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家司法考试三卷真题(不定项选择题)
2016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在昨天结束,yjbys小编为大家找来了三卷不定项选择题的真题,欢迎大家阅读。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一)
甲、乙、丙三人签订合伙协议并开始经营,但未取字号,未登记,也未推举负责人。其间,合伙人与顺利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淀粉加工设备一台,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设备归承租人所有。合同签订后,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选择和要求向设备生产商丁公司支付了价款。
请回答第86—88题。
86.如果承租人不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出租人起诉,适格被告是:
A.合伙企业
B.甲、乙、丙全体
C.甲、乙、丙中的任何人
D.丁公司
87.乙在经营期间发现风险太大,提出退伙,甲、丙表示同意,并通知了出租人,但出租人表示反对,认为乙退出后会加大合同不履行的风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经出租人同意,乙可以退出
B.乙可以退出,无需出租人同意
C.乙必须向出租人提供有效担保后才能退出
D.乙退出后对合伙债务不承担责任
88.如租赁期间因设备自身原因停机,造成承租人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出租人应减少租金
B.应由丁公司修理并赔偿损失
C.承租人向丁公司请求承担责任时,出租人有协助义务
D.出租人与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
甲、乙双方于2013年5月6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2014年5月5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丙为担保乙的债务,也于2013年5月6日与甲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一年,自债权确定日开始计算。
请回答第89—91题。
89.水泥供应合同约定,将2013年5月6日前乙欠甲的货款纳入了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约定无效
B.该约定合法有效
C.如最高额保证合同未约定将2013年5月6日前乙欠甲的货款纳入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则丙对此不承担责任
D.丙有权主张减轻其保证责任
90.甲在2013年11月将自己对乙已取得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将导致其最高额抵押权消灭
B.甲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丁后,丁取得最高额抵押权
C.甲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丁后,最高额抵押权不随之转让
D.2014年5月5日前,甲对乙的任何债权均不得转让
91.乙于2014年1月被法院宣告破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的债权确定期届至
B.甲应先就抵押物优先受偿,不足部分再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C.甲可先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D.如甲未申报债权,丙可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三)
源圣公司有甲、乙、丙三位股东。2015年10月,源圣公司考察发现某环保项目发展前景可观,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经人推荐,霓美公司出资1亿元现金入股源圣公司,并办理了股权登记。增资后,霓美公司持股60%,甲持股25%,乙持股8%,丙持股7%,霓美公司总经理陈某兼任源圣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霓美公司在陈某授意下将当时出资的1亿元现金全部转入霓美旗下的天富公司账户用于投资房地产。后因源圣公司现金不足,最终未能获得该环保项目,前期投入的 500万元也无法收回。陈某忙于天富公司的房地产投资事宜,对此事并不关心。
请回答第92—94题。
92.针对公司现状,甲、乙、丙认为应当召开源圣公司股东会,但陈某拒绝召开,而公司监事会对此事保持沉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B.乙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C.丙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D.甲、乙、丙可共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
2017年安徽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导语:在大家要报名参加国发司法考试之前,不同地区会有关于司法考试的不同报名规定,2017年安徽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如下:2017年安徽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如下:2017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暂未公布,考生可暂参考2016年报名条件(如有变化请以公告为准)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
-
司法知识:如何鼓励共享汽车分时租赁模式
导语:共享汽车规范经营管理,鼓励分时租赁。针对当前国内各大城市普遍面临的停车难问题,征求意见稿拟规定,通过停车费优惠等方式,推动在城市路内停车泊位随取随还。同时,针对备受关注的私家车能否从事分时租赁业务问题,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时透露,不同于...
-
2017司考《国际私法》国际私法的主体练习
2017年司法考试正在漫长的复习阶段,考生们可以充分利用时间对司法考试做个充分的应考准备。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2017司考《国际私法》国际私法的主体练习,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
-
为什么2016年司法考试多选题比单选题难
2016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了,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专家们是怎么解说这次考试的单选题和多选题的考试情况吧!一、单选容易在于选项的确定性单选题一般的情况是,不参加司法考试的村官也可做对50——60%,一般考生的的正确率均在70%,好一些的在80%—&md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