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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作文600字(通用40篇)

作文3.21W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痴迷作文6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痴迷作文600字(通用40篇)

痴迷作文600字 篇1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啊!她千回百转,终究是改变了这一切。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那份对书的痴迷。

曾几何时,为了挚爱的书,我与父亲大战三百回合;多少个安静的夜晚,我又默默地为书香魂萦梦绕……

我遇见了顾城,那个写下“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的那个顾城,终究是堕落了啊。

我认识了“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的海子,可他还是放弃了生命的希望。

我曾梦回大唐,遇见一个白衣少年郎,就是那个写下“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的面容,又憔悴地写出“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他月下独酌,回来下酒的,是剑上的寒光;而他的情人,是天上的那轮圆月。

记忆是开在流年里的花啊,不曾绚丽,就在风中寂灭。可总有人记得,那个“一个人绝世,一个人倾城,一个人的似水流年,一个人的'地老天荒”那个怕自己唱出上半句,却无人知晓下半句的公子小白……

我还曾梦回姑苏,在那云深不知处,看见一名白衣翩翩的少年,额上佩着一条抹额,抚琴喃喃道:“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望见那个吹笛的少年,倚在树旁,借着月光,畅饮一坛美酒。

我在沉默的书海中,肆意徜徉,懂了那穿梭山河的箭,刺的都是思念成疾的人,真是“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我在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时,捧一本旧书,翻开泛黄的书页,深吸一口历史的气息,看见万万千,遇见万万千,也痴迷于那份幽幽的书香……

痴迷作文600字 篇2

月华,清澈如水,无声无息的倾泻在窗台上,拿一本古诗词,泡一杯枣子水或苦茶,独自一人靠在床头上,轻声吟着一首首雅致的小词,任氤氲的书香在房间中弥漫。从小学到如今,从未变过。

我痴迷于此――

走进那繁华落尽的小院,我痴迷于那采撷红豆子的多情酒客。一园残花,一双红豆子,一杯浊酒。我仿佛看见他在朝我招手。就这样在《饮水词》的指引下,我走进了他那令我痴迷的沉思往事的斜阳,无法自拔。《饮水词》如一位看破尘世的老者,悠悠地向我讲述过去的各种记忆的点点滴滴:那个烟暖雨初收的早上,他花下醉饮,在雨打芭蕉的点滴声中,他重看旧书

我痴迷于此――

走进他游览赤壁的船舱,我痴迷于那千重浪卷起的雪白浪潮。我痴迷于他在舟首那豪放不羁的身影。一江流水,一叶扁舟,一段历史。我看见了那举杯对月的眉山汉子向我招手。就这样,我走进了他痛拍栏杆的晚上。夜已深,人未寐。幽幽的月影如夜织的纱铺在了地上,漏断,人初静。江中沙滩上出了一只孤鸿的影子,他把头转向我,吾恨何人省。那呜咽的水声,与他那不满中带着不甘的话语交织在了一起,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我还痴迷于此――

走进贾府如梦一般的`历程,我痴迷于那桃花帘中吟诗作赋,如水一般清,玉一般光洁的她。一树桃花,一卷花帘,两行清泪。我仿佛看见了坐在香丘的她在向我招手。一篇《桃花行》,述说了她心中寄人离下的无依无靠与敏感。奴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奴知是谁。桃花依旧在,她,却不在了。质本来还洁去。沁芳亭的水,依旧在流。而她,却如一阵清风,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去了。只留下那诗,还在我泪光中吟诵。

