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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事业发展的建议

书信函1.14W

随着城乡现代化进程的发展,怎样认识环境卫生与城乡生活的依附关系,如何破解环境卫生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难题,较好地发挥政府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是摆在各级责任政府决策者和职能部门必须思考和面对的课题。

环卫事业发展的建议

一、环卫事业基本现状

义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现有环卫职工1775人(其中事业偏制110人,临时用工1665人)。主要职能为我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及粪便清运处理清除主要街道乱张贴、环卫规费收缴、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承担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垃圾一体化清处理,市环协不定期的对镇(街)农村的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全处内设办公室、基建科、规费科、督查科、后勤科、信息管理中心、修理所、道路机械作业管理所、清运所以及稠城、稠北、稠江、江东、后宅5个管理所和有机生物处理中心、塔山垃圾填埋场等16个下属单位。

二、机械设备情况

我处拥有环卫专用车辆148辆,其中机扫车25辆、洒水车18辆、吸粪车4辆、垃圾车93辆(其中零星垃圾收集车17辆)、粪池处理车(用于清运有机生物处理中心粪便池的粪便)2辆、高压清冼车1辆。塔山垃圾填埋场配备有推土机1辆、装载机1辆、压实机1辆、铲车3辆。其中包括今年新购置的吸粪车1辆、扫路车6辆、洒水车3辆。

三、环卫基本建设情况

1、中转站、公厕建设。城区由我处管理的公厕98座,其中有2座达到国家旅游区五星级公厕标准,目前,我处重点对那些设备陈旧、无法使用的20座公厕进行改造。到目前为止,我市城乡已投入使用的压缩垃圾中转站有43座,其中新投入使用的有5座。

2、垃圾填埋场地三期工程建设。塔山垃圾填埋场地三期工程一阶段土石方和防渗工程已通过验收,目前正在进行渗沥液处理厂土建工程资料备案,设备安装工程已完成70%。

四、环卫管理体制

我市现行的是多头管理体制,环卫部门负责大街主道的环境卫生管理;街道(社区)负责背街小巷,居民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各镇、农村的环境卫生管理、集空市场的环境卫生管理。看起来似乎责任明确,分块合理,但在实际操作中矛盾百出,极不理顺。

五、存在问题

一是专业职能部门的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二是管理的.模式,管理的标准,工作的要求,考核办法、工作质量不一,达不到专业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三是只要是街道(社区)在环境卫生方面发生的工作不到位事件,明明街道(社区)管理范围的问题,而市民往往会不分青红皂白地误认为是环卫职能部门的问题,随意向上级有关部门投诉,导致环卫职能部门“怨魂不散”。

四是环卫规费的收缴工作,产生部分街道(社区)不按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与环卫职能部门的抡收,既混乱了规费收缴秩序,造成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又减少了应有的财政收入。

五是环卫队伍的发展与管理不平衡。由于市环卫职能部门是专业队伍管理,在管理质量标准,工作要求,考核办法等方面都比较规范,队伍的教育、培训、人的素质也比较重视。而镇、街道(社区)的清扫保洁队伍由于人力不足、设施不足、管理经验不足,加之平时的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不够,致使镇、街的脏、乱、差的现象比较严重与队伍素质的不高。

六是环卫管理职责交叉。由于实行了多头环卫管理体制,在管理当中出现了交叉管理的种种矛盾,特别是在镇、街道(社区)和一些公共地段等,无人清扫保洁,产生了垃圾成堆,污水横流,蚊蝇孽生,不堪入目,直接影响了我市的形象和居民的工作环境与生活环境。

七是环卫基础设施不配套。在旧城改造、旧村改造、新区开发等方面虱不到环卫职能部门的统一标准,统一规则,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八是数据、资料收集上报无法准确。对上报所需的有关资料与数据统计(因镇、街有的没有环卫机构,特别是市场化运作后,有的镇、街撤销了环卫(所)机构),无法进行收集与统计上报,导致了以往我市环卫行业上报数据的不实,资料不全。

六、环卫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101号令的有关规定,从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统一化管理的角度出发生,实行环境卫生集中管理权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管理办法,既能充分发挥环卫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境卫生的整体质量,又能妥善地解决当前存在的一些矛盾与问题,真正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

(一)随着城市发展的趋势,应将市环境卫生处改为主管局下面的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把全市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能提升到这个局,实行城乡全面管理,一竿子到底。

(二)改变现有多头管理体制,把全市扫帚合拼为一把扫帚。各镇、街道(社区)等环境卫生统一归属于市环卫职能部门管理,由市环卫职能部门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实施。把我市的环卫职能延伸工作引向深入,真正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

(三)委托管理,理顺体制,集中管理权。将镇、街道(社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委托管理。也就是说,由街道(社区)出具《环境卫生管理委托书》,将各自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委托给市环卫职能部门管理,其经费由街道(社区)建立环卫经费户头,由环卫职能部门管理,其经费由街道(社区)建立环卫经费户头,由市环卫职能部门负责和使用。实行委托后,由市环卫职能部门对其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统一进行组织,作业与管理。这样不仅便于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列手规范化之中,同时也理顺了我市的环卫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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