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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律常考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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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律基础知识在考试和工作中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做为准备要考事业单位的你,对法律基础知识了解多少呢?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事业单位法律基础知识,希望大家喜欢。

事业单位法律常考知识点

  事业单位法律基础知识

一、法律制定

(一)法律制定的概念

法律制定,就是通常据说的立法,是指有法的创制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活动,是将一定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

(二)立法原则

立法原则包括:(1)合宪性和合法性原则;(2)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3)民主立法原则;(4)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三)立法程序

立法程序是:(1)法律议案的提出;(2)法律草案的审议;(3)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4)法律的公布。

回顾题:(单选)我国立法的关键性阶段为()。

A.法律议案的提出 B.研制法律草案

C.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高 D.法律草案的审议

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立法的程序。我国的立法程序包括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的草案的表决和通过、法律的公布四个阶段。其中,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是立法程序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步骤,也是关键性阶段。

二法律实施

法律实施,也叫法的实施,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包括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法是一种行为规范,法在被制定出来后,付诸实施之前,只是一种书本上的法律,处在应然状态;法律的实施,就是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状态到实然状态。

法律实施是实现法的作用与目的的条件。法律实施与法的制定相对。法律本身反映了统治者或立法者通过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愿望与方法,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追求。法律实施是实现立法者目的、实现法律作用的前提,是实现法的价值的必由之路,正如有的学者提出的,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

三法律解释

(一)法律解释的含义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

(二)法律解释的`种类

(1)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这是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所作的分类。①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做出的具有法律上普遍约束力的解释。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②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常理解释,一般是指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2)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这是根据解释的尺度不同所作的分类。①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愿意为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为窄的解释;②扩充解释,是指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愿意为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为广的解释;③字面解释,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解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扩大。

(三)法律解释的方法

(1)文义解释,又称语义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这是指从法律的字面意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含义。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不顾及根据语言解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

(2)历史解释,是指通过研究有着立法的历史资料或从新旧法律的对比中了解法律的含义。

(3)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这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4)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意图来解释法律。

四法律监督

(一)法律监督的含义

狭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国家机关、政党、团体、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二)国家法律监督体系

(1)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全面保证国家法律的有效实施,通过法定程序,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实施法律的监督。

(2)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法律监督。

(3)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是我国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审判机关的监督两种。

(三)社会法律监督体系

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是指以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或公民为主体进行的监督。根据社会监督的主体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种:(1)社会组织的监督;(2)社会舆论的监督;(3)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

五法律服务

(一)法律服务的概念

法律服务,是指基于与当事人达成的协议,运用法律及其知识、技能,依法帮助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的智力型服务活动。

(二)法律服务体系

我国目前的法律服务体系主要由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社会公证机构、审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构成。

(1)律师事务所是我国法律服务体系的主要部分。目前我国主要有国办、合作、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三种类型。

(2)基层法律服务所是依法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

(3)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行使国家证明权(包括司法证明权),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公证证明职能。

(4)审计事务所是经省级以上审计机关批准成立,依法独立承担审计查证、咨询服务,实行有偿服务、自收自支、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5)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

六、法律援助

(一)法律援助的概念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

(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①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②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③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⑤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⑥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2)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①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②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③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公讼人出庭公诉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困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事业单位法律基础知识快速记忆技巧:背口诀

一、轻松记管辖

要破案,找公安,公安部门管得宽,偷抢拐卖和诈骗,杀人放火与侵人权;

要是罪犯是个官,立案就找检察院,贪污贿赂和渎职,利用职权侵人权,直接立案不可以,省级以上先过关;

侮辱诽谤和虐待,暴力干涉与侵占,只要不出人命案,不去法院没人管,侮辱诽谤别过分,危害国家有国安;

轻伤重婚遗弃案,通信住宅知识权,伪劣商品做与卖,公安检察不立案,只要手里有证据,去找法院也给管;

还有一些小机关,光看名字就好办,走私犯毒找海关,危害国家有国安,军队只管军内事,监狱只是管罪犯;虽然分工有不同,案件牵连帮着办。

二、级别管辖

法院专职管审判,基层法院是骨干;

刑事案件大多管,无期/死刑往上传,上院接案忙判断,不够标准往回返,检察机关权力大,送上以后不退还;

国家安全和老外,死刑无期归中院,一人有罪往上传,全案一起连锅端,上院认为有必要,也可屈尊代审判;

两个高院挺清闲,不归自己不审判,死刑复核最高管,权力下放挺混乱。

三、关于拘留

被发现,有证明,被指证,畏罪行,(“畏罪”自杀/“畏罪”潜逃)

毁证伪证加串供,多次流窜与合伙,不讲真话身不明;

公安机关来执行,县级以上开证明,通知/讯问各一日,没有问题就放行。

三日上报检察院,七天之内作判断,普通最长十四天,三十七日最长限。

敢于逮捕三证三期一徒刑,一批一决一执行,通知/讯问各一日,不妥释放发证明。

  事业单位法律基础知识:合同法基础知识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2.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效力未定合同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②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③无权处分人订立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经追认权人追认后,自始有效,否则,自始无效。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而是适用其他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