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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受到什么的魅力作文10篇

作文2.41W

【篇一:我感受到了方程的魅力】

我感受到什么的魅力作文10篇

很多同学看到方程都会望而却步,方程常常是他们的拦路虎,但每当我看见一个方程式时,我都迫不及待的想要解开它,似乎有一种无形的魅力在吸引着我。

方程是揭示真理的指向标,是对我们人生的启示。一个未知数指的是不为人知的未来,一个整式方程,就相当于你今天的努力奋斗。等式是指今天的努力就等于明天的收获。连在一起就是告诉我们明天的幸福需要今天去挥洒汗水,这不正是人们天天念叨的名言吗,这也正是方程的魅力所在。

方程的第二个魅力就是告诉我们事物的多面性以及对事务要正确判断和选择,有时方程不止一个答案,甚至会出现两三个答案,这告诉我们不要把一件事看得太死,转换到另一个角度,你会看到一个不同的天地,也许就会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更重要的是方程不仅有多个解,还会解出假根,假根也是方程的根,但会让方程无解,这就需要进一步检验,进一步思考。好比你有三条路可以选择,可其中有一条路是行不通的死路,你就不能盲目的选择,要经过大脑的思考判断出一条适合走的路。

曾经的我也喊过累,叫过苦,也迷茫过,也想过放弃,可既然我们生活在同一个环境里,都面对着深不可测的未来,别人在奋斗,我为什么要轻言放弃,为什么不换个角度去想想,今天的努力就等于明天的幸福啊,那为什么我不能多付出点,就算为自己我也应该更加努力,对于未来的路,我也应该更认真的对待,这是方程教给我的。

而我把这种精神叫作方程精神,这种真理叫作方程真理,最后我把它综合起来叫作方程的魅力。

【篇二:我感受到了语言的魅力】

在我们的生活中,无时无刻都在使用着它,无时无刻都少不了它。它是语言穿行在我们之间。有时候语言不一定都是说的,文章属于语言,文字属于语言,只不过是不同的表达方式而已。只要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思,它就会像阳光一样融化人与人之间的冰雪。

语言就像一门艺术,不!语言就是一门艺术。有的时候稍稍一变便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国钱钟书教授曾有一次这样婉拒一个迫不及传的记者:“如果你吃到一个鸡蛋味道很好,你会想去见识那只下蛋的母鸡吗?”但是换一种说法拒绝,比如说“对不起,我没时间。”这种方式相较于钱钟书教授的语言方式,就显得太过奇强。还有,千遍一律的拒绝方式会让别人感觉你这个人太过虚伪。但教授的那句话不仅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又不失大雅。即不使气氛僵冷,而且让人们更加尊敬这位谈吐幽默的老人。同样是拒绝,却拒绝的不动声色,这就是语言交流的魅力。

我国古代四大才子之一唐伯虎有一次为老妇人祝寿,她的儿女们欢天喜地,茶请唐伯虎为之写祝词。唐伯虎也不推辞,提笔写到“这个女人不是人”,一言既出,老妇人一惊,脸现怒色。“九天仙女下凡尘”,老妇人由怒又变喜。唐伯虎又接写到“生儿个个都是贼”,儿女皆大惊,恨上心头。“偷来蟠桃献至亲”,结语一出,众人欢娱。真是一波三折,充满了机变,让人看了不禁叹为观止。

好的语言会让你站在一个不同的高度看向世界。比如说看向一片森林,你是否会想用优美的语言来形容它,形容它的宁静。看向一片大海你会想用优美的语言来赞美它,赞美它的壮阔和湛蓝……只要你善于积累,用心去体会语言,它的魅力就在其中。

【篇三:我感受到了时间的魅力作文】

“滴答,滴答”时钟每天都敬职敬业的在敲打着。同时,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每一次的“滴答”声都警示这我们节约时间。

电影中,很多镜头都是在一秒之内完成了让人无法想象的救赎。而在现实生活中,没人能做到。现实生活中,我们能做到的只有节约那一点点时间。时间就像海绵一样,挤一挤,总会有的。上帝是公平的,面对那些每天都不浪费时间的人,总是能取得好成绩。而当你正在工作之时,稍微开点小差,就会感到“度年如秒”当反应过来时,所要完成的任务已经成了不可能。即使在游戏中,也有“时间,不在于你拥有多少,而在你怎样使用。”的话语教诲那些浪费时间的人。

