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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客运办公开承诺书

书信函5.37K

郑州市全体市民及出租汽车驾驶员:

城市客运办公开承诺书

近年来,有关媒体多次刊登了关于“黑出租车”的报道,并对“黑出租车”的存在原因进行质疑,对此,我处特在此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行使职权,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坚决保护广大乘客及出租汽车驾驶员合法权益。

二、加大市场稽查力度,对全市范围内的出租汽车实行不间断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车辆、重点人员的检查,不断压缩非法营运车辆生存空间,为合法营运车辆营造良好经营环境。

三、加重对“黑出租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的处罚力度,凡非法营运车辆经查实后,一律按条例处罚。

四、设立非法营运车辆曝光台,定期在相关媒体及网站公布非法营运车辆立案查处情况,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对内部工作人员的教育及管理,提高执法能力及水平,全体干部、职工坚决做到不做非法营运车辆保护伞、不参于非法营运车辆经营活动、不与非法营运车辆发生利益往来,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为民执法。

六、媒体、市民、乘客及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现我处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行为现象的,欢迎向我处纪委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371-61789699,电子信箱: #url#,邮政编码:450006,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文化宫南路文隆小区1号。如情况特殊,可直接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

2015年5月4日

城区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公开承诺书

为改善城市客运交通环境、维护客运市场秩序、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展现文明城市形象,市交通运输局将采取强有力措施,重拳整治城市客运市场管理乱象。现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依法行政,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黑车”和异地经营出租车。交通客管、运管执法人员全员上阵,采取定点驻守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三站一场”及周边区域非法营运的“黑车”和异地经营出租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对违法违规车辆一律公开公正、依法按上限标准处理,不搞暗箱操作。

二、规范服务,树立良好“客运窗口”形象。在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方面,加强对客运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客运服务水平,严肃查处客运车辆转圈揽客、甩客倒客、无故拒载、欺客宰客、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滥用gps聊天等违规行为,加强质量信誉考核,督促客运经营者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三、整治车容,营造良好乘车环境。建立健全客运车辆“车容车貌”管理制度,明确客运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客运经营者勤换座套、勤洗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清洁卫生。

四、增设站点,有效规范客运车辆停靠秩序。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众”的原则,积极会同市规划、建设、公安、城-管等部门,科学合理设置公交车、出租车候客停靠站点,方便广大市民乘车出行。

五、巩固成效,建立城市客运管理长效机制。坚持整治队伍不散、人员不减、力度不松,强化综合治理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实现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城市客运管理长效机制。

河津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公开承诺书

河津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公开承诺书来源:运城市阳光农廉网 发布时间:2015-9-17 录入:河津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现面向社会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省纪委规定的“五不准”,坚决杜绝在企业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法行为。

二、每周定期、定时、定点,学习上级有关政策、文件,强化全体人员的学习观念,提高文化素质和文明队伍建设。

三、按时完成对城市客运经营户的时限办结承诺。

四、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服务于民、让利于民,提高服务水平,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发生。

五、为接受乘客和经营户投诉,方便乘客和经营户不满服务质量,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0359-5022849

运城市旅游局政风行风公开承诺书

一、服务项目与对象

星级饭店评定、a级景区评定、导游员培训、受理旅游投诉、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车队、旅游院校等旅游企业;全市景区景点导游员以及广大游客。

二、服务对象期望值

简化工作流程,提升办事效能,给旅游企业提供方便快捷服务,树立旅游管理部门良好形象;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广大游客住的安心,购的放心,游客开心,玩的舒心。

三、服务承诺

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运城旅游业的良好形象,创优发展环境,运城市旅游局向社会和公众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转变工作作风。公开旅游业务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对来访人员做到服务热情,解释准确,办事高效。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坚持清正廉洁,严格执法,杜绝吃、拿、卡、要行为,不接受执法对象的宴请,不参加执法对象安排的健身、娱乐活动等,维护执法公平、公正。

2、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旅游者的投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者并告知理由。

3、星级饭店评定。市星评委收到饭店申请材料后,一个月内对申报饭店进行星评工作指导,并提出整改建议。收到饭店整改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三星级以下饭店做出最终评定,对四星、五星级饭店向上级星评委推荐最终评定。三星级以下饭店评定检查工作在24小时内完成。星级评定检查工作不收取费用。(星评员往返受检饭店交的通费以及评定期间在饭店内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均由受检饭店据实核销)。

4、a级景区评定。收到景区申请评定报告书后10个工作日内对景区进行a级评定工作指导,对不符合条件的景区提出整改意见,再次收到景区整改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旅游部门提交推荐正式评定报告。

5、导游人员管理。每年定期举办导游岗前培训班和年审培训班。岗前培训不少于36小时,年审培训不少于56小时。培训费用按照市物价局核准标准收取。严格执行导游证管理规定,对导游证申领、变更等业务申请当场受理。

6、旅游安全执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重点对零负团费、低价招徕、旅游合同不规范、“黑社”、“黑导”“黑车”等行为进行打击,凡存在违法行为的,一律根据相关法规立案行政查处。对全市旅游企业的环境卫生、服务质量、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定期检查,提升服务水平。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广大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予以监督,对局机关未能按承诺内容办理的.,我们将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市旅游局投诉电话:0359—2085615

市旅游局监督电话:0359—2223858

承诺单位:运城市旅游局

分管领导: 起草人:

齐齐哈尔市公路客运总站公开承诺

一、工作职能

齐齐哈尔市公路客运总站是我市主要旅客集散地,是客运车辆始发、经过、终到地点。负责旅客从开始踏上旅程至终点站结束旅行生活的全部活动,并发挥组织、协调、指挥、监督旅客运输的重要任务,承担着旅客运输的全部业务,是城镇及客运线路上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机构。客运站的基本职能:1、组织客源、集散旅客;2、办理业务、保证运转;3、提供数据、传递信息;4、搞好安检、确保运行;5、做好后勤、搞好服务。其中着重强化的还包括服务职能、信息职能、调节职能和监督职能。

二、工作程序

公路客运总站依据国家交通部道路运输条例及行业相关规定,结合行业管理实践,总结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各级站务岗位职责监督机制和体系,各类站务服务管理工作标准考核机制和体系,并建立起一整套较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便捷顺畅的工作管理程序。主要内容包括:1、值班站长工作程序;2、售票员工作程序;3、检查员工作程序;4、问事员工作程序;5、广播员工作程序;6、行包员工作程序;7、小件寄存工作程序;8、 “三品”检查员工作程序;9、安全检车员工作程序。

三、公开承诺

1、大厅内空气清新,无吸烟,窗明椅净,摆放有序,保持地面清洁无痰迹,环境优美舒适。

2、热情服务,礼貌待客、实行首问责任制、挂牌服务制,对待特殊旅客实行特殊服务,尊老爱幼,便民措施齐全。

3、保证售票时间,旅客购票排队时间不超过十五分钟,售票无差错。

4、廉洁公正,不售人情票、超员票,收费项目公开,严格执纪,一视同仁。

5、进站车辆必须安检,持证报站。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予报站发车。

6、严格查验三品,杜绝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监督举报电话:0452-611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