不过如此,或者是想着自己创业,这些都是因为自己出去兼职后的结果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