自从步入初中之后,就越来越感觉时间不够用。每天写完作业之后,还有背上一个多小时的英语,有时还有些副科要背。就这样,一天睡得比一天晚,白天因为睡眠不够,甚至会在课上打盹。实际上,每天作业并不是过多,放学最迟也是在六点多。按理来说,作业在十点之前完成是不成问题的。但是,有许多学生都能熬到深夜。

所谓的“学霸”不仅比我们努力,并且很会利用时间。就拿我自己来说,每次写作业时,写着写着便开始“神游”了。而当我思想回到作业时,发现为时已晚,只能一目十行的看着题目,连写带蒙给作业蒙混过关。每当这时,总是想着第二天好好干,不要再这样了。可是,到了第二天,依然还是熬到深夜。

有时,我也会认真的完成作业。由于经常写作业时还开小差,一鼓作气完成作业让我自己也感觉到不容易。不过那种感觉真好。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的魅力,感受到的时候,也许还为时不晚。

【篇四:我感受到了粉笔的魅力】

有人说婀娜多姿的杨柳富有魅力,也有人说,傲凝冰霜的松树富有魅力,还有人说华美的牡丹与玫瑰富有魅力,而我却单单感受到了那只普通而又渺小的粉笔的魅力!

粉笔,身躯虽小,生命短暂;粉笔,极为普通,从不被人们看重。提起它似乎无话可说。其实不然,从贡献大小来说,它并不小,它虽然矮小,却把毕生的精力和全部的生命都献给了人类。它在那片黑色的沃土上辛勤耕耘,用构成自己生命的白色粉末传播它的工作是天天画来画去乏味且单调,但是它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丝毫不觉得枯燥无味,心甘情愿的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不知疲倦的耕耘着,磨损这这寸长之躯,终于化作一片粉末落下……这就是粉笔的一生!这么平凡,有这么短暂,鞠躬尽瘁,最后连影子也没留下。

不,粉笔的生命是一种神奇的花,在黑板上消失,却又在各处发芽,长大,开花。粉笔,把生命无私的奉献给了我们,这就是粉笔,值得歌颂的粉笔,有魅力的粉笔。

粉笔没有伟岸的身躯,没有令人赞叹的美丽可爱的外貌,但它犹如一块巨大的磁石吸引了多少双渴求知识的眼睛,带着他们在布满荆棘和杂草的小路上奋勇向前,在阧峭的山崖上攀登……这就是粉笔,值得歌颂的粉笔。

看到粉笔,我总会情不自禁的联想到整天和它打交道的老师们,他们多像普通而渺小的粉笔呀,他们虽是平凡却干出了不凡的事业,他们都像默默无闻的粉笔呀,教会了学生,却耗尽了自己的精力,他们为了祖国的事业,始终如一的在黑色的沃土上耕耘播种,施肥,浇水,不管是在过去,现在或是将来,他们播种下的知识的种子都会在祖国的神州大地上发芽生长,开花,结果。

细想那一座座平地而起的高楼大厦,一项项科研成果,一片片长势喜人的庄稼,不都是老师们用心浇灌培育出的“丰硕之果”吗?

朋友,当你在工作上,学习上取得成绩的时候,你是否还记得那些整年整月这黑色沃土上辛勤劳作的耕耘者们?

朋友,请不要忘记他们吧,你的成绩渗透着他们所付出的一份心血,请牢牢记住他们吧——黑色土地上的耕耘。

【篇五:我感受到了茶的魅力】

作为一个少年,我也免不了进入“喜欢喝饮料”这个大环境的冲动。但我最喜欢的却是茶,最想做的是:在淅沥的雨中,坐在街边,品着香茗,听着音乐,看那路人熙熙攘攘……

茶可是个宝贝啊。自古就有炎帝尝百草,嚼食茶叶解毒的传说;并有部落将茶供为图腾,与儒、佛、道三家有所联系。至今已有茶文化一说。

我喜欢喝茶是因为茶可以简单,也可以复杂。

茶,种类繁多,滋味各有不同,有清香四溢的铁观音,有醇香浓郁的普洱,还有味薄略苦的霍山黄芽……这就让它多了与别物搭配的可能,像蜂蜜绿茶,柠檬茶等组合让人眼花缭乱。而我也是喜欢它,可以喝它仅有茶的简单,也可以喝它也百物相叠加的复杂。

茶,跟了华夏民族数千年,这中间形成了茶道,写成了《茶经》,传遍了世界。自然有了一套复杂、繁琐的技艺。制茶,与我无关。泡茶和饮茶的步骤,我也没有了解过。但是阿晨却是专门学过,其中,讲究可见一斑!

