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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浦司法所年度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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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鹤浦司法所年度汇报材料

大家好!下面,我代表鹤浦司法所向大家汇报一下鹤浦司法所2017年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2017年我所的工作思路。

一年来,我所在县司法局和鹤浦镇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各项责任措施。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为今年浙江省星级司法所复评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建立和完善特色调解组织队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今年来,我所严格按照“四有”、“四规范”的建设标准,深入推广“樊岙经验”,将鹤浦属于海岛乡镇,本地捕鱼业及造船业较为发达的实际情况与“樊岙经验”相结合,帮助和指导四家上规模造船企业(东红、振宇、博大、振鹤)相继成立了以公司副总为主任,外来务工人员参与的企业调委会,并对其调解制度及档案制作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完善。2017年一年来,四家企业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41起,涉及外来务工人员89人,无一件上交镇政府,全部化解在厂里,实现了“三无”目标,即无员工上访事件,无民转刑案件,无矛盾纠纷上交,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厂、矛盾不上交”。

同时,我所还构建和完善了以镇渔办为主、镇综治办为辅、村组为基础的“三级”调处网络的矛盾纠纷调解自治组织。为此,镇里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鹤浦镇特色调解组织队伍建设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目前渔船资源,充分发挥船老大和渔嫂的调解能力,并对其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切实有效的促进了渔区的和谐稳定。目前,我镇8个渔业专业村已全部建立了 1

调解委员会,组建了17个编组,由经验丰富、办事公正的船老大担任渔船编组组长,将调解网络延伸到渔船上,让懂法律、威望高的船老大担任编组船队的“船上老娘舅”,主动帮助调解海上纠纷,积极化解矛盾,渔船调解员已经成为了海上纠纷调处的主力军。截至目前,共成功化解各类渔业纠纷125起,挽回损失700余万元,有效地保障了鹤浦镇渔业的正常开展。

由于上述特色调委会的存在,我所今年共受理各类纠纷29件,调处并成功29件,调处率与调处成功率均达到100%, 矛盾纠纷数同比去年下降了71.01%,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面抓好普法教育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法制宣传教育等相关政策,积极做好我镇2017年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有步骤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年来,镇里共投入财力10多万元用于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截至目前,全镇共悬挂法律宣传横幅75条,出专栏、橱窗、板报168期,张贴标语、宣传画2041张。举办法律咨询或讲座12场,接待咨询和参加讲座1500余人。举办法律知识竞赛2次。举办普法培训班2期,计232人参加了培训。同时,全镇共组织各种系列活动63个,召开会议42场次,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17400多份,法制漫画展板巡展4场次,观看人数达21132人次。通过这一年来的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全镇的法治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三、发挥维权只能作用,打造特色法律援助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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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打造特色法律援助品牌。一是苦练内功,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及局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二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搪塞,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漏受理一件;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截止目前,司法所共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1件(属损害赔偿纠纷),接待来电来访咨询37件。在37件来电来访法律咨询中,电话接待26件,来访接待11件。

四、建档立制,深化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

在档案管理上,镇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和“三帮一”的工作机制,并根据每位矫正人员的详细情况,综合考虑矫正对象的生活经历,犯罪原因,认罪态度、家庭情况等多方因素,细化矫正措施,形成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矫正方案。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实施村(居)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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