从小学到如今,一切都在变化,而我唯一不变的还是对诗词的痴迷,愿这份痴迷,永远。

痴迷作文600字 篇3

我痴迷于读书,仿佛蜜蜂嘤嘤嗡嗡忙碌于花圃,仿佛蝴蝶翩翩起舞醉心于花间。

在学校,吃完午餐一回宿舍,我就手握书卷细细品味。当我为书中主角的悲惨经历伤心时,当我为书中侦探敏锐的观察力和细密的心思而赞叹时,当我为书中发现了优美心仪的句子和读懂了哲理而欣喜若狂时,我的舍友们才嬉闹着冲进宿舍,在床上翻来滚去闹腾。她们见我目不侧视地盯着书看,会开玩笑对我说:“你看书看傻了吧?都不和我们一起放松一下。”有时,她们跟我说话,我沉迷在书中没回应,她们就捂着脑袋连连摇头:“天啊!走火入魔了!”一旦我看完一本书,就会抓着她们讲述小说的曲折剧情,与她们分享优美句子。那时,她们如惊鸿一般四散逃走,或者把我的嘴巴堵住:“打住,现在是休闲时间,你这个书痴!”

在家时,我也常常废寝忘食地看书。吃饭需要妈妈叫上两遍,三遍;晚上休息,也需要妈妈的`再三督促。有一天,妈妈来我房间,见我在看书,又唠叨开了:“就知道你还在看书。都十一点多了,该休息一下眼睛啦,我的小书呆子!妈要去睡啦,不许再看啦!”我很敏捷地抬头回答:“遵命,老妈大人!看完这一点点,马上就睡觉。”妈妈走了,我又在静谧中享受读书的乐趣,将自己喜欢的句子读了一遍又一遍,还在心中默默仿写着。夜越来越深,但沉浸在书籍世界的我浑然不知。“你还没睡觉啊?!”妈妈的一声惊叹把我从书中唤回现实。我一看表,哇!都凌晨一点多了。看着妈妈嗔怒的脸,我不好意思地咧了咧嘴,吐了吐舌头,钻进被窝睡觉。

读书,让我痴迷;读书,使我蜕变。读书,帮我开阔眼界,助我改变心境,为我提供妙计,赐我信心勇气,使我情感丰富。通过读书,我从一无所知的毛毛虫涅槃为遨游于书籍花丛、头脑日渐充盈的美丽蝴蝶。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知识就是我们借以飞上天堂的翅膀。”何不痴迷于读书呢?跟我来吧,现在就出发……

痴迷作文600字 篇4

星期天,我正在家里看电视,突然,妈妈在外面敲门:“小婧,快来帮妈妈开门。”“什么嘛!你不是带钥匙了吗?怎么还要我来开门 呀!”我一边埋怨,一边替老妈打开了门。妈呀!刚一把门打开,我就吓一跳,此时呈现在我面前的不是妈妈,而是一个巨大的花瓶,白底彩花,我指着花瓶惊叫道:“花,花瓶怪,你把我妈藏到哪里去了?”

“哎呀,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只不过买个花瓶装饰一下家里而已嘛,难不成这花瓶太漂亮了,把你吓到了,哎,我也觉得它很漂亮……”老妈的声音从后面响起。呼!我松了一口气,又叫道:“我的妈妈呀!您怎么没事找事弄了这么一个花瓶回来呀?”妈妈说:“我看家里太单调了,买一个花瓶来美化美化环境,到时候再弄点花草种在里面,可真谓美上加美。”老妈还在滔滔不绝的诉说买花瓶的好处,我却已经受不了了,吼道:“我随便你啦!”然后转身走了,可妈妈似乎还沉浸在自己的'“花瓶论”里,呆呆的站在原地,我摇了摇头,心想:这老妈中了什么邪呀?看来没法治看。

第二天,我刚起床,就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客厅中央,一个巨大的花瓶摆在那儿,花瓶中插满了百合花,老妈竟在一旁沙发上睡着了。我立刻摇醒老妈:“老妈呦,你这又出现啥状况了呀?”她刚睁开眼,便拉住我说:“小婧,你觉得这样插好不好看,我琢磨了一晚上,最后觉得插百合花最好,这百合可是我今天清早从花店里买来的呦,绝对新鲜……”

