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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登记承诺书

书信函1.9W

本人已认真阅读了解户外广告(招牌)设施设置市容审核有关要求,现做出以下诚信承诺:

户外广告登记承诺书

1、根据城市市容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本人承诺所提供的申报资料信息均真实、有效。

2、本单位承诺设置场地无侵害他人利益,周邻四至关系由本单位自负。如果发生周邻纠纷,本单位(业主)愿立即停止施工,自觉接受主管部门收回许可证等处罚,待协调解决后恢复施工。

3、本单位承诺严格按审批意见书的内容、规格、位置设置,不违章设置或超范围施工。

4、如果发生超审批范围设置施工或场地纠纷,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行拆除或由执法部门强制拆除。

5、如遇城市建设、规划调整或其它公共利益需要拆除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的,本单位愿无条件拆除。

6、本单位承诺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具有相应资质设计、施工、安装企业按规范要求设计施工,必要时,要求有施工监理。

7、本单位承诺施工期间设置安全防护网和警示标志,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环境卫生整洁,确保现场安全。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后方组织施工,保证施工人员执证上岗并系戴好安全带(安全帽)按规范施工,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8、本单位承诺定期维护更新、失去使用价值时自行拆除。因户外广告(招牌)设施或临时施工发生倒塌、脱落、坠落或造成他人损害的,本单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本单位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市区户外广告发布保证书

兹有 需在市区 设置户外广告,现委托 代理有关发布事宜手续。为做好广告发布工作, 和 特向东莞市城市管理局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人对提交的相关资料(相关合同、证明、公章等)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保证提交内容真实可靠,如经查处虚假,由保证人承担全部责任,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二、广告设置前必须按《东莞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办理有关发布审批手续,经审核通过后,严格按照核准内容(广告的'位置、形式、规格、材料等)进行施工,达到安全、亮丽、美观,与道路景观相协调,并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三、广告制作过程当中,保证人保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对广告结构图进行设计,并保证提交上来的图纸真实,符合相关技术规定;施工中,严格按照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施工,并严格进行文明施工,户外广告的设置安装应当牢固、安全,如出现施工事故,由保证人承担全部责任,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四、如采用灯箱或霓虹灯形式发布广告的,必须安装时控开关,保证在广告牌发布期间每晚亮灯4小时以上。

五、在广告发布期内,保证积极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对残缺不亮的霓虹灯广告和破损、陈旧的户外广告,应当及时维修、翻新,灯具、画面损坏的要在24小时内修复;保证按照《户外广告设施

钢结构技术规程》,定时做好户外广告日常安全检测工作,应当及时加固的要在48小时内做好。

六、在广告发布期内,由于保证人日常维护不善,导致广告设施倒塌、脱落等其他原因造成他人人身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保证人承担全部责任,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七、广告到期后,保证及时办理年审或续期手续,否则依照《东莞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处理。

八、户外广告发布全过程,保证愿意接受广告牌所在的镇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监督管理。

九、做好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城市管理部门要求做好的其他事项。 以上承诺,如未能落实,经市城市管理局或镇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发出整改通知后,未能按期整改, 和 愿意接受市城市管理局或镇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作出的有关处理,一切后果由 和 负责。镇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对保证人做好监督管理。

此保证书一式叁份,由市城市管理局、镇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保证人各执一份。

保证人: 保证人:

电话: 电话:

公章: 公章: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