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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及证书管理

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全国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及证书管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全国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及证书管理

  【证书领取】

一级建造师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携带资料: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网上下载)和1寸、2寸照片各1张,至少有一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

  【证书管理】

注册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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