我真是哭笑不得,看来老妈这花瓶痴迷症真是太严重了,估计已经无药可救了。

痴迷作文600字 篇5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却从未变过。

她自幼便喜欢在父亲的书房乱转。儿时,偶尔会爬上椅子,费力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又慢慢地从椅子上挪下去,蹲在一角,装成个小大人读书。咿咿呀呀的声音从口中发出,眼睛一直盯着书。她虽不认识书上的字,但却能感受到她的乐在其中。父亲那时每每看到她那可爱的样子,便会笑着将她抱起,搂着她一起读。稍大些时,她就吵嚷着让父母为自己买书。书中的文字带着拼音,读起来很方便,那些梦幻的情节常常令她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上了初中后,她读书的范围广了起来:散文,议论文……都有涉及。不过于她而言,最爱的还是小说。望着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他们或好或坏,但每个人的遭遇都能牵动着她的心。她偶尔也会翻翻其他的读者的评论,评论多数很好。望着他人优秀的作品,她有些羡慕。淡蓝天空逐渐被天边一角橘红代替,橘红徐徐染过半边天,她意识到该吃晚饭了。饭桌上她脑中猛然闪过一个想法:或许,我也可以写书。

从此以后,她便开始在网络上写书。第一篇小说,名为《彷徨》,写了她初中生活的种种。读者反响还不错。这便让她的信心大增,一发而不可收,接连又写了几本小说。即使在最忙碌的时候——临近高考,她也从未放下书和笔下那一个个可爱的文字。

从高考结束到后来的工作,她一直在违背母亲的意愿,坚持要成为一名作家。但后来的`作家路却并不是很顺利,她的稿子被接二连三地退回,甚至还有编辑质疑她文章的真实性。她双目失神地望着路面。天空,鲜亮的湛蓝色,几朵不规则的云飘在空中,不急不躁。她的母亲又劝她换一份安稳的工作,她再次一口拒绝。许是她的那份对文字的爱和痴打动了上天吧,终于,她的第一本小说被成功出版。

那天,她从工作室走出来,看着当年破旧的小房子早已被高楼代替,身边的人们已用普通话代替了古老的方言……一切都变了许多,她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对文字的那份痴迷,却从未变过。

痴迷作文600字 篇6

夏天到了,又是赏莲的季节。坐在爷爷的鱼塘边,放眼望去,碧绿的莲叶,浅水红的莲花,黛蓝的天空,令我痴迷。

那莲叶的绿,绿得让人清爽特别养眼。宽宽大大的莲叶上滑落着圆滚滚的大水珠,晶莹剔透,与日本的水信玄饼很是相似。这令人痴迷的不仅是它如今的样子,更是莲叶包饭的那种迷人的.清香。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这眼前的莲花也许就是周敦颐先生所痴迷的吧?别看她们脚下的淤泥有多脏!那亭亭玉立的莲花,从头到脚都是干净的、神圣的,白的莲花像雕工精致的冰玉般;粉色的莲花犹如少女的面颊一般细腻粉嫩;那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儿紧紧地抱成一团,一只蓝色的小豆娘停在其中一朵上,像是在和花骨朵说着悄悄话。勤劳的蜜蜂们是如此痴迷于这美丽的莲花啊!它们轻盈地落在莲花那鹅黄色的花蕊上,采集着花粉。我在一边闻着她们那并不张扬的花香,放眼望向那黛蓝色的天空。

黛蓝是指蓝色中混入一点点紫黛色,在自然界中很是常见。可是又有多少人愿意在这忙碌的生活中停下脚步,欣赏这样美丽的风景呢?天边中的云一团又一团像软绵绵的棉花糖,太阳就躲在一朵云的背后。那朵云立刻变得金光四射,就像是神仙脚下的祥云。当一个人把生活的节奏放慢一点用心去感受一下生活,他就会发现生活中有很多除手机、电脑之外更让他们痴迷的事物。

不远处的电线杆上站着一群麻雀,叽叽喳喳地不知在议论什么。天边的太阳渐渐朝西边滑去,把两旁的云烧红了。池中的莲花被夕阳映成金色,水面上像铺了一层金粉一样闪着。再次仰望天空,一层鱼鳞般的云朵从红到黄地渐变。我又沉迷在这美好的景色了……

也许这就是是诗中所描绘的“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吧?我一度痴迷于眼前的景色,细细地品味着众多诗人所痴迷的、所热爱的植物——莲!

