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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汇报材料

另一方面,推进法律监督。围绕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全县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重点对《行政许可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深入了解我县在贯彻执行这两部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差距,并把此举作为关注民生、保障民权、反映民情、代表民意的重要举措。在县十四届人大棠委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阳城县人大棠委会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的方案后,于8月至10月认真组织实施了执法大检查,并在11月下旬召开的县人大棠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情况报告》,听取了《县人大棠委会法工委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要求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力度;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工作,规范许可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尽快解决便民中心场地狭窄,许多项目和单位难以进入的问题;大力改进审批工作“体外循环两头跑”,审批监管职能不健全等问题。针对文物局政企不分、地下文物勘探收费不符合依法行政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对全县的中介挂靠行政执法单位现象进行认真清理,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及时划定全县文物保护区域范围,依法规范地下文物勘探行为。11月中旬,县人大棠委会专门召开了《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动员大会,铺开了《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工作,拟在第五次棠委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情况报告。我们还组织和配合盛市人大棠委会莅阳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配合“三晋环保行”记者团对我县环保执法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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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方面,创新人事监督。近年来,县人大棠委会在人事任命和履职监督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今年,更是以换届选举为契机,在继续加大监督力度上作文章。一是创新人事任命工作,规范干部任命程序。县十四届人大棠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阳城县人大棠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对干部任命程序进行了规范,要求实行任前了解、培训考法、供职审议、票决任命、宣誓就职、目标承诺等程序,创造性地将任前了解、集体培训作为干部任命的重要环节提出,使人大的任命工作建立于严格、负责、科学的基础之上,实现了党的意图、人民当家做主和充分发扬民主的有机统一。并运用此办法,在第二次棠委会议上任命了23名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二是推行承诺公示制度,强化干部履职监督。8月上旬,新任命的23名新一届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向县人大棠委会递交了本年度工作目标承诺书。“一府两院”副职、县政府所属部门、条管单位负责人也作为本次承诺公示的对象,接受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县人大棠委会采取电视、报纸、公示栏“三公开”的形式,将县政府组成部门及条管单位负责人、“两院”副职共84份年度工作目标承诺书,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了公布和公示。年前,县人大棠委会将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承诺完成情况进行兑现考核。把这项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不断完善干部监督的一项举措,有效地推动各单位、各部门以务实为民、开拓创新的精神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

3、突出主体作用,确保代表工作呈现新气象。县人大棠委会以“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努力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为出发点,积极探索增强代表活动实效、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