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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银行中级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认证制度,是依法从事银行业专业岗位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共由四个基本的环节组成:资格标准、考试制度、资格审核和继续教育。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2017银行中级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2017银行中级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

 风险管理流程

  商业银行风险文化

1.定义和内涵

风险文化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风险管理理念、哲学和价值观,是通过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制度以及广大员工的风险管理行为表现出来的一种企业文化。风险文化一般由风险管理理念、知识和制度三个层次组成,其中风险管理理念是精神核心。

2.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

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是创造资本增值和股东回报的重要手段。

风险管理的目标不是消除风险,而是通过主动的风险管理过程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风险管理战略应该纳入商业银行整体战略之中,并服务于业务发展战略

商业银行应该充分了解所有风险,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对于不了解或无把握控制风险的业务,应该采取审慎态度。

3.风险文化的培植

首先,风险文化不是阶段性工作,而是商业银行的一项终身事业

其次,商业银行应向全体员工广泛宣讲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等内容,使之成为商业银行和员工一致的价值观。

最后,商业银行应该通过建立管理制度和实施绩效考核,将风险文化融入到每一位员工的日常行为。

 风险管理流程

银行风险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监测和风险控制四个步骤。一般来说,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承担了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监测的重要职责,而各级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担风险控制、决策的责任。

1. 风险识别

(1)有效识别风险是风险管理的最基本要求。风险识别包括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两个环节。

2. 风险计量

风险计量是全面风险管理、资本监管和经济资本配置得以有效实施的基础。准确的风险计量结果是建立在卓越的'风险模型基础上的。

3. 风险监测

风险监测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监测各种可量化的关键风险指标,以及不可量化的风险因素的变化和发展趋势,确保可以将风险在进一步加大之前识别出来;二是报告银行所有风险的定性、定量评估结果,以及所采取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的质量与效果。

满足不同风险层次和不同职能部门对于风险发展状况的多样化需求是一项极为艰巨的任务。

4. 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对经过识别和计量的风险采取分散、对冲、转移、规避和补偿等措施,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过程。在日常风险管理操作中,具体的风险管理、控制措施采取从基层业务单位到业务领域风险管理委员会,最终到达高级管理层的三级管理方式。

 公司治理

银行公司治理,是指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情况下,银行投资者为了实现对银行控制并获得良好回报,针对银行运作所设计的各种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制度安排的总和。

一公司治理的主体

1. 股东和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确定银行整体风险的控制原则。

2. 董事和董事会

3. 高级管理层

4. 监事和监事会

二 利益相关者

三信息披露

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的目标

内部控制的原则

全面原则、审慎原则、有效原则、独立原则、经济原则

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

1.内部控制环境

2.风险识别与评估

3.内部控制措施 :高层检查、行为控制、实物控制、风险暴露限制的审查、授权与审批、

验证与核实、不兼容岗位的适当分离

4.信息交流与反馈

5.监督评价与纠正

  银行资本的概念与作用

1. 银行资本的概念

(1)会计资本

会计资本也称为账目资本,是指银行资产负债中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即所有者权益。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准备、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六个部分。

(2)监管资本

监管资本是银行监管当局为了满足监管要求、促进银行审慎经营、维持金融体系稳定而规定的银行必须持有的资本。

(3)经济资本

经济资本是银行内部管理人员根据银行所承担的风险计算的、银行需要保有的最低资本量。它用于衡量和防御银行实际承担的损失超出预计损失的那部分损失,是防止银行倒闭的最后防线。由于它直接与银行所承担的风险挂钩,因此,也称为风险资本。

2. 银行资本的作用

(1)满足银行正常经营对长期资金的需要。

银行所要求的资本金比企业所要求的资本金多得多。巨额资本金能够为银行长期稳定占用,并且基本上没有流动性风险。

(2)吸收损失

资本是承担风险和吸收损失的第一资金来源。

(3)限制银行业务过度扩张和承担风险。

(4)维持市场信心。

(5)为银行管理尤其是风险管理提供最根本的驱动力。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1. 巴塞尔委员会与《巴塞尔资本协议》

巴塞尔银行委员会成立于1974年底,已成为事实上的银行监管的国际标准制定者。1988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通过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定》(简称《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银行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信用风险水平持有一定数量的资本。

《巴塞尔资本协议》主要有四部分内容:一是确定了资本的构成,即银行的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大类,且附属资本规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二是根据资产信用风险的大小,将资产分为0、20%、50%和100%四个风险档次。三是通过设定一些转换系数,将表外授信业务也纳入资本监管。四是规定银行的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产与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不得低于4%。

2.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巴塞尔委员会于2004年6月正式发表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即《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基础上,新增了对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的新规定,形成了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

(1)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

两项重大创新:一是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全面反映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二是引入了计量信用风险的内部评级法。银行既可以采用外部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确定风险权重,也可以用各种内部风险计量模型计算资本要求。

(2)第二支柱:外部监管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监管当局可以采用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方法审核银行的资本充足情况。

(3)第三支柱:市场约束

市场约束旨在通过市场力量来约束银行。由于利益相关者关注银行的主要途径是银行所披露的信息,因此,《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特别强调提高银行的信息披露水平。《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银行披露信息的范围包括资本充足率、资本构成、风险敞口及风险管理策略、盈利能力、管理水平及过程等。市场约束是对第一支柱、第二支柱的补充。

3. 我国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安排

分类实施的原则

分层推进的原则

分步达标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