文人爱梅兰竹菊,但更应爱茶。梅兰竹菊只在一隅,但茶却世间皆有。无论是在路程中,还是在茶楼内,人们都有茶可饮;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王孙贵族,都有茶能饮。茶能细品,能酣饮,无论何景何境,茶都能与之契合,甚至与人契合。茶遍布世俗,可谁能说“茶”俗,隐于市的茶难道不比那藏于庭院的花木更高雅吗?

茶的滋味再怎么弄也不过在香、苦之间;人的人生再怎么过也不过是悲、喜交错。茶,简单,而不平凡;只有数片青叶,却能与百物想融。人生,简单,而精彩;只有身世浮沉,却能历练攀登!

这就是茶的魅力,这就是我的感受。

【篇六:我感觉到家的魅力】

我有一个家,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在这个家里,我们互相关爱。它让我感到幸福,感到安全。

家中爷爷奶奶的辈分最高,年纪也是最大,思想停留在“远古”时期,生活节俭,从不浪费。受此熏陶,我、爸爸、妈妈,都是比较节俭的。花钱从不大手大脚,也从未有过买来的新衣服穿几天就扔掉的事发生。

奶奶是非常节俭的,好吃的都留给我们吃。直到我们吃剩下了她才把最后的汤水挑挑拣拣,然后倒掉。也正因如此,奶奶获得的营养并不多,视力也不是太好。

针线活是奶奶的拿手好戏,她经常缝制衣服给我们穿。但由于视力不好,穿针引线,很是麻烦。我经常帮奶奶穿针,细小的绳头被我拿在右手里,左手是针,对准针上面的那个小眼儿,缓缓地将线头伸进去。这种事并不好做,有时要做两三次才能伸进去,把它给穿起来,也有时候可以一次成功,这是要看运气和精准度的。通常情况下都是奶奶缝衣服我穿针,这样效率高一些,奶奶夸我是她的好帮手。

我自小体弱多病,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对我的关照要多一些。肚子疼是常事了。每每肚子疼,妈妈都会忙来忙去,先是让我坐在沙发上,用棉枕捂着肚子,看看有没有好转的迹象。假如我一时没见好转,妈妈会让我坐在床上,用一个装有开水的水瓶捂着肚子。实在不行就让我躺在床上睡一会儿。假若睡醒之后依然不见好转就会带我去医院。到了医院,每每都要挂水,吃苦药,妈妈总是安慰我说:“没事儿,妈妈陪着你,别怕啊!”妈妈总是这样说,但却给了我莫大的安慰,让我很感动。

放学的路上,爸爸与我同行,我欢快的骑着电瓶车,它的速度很快,而且还不累人,我非常喜欢。嫩绿的小草在风中轻轻摇摆,翠绿挺拔的树向我身后跑去。风吹乱了我的头发,我却很是欢喜,我骑车的速度越来越快。在他人看来,我可能没有多么的快,但在我自己看来,我就差没有飞了!“骑慢点儿!别跑那么快,小心行人!”爸爸骑的是自行车,被我甩在后面,但他依然不忘提醒我,扯着嗓子向我叫道。“我知道啦!”我回应着,慢慢的放慢了速度,与爸爸一起同行回到家中。

晚上每每我写完作业,都会有一个红彤彤的苹果放在桌上,那是奶奶为我准备的,她说我写作业会很疲劳,让我多吃点水果补充一下维生素。爷爷在家中没有什么事,他断了一只胳膊,不过爷爷很乐观,他经常和我一起下棋,放松我紧绷的神经,缓解我学习的压力。我是比较喜欢爷爷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经常帮着爷爷说话,无论是怎样都是如此。倘若爷爷生病了,我定会隔三差五的问:“爷爷怎么样了?有没有事啊?好了没?”可能在家中我最关心的就是爷爷了。

这是一个充满关爱,充满魅力的家,我很喜欢它。尤其是当我感受到它的魅力时,我更加热爱她了。只愿能永远和家在一块儿!