痴迷作文600字 篇7

刚上初一时,我第一次见到篮球,看到第一眼后就喜欢上了篮球。从此以后我就痴迷上了篮球。

我清晰地记得,一次,奶奶来学校接我回家,看到几为大哥哥在球场上打篮球,一会儿运球。一会儿隔空传球,一会儿高空投球。伴随着欢呼声篮球应声进网,大哥哥们的球技真是又快又准,让人羡慕不已。回到家后,我就向妈妈提出要买篮球、学打篮球。妈妈听我讲了我要打篮球的理由后,语重心长地叮嘱我:“既然择了这条路,你就要一直往前走,尽己所能做到最好!"我坚定地点了点头,从此一棵新的种子在我心中萌芽。

暑假,我想报名参加篮球培训班,妈妈再次特意提醒我:“你可要考虑清楚,篮球训练是很辛苦的'。”我用坚定的眼神看了看妈妈说:我不怕定会做到更好的。”妈妈欣慰地向我坚起了大拇指!:”对,曾子说过“士不可弘毅,任道而道远,既然你选择了目标,就一定要付出努力,搞出点儿成绩来。"我从妈妈的眼神中,读懂了她对我的更求与鼓励。之后的训练,我一次也没有间断过,刻苦训练,放学后在家里加训。当别人在树荫下体息时,我则在煭日下练球,伙计们给我起了一个外号"拼命三郎。我的皮肤慢慢变黑了,我的身体逐渐结实了,球技也进一步提高了。

过了一段时间后,教练让我们进行了一场友谊赛。对方的队员练得时间比较长,但是我们有信心打败他们。可最后的结果不太好,我们失败了。当其他队员都灰心丧气时,我对他们说:"不要怕,这只是我们打的第一场比赛,只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提升本领,就一定会赢回来的。”在我的鼓励下,队员们都情绪高涨。主动请求教练对我们进行战术训练。经过教练的精心指导,我们的球技突飞猛进,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主动挑战对手,功夫不负有心人。

我们终于打了一场漂亮完美的胜仗,我对管球更加痴迷了。但是我想,虽然我们取得了胜利,但也不能骄傲,我要道我的篮球梦,我特别痴迷篮球这个项目。

痴迷作文600字 篇8

结识于她,是在那簇簇群花之中。公园中,花朵们争相开放着,互不相让,都想映入人们的眼帘。开满了一路。唯独她,不争不抢,静静地立着,静静地开放着,静静地等待着。在那姹紫嫣红中,我看到了净白的她,她那独特的气息,让我忍不住向前。在那嫩黄的花蕊旁绽放着如小瓷勺般的花瓣,她在向我微笑。在她的身旁,还点缀着如蒲扇般的荷叶,恰逢雨后初停,那荷叶上还残留着些许小水珠,停留在荷叶上,如玉盘上托着几颗白珍珠。她与景相融合,痴痴地望着她,她也望着我。忘了时间……

记忆中的那片荷花,是如此的美丽。

再次与她相遇,是在文学中,杨万里曾说到:“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不正与我看到的那片莲一样吗?品味着,感受着作者当时的心情,眼前又仿佛浮现出那片美好的景象,望着那首诗,那幅插图,心飞湖上。

真正痴迷于莲,是在《爱莲说》中。“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这正是莲所具有的形象——永远直挺,不会像他人一样,盲目追求,而她,永不屈污。她不染污泥的表面,正如那些不与世俗合污的.君子一样,正直,清廉。我想,就和我看到的那片莲花一样,不和其他花相互比美,而是静静地开放着,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的实力。也就是这种默默无闻的精神,吸引着我,让我痴迷于她,钟情于她。

