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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与期货交易管理法律制度

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外汇管理与期货交易管理法律制度的知识,欢迎阅读

外汇管理与期货交易管理法律制度

  一、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一)外汇管理机关和外汇管理对象

1、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国务院外汇管理机关。

2、《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

(1)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不论发生在境内或境外)。

解释1: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解释2: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但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2)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

例题: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不论其发生在境内或境外,均适用《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所谓境内机构包括( )。

A.我国境内的国家机关 B.我国境内的部队

C.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 D.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所谓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1、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涉及货物、服务、收益及经常转移的交易项目等。

2、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

3、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4、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1、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引起对外资产和负债水平发生变化的交易项目,包括资本转移、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及贷款等。

2、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但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除外。

3、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例题:经常项目通常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外交往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下列选项中,属于经常项目的有( )。

A.贸易收支 B.服务收支 C.证券投资 D.收益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经常项目。经常项目包括贸易收支、服务收支、收益和经常转移,其中贸易及服务是最主要的内容。选项C属于资本项目。

(四)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

1、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客户的外汇收支及账户变动情况。

2、外汇管理机关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实行综合头寸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制定。

3、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利润以及因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需要进行人民币与外币间转换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

(五)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

《外汇管理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定了我国实行的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对外汇市场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六)违反外汇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

1、逃汇、非法套汇、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擅自改变外汇或者结汇资金用途、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