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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作风 税务人员公开承诺书

书信函1.84W

我代表端州区地方税务局,就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做好服务,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转作风 税务人员公开承诺书

一、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纳税服务。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办税厅服务规范等制度,着力强化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做到文明、热情、认真、耐心,不刁难、不推诿,讲求效率,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

二、树立大局意识,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以组织好税收为己任,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用足、用活、用好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各项税收优惠,致力促进我区产业结构优化和企业转型升级。

三、推进惠民措施,办好惠民实事。全力组织税费收入,壮大地方财力,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不折不扣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扶助弱势群体、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等税收优惠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税收宣传,让税法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提高纳税遵从度;切实为弱势群体提供税收援助,对老、孕、残及下岗人员等特殊群体办理涉税事项开通“绿色通道”。

四、严格依法治税,抓好廉洁从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依法查处涉税违法行为,营造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努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以上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监督投诉电话:2762100。

端州区地方税务局局长:苏成耀

屯昌县国家税务局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纳税服务效能,屯昌县国税局现郑重向全县广大纳税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依法治税。始终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用足用活用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屯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推行税务公开。通过屯昌国税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相关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优化办税环境。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确保办税窗口标识醒目、统一,办税场所环境整洁;规范办税礼仪制度和便民服务制度,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规范着装、挂牌上岗、文明办税。

四、提高机关效率。对所有纳税人到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站式”服务,纳税人只须将所需资料递交给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能够当场办结的都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按照不同的办税事项简并服务流程,按法定的时限提速三分之一限时办结。

五、改进服务方式。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个性化服务方式,完善网上申报缴税、pos机刷卡缴税、个体双定户批量扣缴、办税厅自助申报缴税等申报缴税方式,尽可能方便纳税人。

六、规范收费行为。在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时,严格按规定收取费用,不超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办理税务登记证及领购发票,不再收取工本费。

七、简并办税资料。简并纳税人需报送的表证单书,纳税人在税务登记环节已经报送的资料,在本局办理其他涉税审批时,不再要求重复报送。

八、鼓励诚信纳税。对不同信用等级纳税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评为a类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检查、发票领购、办税、纳税辅导等工作中开辟“绿色通道”。

九、维护合法权益。及时受理纳税人举报投诉,对纳税人向县国税局举报投诉或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举报投诉的问题,原则上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回复。

十、严肃廉政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严禁税务人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做到“不出问题、不捅娄子、不损形象”。

十一、欢迎各界监督。凡发现我县国税人员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纪行为,可向县国税局投诉或举报,我们将及时查处。对调查属实的,一律严肃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监督电话:0898-67830596(监察室)

0898-67816958(办税服务厅)

屯昌县国家税务局

地税局机关作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永安市地税局局长 范正华

为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今年,我局决定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以“转变作风从我做起、群众满意是我追求”为主题,实现工作有新亮点、服务有新举措、素质有新提高、效能有新加强、形象有新提升的五项工作目标。

一、承诺内容

(一)文明办税、热情服务。坚持以纳税人满意为标准,推行ab岗服务、导办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一站式办结服务。

(二)税收咨询,及时答复。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凡纳税人提出税收咨询,首问责任人应立即准确给予解答或负责联系引导其到相关部门进行解答。

(三)简政放权,办事高效。申报税费、代-开-发-票、办理税务(社保)登记、领购发票、个体定额户报停(注销)等事项,只要资料齐全,可在办税厅即到即办;税务认定管理、税收优惠管理、发票外部管理、证明管理、规费管理等事项,限时办结。

(四)公开办税,接受监督。设立税收公告栏,及时公布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并做到办税程序、违章处罚、调整定额、税收减免和税款缓缴审批公开,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

(五)依法治税,清正廉明。认真遵守《税务人员廉洁自律十五不准》,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关于“8个严禁、52个不准”的具体规定。

二、违诺处理

除责令违诺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外,根据违诺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违诺人相应进行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纪律处分,并扣除绩效考评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违诺人员如属聘用人员,予以辞退。

三、投诉受理部门及投诉电话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我局工作人员存在违诺现象,可向我局效能办投诉,投诉电话为0598-3828993。

罗源县地税局稽查科公开承诺书

1、实行程序检查。税务检查实施时,由两人以上共同执行,并主动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和税务检查通知书;严格检查回避制度;

2、实行计划检查。每年对纳税人的检查统一作出计划安排,除举报、上级交办、转办和专案稽查案件外,原则上对同一纳税人每年只检查一次;

3、实行查前告知服务。除举报、上级交办、转办和专案稽查案件外,在实施检查前要通知纳税人开展自查,并进行必要的查前辅导;

4、实行限时检查。税务稽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尽量采取调账检查、集中力量办案等形式,尽量减少上门次数,缩短检查时间,最大限度地避免影响纳税人的正常生产经营;

5、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打击发票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为市场经济主体创造平等竞争的发展环境;

6、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公开执法程序,不准违规操作;公开处罚标准,不准乱查滥罚;公开廉政纪律,不得接受纳税人吃请,不得接受纳税人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稽查局局长:黄绍明

2015 年 4 月 19 日

罗平县国家税务局“作风转变年”公开承诺书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作风转变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全县国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转变作风,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罗平县国家税务局将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围饶“转作风、兴产业、促跨越、建小康”活动主题,以优化经济发展为重点,狠抓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争创人民满意的文明行业,促进全县经济科学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现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依法行政,服务发展。严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纳税人创造公正、公平、和谐的经营环境。严格按照曲靖市委、市政府和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工作部署,围绕组织收入中心,扎实开展各项税收工作,努力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二、优化服务,维护权益。不断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和设施,依法简化办税程序,精简报送资料,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的纳税负担。认真落实《曲靖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服务承诺制度》,实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制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肃查处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五十二个不准”和税务人员“十五不准”。 进一步加强对国税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内控机制,增强队伍素质,改进工作作风,优化部门形象,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进行责任追究、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四、政务公开,阳光办税。认真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即,公开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公开税收政策法规;

公开管理服务工作规范; 公开稽查工作规程; 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 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 公开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放心税,增强国税工作的透明度。

五、虚心纳谏,接受监督。诚恳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虚心接受批评,认真抓好整改。发现有反映国税部门及工作人员存在以税谋私、办事不公、效率不高、态度生硬、方法简单、相互推诿等问题,将认真调查处理,坚决予以纠正。

我们将真诚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

罗平县国家税务局监督电话:0874-8227065

麒麟区国家税务局“作风转变年”活动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服务意识和法纪意识,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国家税务局的要求,麒麟区国家税务局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执法”的税收工作宗旨和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税收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秉承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全力支持麒麟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培植骨干税源,保障麒麟经济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一次告知、办税公开等基本服务制度。不断完善“一窗式服务”,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

四、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实行税务“阳光作业”,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五、严格依法行政,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四乱”和“四难”现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及向纳税人借款、借物等行为,保证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六、严格考勤制度,规范干部言行,要求办税服务厅税务人员必须着装上岗,以礼待人,上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

七、坚持廉洁从税,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禁止国税干部接收纳税人的宴请和高档娱乐消费邀请,坚决禁止领导干部借红、白喜事之机大操大办,收受纳税人钱物,认真执行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权”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责任追究。

八、遵从国家法纪,注重自身形象,坚决杜绝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国税干部不得参与赌博、经商等违法违纪活动,凡有发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与纳税人签订《税企廉政公约》,除聘请10名特邀监察员进行监督评议外,还欢迎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对国税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自己的建议与意见。确保各项税收工作积极开展。

监督电话:6177196

曲靖市麒麟区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