周敦颐,这个“独爱莲者”。那份清正的品质,不和世俗相比,却又心系天下的志趣,就如莲花一般。莲花的美吸引着我,也让我对莲花心生敬意,学习莲花的正直,做像莲花一样的人。

即使岁月褪色,不变的仍是对莲花的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9

它来了。来到了一无边的田野里,用丰收的稻子唤醒勤劳的农民。来到小溪边,为它吟唱曲美妙的旋律。来到山上,为嫩绿的小草披上金黄色的大衣,像是上了金黄色的地毯。它就是我痴迷的季书——秋

秋天地来到了我们的校园,给操场上绿油油的小草披上了金色的衣服,把跑道旁的树叶染上了一层黄色,整个操场变成了一个金黄色的世界,仿佛天空也映成了金黄色。校园里那一棵棵海棠花,红的像火一样,是那么的艳丽,白的像雪一样,显得那么的纯洁。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却有着一颗无暇的心。校园里还有引人注目的一串红,红的'像是涂上了红胭脂,远远地看,仿佛一串串"冰糖葫芦",令人垂诞。秋风微微吹着,似乎又成了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分明是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在风中千姿百态地跳着舞最好再下点雨,绵绵细雨,雨水滑到树叶上,像坐滑滑梯一样顺势滑到叶尖,似珍珠般晶莹的小水珠撒娇地清落在大地母亲身上,转眼就无影无踪了。

雨水滋润着这个金色的世界。雨滴又像一个小顽童,到处乱蹦乱跳,落到油亮的柏油路上,跳起了美丽的华尔兹,小水花又跳跃着从人们伞间一路穿梭,寻找更多的伙伴街上,人们撑起了各色各样的伞:红的,绿的,蓝的,花的,五颜六色,像是进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给秋日平添了一林绚丽的色彩

行人中,孩子正欣喜地与秋雨拥抱亲吻,母亲却已地将关上的伞移向了不懂事的孩子秋雨里呀,有人们柔柔的爱雨终于停了,瑟瑟的秋风还在吹着,树叶上零星的几滴滑落到了水洼里,一阵细小的涟漪。秋雨滋润着大地,滋润着眼睛,滋润着心灵!西边,一道雨后的晚霞似乎更夺人眼球……

痴迷作文600字 篇10

一人,一花,一世界。

邻居爱花,胜过爱世界。已是古稀之年的她,用姹紫嫣红的花儿寄托着她的情。大概,被幸福包裹得厚重,心才会如此甜蜜吧。

春日迎春,夏日荷,秋日艳菊,冬日梅。在她的雅居里,花,无处不在。冬日,含羞的三角梅点染着每个角落,给萧瑟的冬漂了一层温情的味道。

虽是对门,但邻里间联系不多,平日里见着了,也只是笑着打个招呼,这一来二去,便听闻了她爱花的事儿。夏日里,坐在阳台上闲读,便能透着玻璃赏她养在大水缸里的莲花,那高洁的姿态与无边的魅力,让人看的`如痴如醉。

他的儿子,常回来看她,带着与我年龄相仿的孙子。每每到这时候,幸福便爬了她一脸,笑容也便退不掉了。她难得的认真烧菜,香味溢了一楼道。没过几天,她便来敲门,我吃了一惊,不知该如何待这位稀客,“奶奶,有什么事吗?”竟也忘了请她进门坐下,她也不恼,只是拿出一瓶山楂酱来,道是自己做的。我忙道谢,才想起将她请进屋来,她四周转转,看到我家那些半死不活的花儿歪倒、堆积在阳台上,她心疼道:“这么好的花儿,怎么这么个养法?”,语气中透着些惋惜,我解释说:“父母忙,大概没时间照料,要不奶奶您搬了去,这花儿跟了您也好”,她没推辞什么,便搬了去,临走时说:“养好了我再给你们送回来”。

我没想到,没半个月,那些积满灰尘的枯叶竟已绿的葱茏,她笑着把花儿搬回来,说:“要好好善待它们啊!”她看花的眼神,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

听闻,她年轻时即爱花,一晃五六十年,她对花的爱未减分毫。花概是她无声的朋友吧,她们互相陪伴这么多年,比知己还要了解彼此的脾性了吧!

