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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会计税收及相关法规》考点:税收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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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会计税收及相关法规》考点:税收法规

  税收法规

  (一)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发布的有关增值税的规定、制度、办法,构成增值税法律制度。

1.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销售不动产除外)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

经营规模较小,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标准如下:

①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②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③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④税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确认,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认定。:(2)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或符合税法规定情形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2.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销售额的确认

销售额是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包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或承受应税劳务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和其他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如果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者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或关税。

①采取折扣方式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扣除折扣额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②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除税法特殊规定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③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后,到一定期限由销售方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全部或部分价款,采取这种方式销售货物,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④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以物易物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购销活动,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⑤包装物押金。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