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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建议

书信函1.19W

第一条 为了有利于调动和保护职工代表提建议提案(以下简称“提案”)的积极性,提高职工代表建议提案的质量,促进职工代表建议提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职代会建议

第二条 提案是职代会职工代表就公司的改革和发展及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广泛征集职工意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职代会提出,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立案后,由公司职能部门承办和处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提案工作是职代会行使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权利的重要工作,是进一步促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内容,是职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渠道,是广泛调动职工积极性、激发职工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群策群力参与公司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职代会提案征集与民主监督组是职代会设立的提案工作机构,公司机构由公司工会主席、工会办负责人、下属工会主席代表、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提案工作机构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 提案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工会办,牵头负责提案收集、汇总、立案、处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建议(提案)的征集

第五条 提案的提出

提案须有正式代表1人作为提案人提出,另有正式代表2人以上(含2人)附议,共同签字后方可作为有效提案提出,代表应严肃认真地履行提案权,代表在拟定提案草案时应深入调查研究,听取职工意见。

第六条 建议(提案)的格式

提案要求一事一案,使用统一格式提案表,(可附页)。提案须有案由、具体内容和依据、改进建议及措施三部分构成。

第七条 建议提案的内容

(一)可列为建议提案的内容

1.有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公司改革与发展全局的建议和意见;

3.有关公司人事、财务、职工培训、队伍建设、分配制度等方面工作的建议和改进方案;

4.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二)不列入建议提案的范围:

1.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抵触的内容。

2.个人的具体问题;

3.基层各单位可自行解决的问题;

4.不属于本公司和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内容。

第八条 建议(提案)征集时间

(一)每年召开职代会前征集一次;

(二)征集提案时间原则上在大会召开前1—2个月开始,并限定截止日期。具体要求在大会前另行通知

第四章 (建议)提案的审查与立案

第九条 提案征集与民主监督组本着尊重和维护提案者的民主权利、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符合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应当予以立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予立案:

1.属于揭发和举报问题的;

2.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3.内容空泛、建议笼统的;

4.属于本条例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不列入提案范围的。

第十条 经审查可以立案的提案,进行整理分类,并分别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工会办负责分类、编号、登记。

第十一条 经审查不予立案的,可根据不同情况作为一般意见、建议处理。作为一般意见、建议处理的提案以适当方式转送有关单位和部门研究、参考。退回的,向建议者本人说明情况。

第五章 提案(建议)的办理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和本司有关规定办理提案。

(一)各单位工会首先对收集的职工代表建议提案,按照本办法,进行归类整理、登记和处理。对属于公司解决的提案,在当年召开职代会前报公司工会,报送时附职工建议提案的原始表格材料。

(二)公司工会对各单位报送的提案,再进行归类整理,对符合立案条件或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的提案,进行分门别类整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和处理,并形成初步回复意见,报送公司领导审阅后,再形成正式回复意见印发各单位,各单位要向提案人反溃

(三)提案办理工作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对有些提案所提出的问题已确定采纳和要解决的,工会会同有关部门尽快解决落实。对有些问题一时不能解决或不合乎国家政策规定的,通过不同方式向职工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引导工作。

(四)提案人可以通过工会办向部门了解有关提案的办理情况。工会办要做好提案办理结果登记工作。并分别说明“已落实”、“正在落实”、“暂缓落实”、“无法落实”等情况。

第六章 职工代表的职责要求

第十五条 各单位的职工代表是代表大多数职工群众的意愿,参与建议提案工作的。作为职工代表应不辜负职工群众的期望,以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以下的要求做好工作。

(一)加强学习。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党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征求和征集职工的建议意见。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待职工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要认真负责地分析,深入地了解事情原因,客观地、有理有据地把事情搞清楚,形成较完整的建议意见(提案)。

(三)不断增强民主管理意识,提高民主管理知识。提出建议意见不仅是某一方面的问题,而应从有利于公司总体发展需要,有利于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和谐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需要等方面,多角度,多方位地去思考和分析提出建议意见。不断提高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推进民主管理健康发展。

(五)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职工群众不清楚的问题,在自己了解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回复意见的基础上,主动地向职工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促进公司更好地发展。

第七章 提案评优与表彰

第十六条 建立提案的评优表彰机制,激励代表以强烈的责任心,以扎实深入的工作作风,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高质量的提案。

第十七条 由工会牵头对优秀提案进行评选和表彰。对办理提案有显著成绩的承办单位,可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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