【篇七:我感受到了偶像的魅力】

他像雪豹一样,一步步地剥去稚嫩、锻造成熟,行走跳跃于山崖巨石之间。

他有着对音乐的热爱,和对生活的向往。

第一次看见他可能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的他刚出道不久,可他在的那个组合却已红便全亚洲。当时我们班有很多人喜欢他,说他很可爱,可我那时还是一个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软妹子,文静、内向的`我对追星并不感兴趣。但后来在一个节目上,他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上那个节目时他只有十九岁,还是一个处于青春期的热血少年,他因服装怪异被主持人调侃数次,而每次被调侃后他都会不好意思的笑一笑,仿佛想要掩饰自己的紧张。一头呆萌的头发,在耍武术的时候不时飞扬,显现出一种特殊的魅力。

真正了解他可能是在老姐的一再熏陶下,老姐是他的铁杆粉丝,她几乎每天都会提起他,因此在这样的高频率的情况下,我也慢慢的开始试着去听他的歌。

他的歌是那种特别火爆、有激情的一类的,一开始去听的时候并不是很适应,觉得头都要炸了。但当我用心听的时候,可以感受的到他渴望实现梦想与目标的决心。

这一切仿佛都在吸引着我,吸引着我去看、去发现一个为梦而努力的他。

他五岁开始学武术,十几岁便可以养活自己;他虽生于富裕的家庭中,却从不耍富二代的牌子;他从未停下追梦的脚步,用汗水持续浇灌着理想;他因处在异国他乡,每次受伤时只能自己默默忍痛。他每次想父母时,只能自己麻痹自己说:以后会见着的。那样的他让我感到心酸,也觉得暖心。

我一直觉得他改变我,他使我变得开朗,变得坚强,变得自信。他让曾经那个自卑的女孩找了真正的自己。每当她想放弃时,想到他,便觉得有了重新站起来的勇气。

偶像如信仰,因为隔得很远,必须得仰起头看,可却觉得他为自己撑起了一片天。让我觉得自己在最好的年纪遇上了好的人,也许这就是偶像的魅力!

【篇八:我感受到了太空的魅力】

太空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它一望无际,神秘莫测。

人类现在已经有了高级的航天器,但是航天器也只能承载几个人,人类曾想移民到火星上去,但就凭着这简单的航天器,就算再过几千年人类恐怕也到不了火星。虽然宇宙中还有一些比地球还大,环境与地球相似的星球,但这对于人类只是无稽之谈,但是,太空并没有摧残人类的梦想,它用它的魅力一直吸引着科学家,同时,这也吸引着我。

在古代时,人们就有了一个飞天梦,于是嫦娥奔月的故事就此诞生了。嫦娥当初吞下一颗仙丹,于是她就像羽毛一样,悠悠地飞到了天空,然后又飞向了美丽的月球,从此她就在那令人向往的地方定居了。

有的人梦想着飞向太空,但是他最后却牺牲了,他就是万户。万户是一个木匠,他年轻时梦想着飞到太空上去,于是他就制造了一个简单的火箭,他坐了上去,当把火箭下面点燃时,万户就飞到了天上,不幸的是火箭刚点燃没多久就爆炸了,万户也就此牺牲了。

在夏天的夜晚,我在老家时就会出来看夜空,夜空中繁星点点,别提有多美了,我一边看着繁星,一边闻着花香,心情非常舒畅。有一次我曾看见过一颗流星划过了天际,它的后面拖着长长的火焰,那就像一个小小的尾巴,美丽极了,我真想飞向太空,去看看那美丽的流星。流星虽然只出现了一秒,就是那眨眼的工夫,我就把它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太空是否真有外星人存在,有的书籍特别介绍过UFO,有的人甚至还见过它,这也为宇宙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这也就是它的魅力所在。严春友曾在推断宇宙中一定有比人类更高等的生物,因为宇宙约有两百亿年的历史了,而太年系在约五十亿年里就演化出了我们,宇宙中岂不是有比我们更高等的生物吗?

