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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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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的具体要求及精神,结合《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及《渭南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六不准》的具体要求,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严格规范教学行为,杜绝三乱现象发生,作为一名教师我郑重承诺:

收费承诺书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坚决杜绝三乱教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不向学生乱收费,不组织学生统一定购或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

3、不利用双休日及节假日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设点补课。

4、公平对待每一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5、不收受学生和家长钱物,不做其他利用职务之便谋利的行为。

6、不举办或与校外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不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

7、如果出现违规行为,本人自觉接受上级处理。

承诺教师签字:

2015年9月1日

收费承诺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教育局规范学前教育机构考核评估的要求》,同时感谢广大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支持与信赖,幼儿园在此郑重承诺:

1. 严格按照物价局核发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2.幼儿园于2012年6月晋升为“西安市一级幼儿园”,但仍执行“二级园”收费标准,幼儿园承诺一年内不上调整收费标准。

3、大班幼儿(2012年8月31日前满5周岁),继续享受国家关于学前一年保教费减免政策。

真诚欢迎各级领导、社会及家长的监督。

西安翻译学院幼儿园

2012年7月6日

2015年秋季收费承诺书

各位家长、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

你们好!

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收费政策,争创“收费工作规范化学校”,现对本校(园)收费工作作出以下承诺:

1. 依法收费 规范收费。对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公示制,没有公示的任何收费都是违规收费,家长有权拒绝。

2. 学校收费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票据做到票款 物相符。

3. 学校和教师不以任何形式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

4. 学校和教师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收费性补课。

5. 学校不统一为学生代办任何保险,不为任何组织或单位代收任何费用。

6. 学校不以勤工俭学的名义向学生收取钱 粮 物。

7. 学校和教师不向学生收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费和试卷费。

8. 学校和教师不向学生兜售任何学习用具、生活用品。

9. 学校坚决执行上级关于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

10.学校配合上级公正公平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政策的宣传执行,绝不徇私情,送人情。

校(园)长: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收费公开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法规,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管理,促进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我校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和学校收费“一费制”政策,认真履行职责,抓好义务教“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及时做好免费教科书的发放。

二、认真学习省、市、区有关部门有关教育收费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搭车收费。

三、严格按照省定《目录》征订学生用书;不随意为学生征订图书、辅导材料、练习题;不收取试卷费。不利用行政手段向学生强行推销或授意向学生推销教育教学用品、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

四、严格执行“一费制”的管理规定,不加收任何费用。坚决抵制任何部门和单位的乱摊派。

五、强化监督,实施“阳光收费”。坚持民主,坚决实行收费公开,严格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做到公开收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凡违反规定的收费,学生家长有权拒交,并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凡违反承诺内容一经发现学校教师乱收费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面向社会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教育收费公开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维护教育形象,自觉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特作如下承诺:

一、坚持按文收费制度。按上级物价和教育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进行收费。不自立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

二、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前,向学生和学生家长详细公布收费的项目、标准、范围和文件依据,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张贴公布。

三、使用规范性票据。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按实际收费项目和收取额出具正规票据。

四、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所收费用及时缴入规定帐户,不截留,不坐支,不挪用。

五、按照规定范围和项目使用代收费。严格按上级文件的规定项目收取代收费。每学期末,及时向学生或学生家长公布代收费收支情况,发放代收费结算清单。代收费多退少补。

六、规范服务性项目的收费行为。对于由学生自愿参加的服务项目,由学校向学生或学生家长送发宣传单,且在宣传单的醒目位置标明自愿参加字样,经签字同意后,方可收费。不强制学生参加,不以营利为目的,保证服务质量。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甘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

校长: 木塔里甫·热合曼

2015年2月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收费公开承诺书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实现诚信服务,竭力推动改善“看病难、看病贵”现象,促进医患和谐、社会和谐,改善和发展宜宾人文环境,做出以下承诺:

一、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医疗收费保证严格按照宜宾市物价局、卫生局《宜宾市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执行。

二、保证遵循医疗原则按医嘱收费,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三、推行价格诚信服务,切实维护患者权益,实行医疗服务价格阳光工程,明码标价,在医院显著位置公开医药价格收费;使广大群众明明白白放心消费。设立收费监管和接受患者投诉专职部门,做到有章可循、违规必纠。

四、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我院医疗收费。

价格投诉电话:821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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