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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小学综合素质》教师资格考试真题及答案

在同学们紧张备考2016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之际,本站小编为同学们预备了2016年上半年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试题及答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上半年《小学综合素质》教师资格考试真题及答案

  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试题(小学)

1、张老师在小学英语教学中恰当运用英语话剧的形式进行教学,让学生在具体情境中学习英语。张老师的做法()。

A.优化了教学目标 B. 化了教学条件

C.优化了教学过程 D.优化了教学资源

【答案】C。张老师让运用英语话剧的形式进行教学,让学生在英语话剧中学习英语,优化了教学过程。

2、针对“好学生吃不饱,学困生吃不了”的现象,蒋老师在充分了解学生的差异,将学生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分层教学。蒋老师的做法体现了()。

A.诲人不倦 B.教学相长

C.循循善诱 D.因材施教

【答案】D。“以人为本”的学生观要求因材施教,蒋老师的做法体现了因材施教。

3、某小学对学生评优制度进行了改革,增设了“创造之星”、“孝心少年”等多项荣誉称号,该学校的做法()。

A.不利于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

B.不利于促进学生的

C.有利于强化学生之间的竞争

D.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创新精神

【答案】D。素质教育要求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题干中,学校的做法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创新精神。

4、某小学要求教师重视教学科研,卢老师抱怨道:“搞研究有什么用, ”卢老师的说法

A.不正确。教师须服从学校一切安排

B.不正确。研究有

C.正确。小学教师搞研究没用

D.正确。研究对应

【答案】B.

5、《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中小学校实行()。

A.校长负责制 B.校长责任制

C.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D.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

【答案】A。《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有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规定,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教师的待遇()。

A.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B.由举办者自行确定,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保障

C.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予以保障

D.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答案】D。《教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规定,教师有下列哪种情形,可以由所在学校予以行政处分或解聘()。

A.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造成损失的

B.课余时间无偿为学生补课的

C.教学过程中延长授课时间的

D.学生管理中严厉对待学生的

【答案】A。《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12岁的小亮因为家里经济状况不好,放学后到饭店打工,饭店老板了解情况后聘用了他,并为他安排了较为清闲的工作。该饭店老板的做法()。

A.合法。有利于改善小亮家庭的经济状况

B.合法。有利于锻炼小亮的自立能力

C.不合法。任何人不得非法招用童工

D.不合法。没有取得小亮监护人的同意

【答案】C。《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9、正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小刚经常无故旷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应当()。

A.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B.尊重小刚的选择

C.及时通报警方 D.予以开除处理

【答案】A。《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10、张某利用未成年人在街头乞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张某的行为()。

A.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B.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法

C.应当由未成年人主张自我权利

D.应当由社区组织予以制裁

【答案】D。《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教育和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11、五年级学生小强因被父母责骂,心情低落,老师发现后对其进行了安慰,课间还是自伤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学生是在学校受伤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B.学校对学生负有监护义务,应当承担责任

C.学生行为属于自伤行为,学校不应承担责任

D.学生受伤发生在课间,学校不应承担责任

【答案】C。《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四)学生自杀、自伤的;(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