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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重庆奉节县城区缺编学校遴选公告

2016重庆奉节县城区缺编学校遴选108名教师,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6日—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下面是本站小编分享的一些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2016重庆奉节县城区缺编学校遴选公告

根据城区学校工作需要,按照《中共奉节县委教育工委、奉节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调动管理工作的通知》(奉节教工委发〔2015〕10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6年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遴选设考核遴选岗位若干名,具体数量根据遴选条件确定;设考试遴选岗位108名,其中:高中教师14名,初中教师30名,小学教师59名,幼儿教师5名(具体指标详见附件1)。除资格复审阶段和城区学校教师有遴选资格而放弃遴选可依次递补外,其它遴选工作各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二、遴选对象

符合本简章规定的遴选条件,并在本县工作的公办教师。

  三、遴选条件

(一)考核遴选条件

1.市级名师、市级学科带头人;

2.连续5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市级骨干教师;

3.获得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教育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一等奖的教师。

4.2012年以来获得县教委组织的现场赛课一等奖且排位第一的教师(包括中学卓越课堂现场赛课、小学大练兵大比武现场赛课和幼儿教师基本功现场大赛)。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农村学校教师,在接收学校有需求且考核合格同意调入的情况下,于2016年8月8日前由申请人向县教委申报,经研究同意后,行文调入城区学校。

(二)考试遴选条件

参加本次考试遴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中小学各类岗位,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2周岁、报考幼教岗位年龄不超过38周岁,身体健康。市级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两周岁。年龄计算均以2016年7月31日为准。

2.在农村学校(含城郊学校)工作3年及以上。城区学校教师报考,须在现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按审批权限,经组织审批行文的借用人员借用期视为在编制所在单位工作的年限。

3.报考城区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教岗位应具备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前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4.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教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报考文化科目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报考教师岗位须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可跨各学段报考,其余遴选岗位不得跨学段报考。

7.近3年来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8.报考高、初中有统考的学科教师岗位,2012年以来至少有一年毕结业教学成绩进入全县同类别学校同学科前1/2(权重名次过半)。证明教学成绩的学段和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2013年秋季以来,其中一个学年度病假累计达三个月或事假累计达一个月以上者;

4.现在编不在岗人员(按权限和程序审批行文的`抽借人员除外)。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8月6日—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所报岗位对应的遴选学校。

3.程序:

(1)参加考试遴选的考生根据本简章,自主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登记。登记时,考生须持下列证件:

①《奉节县2016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遴选教师报名申请表》(网上下载),原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由原校提供);

④中学毕业班教学成绩证明(基教科查询后提供);

⑤符合加分条件证明材料;

⑥借用人员借用文、《借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⑦一寸彩色免冠照2张。

(2)资格初审:遴选学校根据申报人提供的上述材料严格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报名登记并缴纳考务费,初审结果及参加初试人员名单在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公示。

(二)初试

1.初试时间:2016年8月11日(上午7:30以后不再允许考生进场)

2.初试地点:通过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另行通知。

3.初试办法:

(1)初试方式:文化课初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音、体、美、幼教初试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实行量化评分。

(2)初试组织:由县教委制定具体办法和评分细则,严格把握初试各个环节, 确保初试工作公平、公正。巴蜀中学初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3)复试比例:初试后参加复试人员,各遴选学校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中学遴选岗位数与复试人员数之比不低于1:3,其中,高中紧缺岗位和巴蜀中学岗位经请示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到1:2;小学和幼儿园遴选岗位数与复试人员数之比不低于1:5(各岗位平均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或1:3(各岗位平均报名人数低于10人的)。其中,2012年以来取得县级现场赛课一等奖(含幼儿基本功大赛)或高考、中考、期末成绩抽测获得全县拉通排名学科第一的报名人员,不占复试比例内指标,直接进入复试。

(4)初试结果公示:初试结束,县教委将初试人员评分在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对拟进入复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将进入复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初试评分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只用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复试人选。

(三)复试

1.复试的时间、地点通过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另行通知。

2.复试方式:由县教委牵头,会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文化科目复试以笔试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满为100分。高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以高考难度为准,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以中考难度为准。音、体、美、幼教岗位复试以专业技能考核方式进行,不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具体内容见《音、体、美、幼教岗位复试专业技能考核方案》。

3.凡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到达复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四)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附加分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

2.附加分规定:

(1)优质课竞赛基本功大赛加分:

①优质课竞赛:2013年以来,获得市优质课竞赛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获得县优质课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2012年以来县教委举办的高、初中卓越课堂竞赛、小学教师教学大练兵大比武,在本次遴选中视为优质课竞赛)。

②基本功大赛:2013年以来,获得市基本功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获得县基本功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分、0.5分(幼儿基本功大赛、2014年春县教委举办的初中毕业班教师中考研究演练赛,在本次遴选中视为基本功大赛)。

优质课竞赛和基本功大赛只计一次最高分,不累计计分。与遴选岗位无关的优质课竞赛和基本功大赛获奖,不予加分。

(2)年度考核加分:

近三年(2013-2015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每一个优秀加0.5分。

(3)成绩抽测加分:2016年小学期末成绩抽测一、二、三等奖的获得者分别加1.5分、1分、0.5分。

(4)村小工作加分:连续在村小工作三年及以上且现仍在村小工作,离县城50公里以外的加1.5分,50公里以内的加1分。

优质课竞赛基本功大赛加分、年度考核加分、成绩抽测加分、村小工作加分可累计加分。

3.成绩公示:总成绩和进入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及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城区学校教师有遴选资格而放弃遴选,可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作为拟遴选人员进入政审程序。

(五)政审

由县教委统筹,用人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对拟遴选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报县教委。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合格者进入公示程序,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

(六)公示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县教委公示栏、奉节县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及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被考核人员资格、考试、考核、政审、公示均合格者,由县教委行文调动。调动后的岗位聘用按遴选单位在本简章中设置的岗位等级为准。

  五、纪律要求

1.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直接关系到城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大事,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试考核及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2.遴选工作坚持“四公开、两监督”,即条件、指标、程序、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奉节县教育委员会及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56551013 56551092 5652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