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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第5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导读: 2016年广东第5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的对外办公时间前来领取。具体内容请看通知:

2016年广东第5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关于领取2016年第5批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下列建造师的注册业务已办结。请按以下要求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一、领取要求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2.委托经办人领取的,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领取注册证书时,必须打印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号页。

4.领取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的',携带建造师本人小一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1张。建造师增项注册通过的,携带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执业印章前来办理。

  二、领取时间

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的对外办公时间前来领取。(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8:3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领取地点

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四、因我中心已停止收取执业印章费,下列建造师的执业印章请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

附件:

1. 2016年第3批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41人

2. 2016年第3批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46人

3. 2016年第3批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1人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6年3月1日

  附:2016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2016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符合2016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满足2016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满足2016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满足2016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满足2016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满足2016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试。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