太空的魅力很大很大,它一直吸引着我,如果有机会,我真想去太空中看一看。作文

【篇九:我感受到台风的魅力】

登上“中国天气台风网”的网站时,发现今年自一月以来没有一个台风生成。也许,你会暗幸老天终于开眼了,但这对台风了解详细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兆头。

还记得二零一四年发生在暑假期间的“威马逊”台风吧,它一定会给许多人带来难以抹去的创伤,它重创华南,以十七级风力橫扫海南,广东。虽然我没有亲眼所见,但新闻报道的视频依然令我耿耿于怀:狂风卷集着杂物,像一只巨大的怪兽,撕碎每一个地方。砖瓦,铁片漫天舞,连根拔起的大树奄奄一息躺在那儿,汹涌的海水直扑向市中心。记者戴着安全帽,狼狈地蹲在那做报道,可以想像,整个画面令人触目惊心。

因此许多人谈“风”色变,一开始我也不例外,记得有一年,台风到达我们这里,狂风恕吼暴雨倾盆,昏暗的世界犹如世界末日一般惊悚,它给我们们留下了可怕的印象,我也一直以为台风只会给我们带来灾难。

当我每一次打开卫星云图时,图中运动的犹如漩涡的台风一下吸引了我,洁白螺漩中间再添一个小眼,简直完美无缺。我知道这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功。从此我对台风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后来我了解到,台风不但能缓解高温,带来令南方盼望已久的降水,同时也能缓解大地震,造福人类,是啊!“威马逊”台风虽然给华南人们带来难以想象的心理损伤,但也时也给南方减缓高温,带来久违的清凉。只是我们想要的台风不是如此的强烈。

我们需要台风。有一天,假如台风从我们生活的地球上消失了,那么也是我们人类的灭顶之灾。现在,由于人类破坏大自然,使台风数量越来越少,但强度越来越强,就如今年一样到目前一个台风还没生成,如果不加以制止,以后像“威马逊”这一类的台风将会越来越多,那时,我们将会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这就是台风的魅力所在,准确来说就是自然界和人类的魅力!

【篇十:我感受到了跑步的魅力】

“加油还有400米!”7年级第一次跑步时好友墨雨在一旁为我加油。

“加油还是400米!”八年级第n次跑步时,我站在一旁为好友加油。

这一年期间我们都变了太多其,中最明显的怕是对待跑步的态度了。

一年前,我面对跑步如同面对洪水猛兽;一年后的今天我面对跑步如同一个人面对自己的好友一般。

记得有一次,我做数学题目时遇到了一个难题,想了好久不得其所,与好友一起讨论,也没有什么好的结果出来。刚巧那时老师组织我们一起去操场跑步。我不情不愿的踏上了那条跑道,废了半天的力气跑完了900米。而当我休息玩完之后在想那道题的时候,脑中对那道题的解释居然渐渐明了起来。

一阵欢喜,连忙坐下来,将那道题的解答过程记录下来。

事后与好友分享时,好友说道“当我们费很大的力气去解一道题时,我们的神经处于十分紧张的状态,这对解题十分不利,那是我们应该对自己放松一下,跑步就是一个很好的方法。我们跑完步以后身体和大脑都变得十分疲惫,当休息好之后也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放松,于是一道在一开始看起来很难的题目就变得十分容易了。”

从那以后我渐渐感受到了跑步的迷人魅力。

前一段时与妈妈在生活琐事上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好友又不在身边,无从倾诉,但是却胸口一阵怒火无法发泄。看到一旁的跑道顿时想到自己的体育成绩,更加气愤。将悲愤化作力量,在跑道上狂奔。说也奇怪,等我跑完步之后,心中怒火全消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

从那以后我便便被跑步那神奇的魅力所迷住。每天在操场上跑三圈,我会经常让我和跑步之间的约定。

有朋友曾问“我作为一个女孩子,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跑步?”

这个问题问曾自问。自己是因为想在中考体育加试中获得好成绩才跑步的吗?不是,如果是那样我只需在九年级每天勤加锻炼即可。是想在学校运动会上获得名次,得到同学的关注吗?不是,如果是那样我便会每天都拼了命似的去锻炼。

归根结底,我是将跑步视为朋友为朋友,一个无声的朋友。每当自己有任何烦恼之时,你好朋友相见一面,总会心情大好。

跑起来吧!不只为了健康,更为了获得一个无声的朋友,为你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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