我终于明白了,她不是爱花胜过爱世界,原来,花就是她的世界。

痴迷作文600字 篇11

“痴迷”是学习的动力。

痴迷一词是抽象的,难以形容得透彻。它就如兴趣一般,深深地吸引着人们,引领着人们走向那条“被吸引”的未知之路。

痴迷使人进步。当一位音乐爱好者对音乐到了一种痴迷的程度,他将会把大部分时间大部分心思投入到音乐当中去。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喜欢音乐,爱好音乐,对音乐有着一种探索深究的精神,从而推波助澜地是他在音乐方面有很大的进步,而这种精神的来源就是痴迷。然而,这并不是说花了多长时间,收获进步就是必然的。当贝多芬双耳失聪,面临人生最低谷时却留下了名曲。他的成功来自于长时间的专注和学习,使自己对所专攻的东西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随着熟悉程度的加深,他会慢慢得到进步,是痴迷所带动的'进步。

痴迷使人激发奋斗的决心。怕的不是你不会奋斗,而是没有一颗想奋斗的心。当居里夫人面对如此艰难的生活坏境时,她不畏艰难,咬牙完成学业。她有一颗勇敢奋斗的心,来源于她所痴迷的知识。当工作坏境简陋,工作辛苦,她还在实验室里不断研制,不断努力,那时因为她有一颗想要奋斗的心,而这来源于她对自身工作的痴迷。

痴迷使人不断学习,不断努力,直至收获。古代书法家王羲之从小喜爱读书,喜爱书法。他那股对书法的痴迷使他每天花大部分时间来练字,书法的巅峰如何得来?那是因为他对书法的痴迷,从而不断努力的结果,收获了今人的敬慕和爱戴。

然而,痴迷是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用在好的方面,它能够激发人向上,用在不好的方面,就会使人堕落,贻害无穷。

正确的使用“痴迷”,你会事半功倍。

痴迷作文600字 篇12

从寒假开始我学习画画网课。

一月份的时候开始画素描和彩铅,我发现把画画好其实很难,起初认为画素描就是一个特别简单的事,随便拿上铅笔来回画就可以了。自己动起手来就不是这么回事了,哎!怎么不对呢,两只眼睛画得太开了,嘴巴画又歪了一点……真是看者容易做者难!

于是我重新画了一张,我觉得这张比上张好一点,但还是画得不太像人的上身,我依然对画画很是很感兴趣,我就一直修改,经过反复的.修改,一直到画出一幅令自已满意的画才肯罢休。

我后来就痴迷画画了,上网课时几乎每天一幅画,假期间网课从不缺席。有一次已经晚上六点多时还在画画,不知不觉又过了半个小时,全神贯注土画着一幅牛油果,正在勾线条时,不知道妈妈已经叫了三遍吃晚饭了,我都没有听到。最后,妈妈不得不走到我旁边拍了我一下说:“吃饭了”,我被吓了一跳,妈妈怎么突然出现在我身边,真是因为对画画太专注两耳不闻窗外事。

我现在画的素描比以前进步了许多,画面要绘得栩栩如生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对绘画有足够兴趣才能持之以恒。

我画了一些画后觉得我的基础不太好,要想深入表现就得练好基本功。于是我开始练习画线条,怎么把线条擦均匀。画石膏体肖像,画简单的暗部、灰部、明部、影子、背景,几乎把所有的要练习的基本功内容都全面练习了一遍,必要时再练习第二遍。

我现在画了一些速写,也就是写生。要经常练习才能取得成功,没有艰辛,便无所获,想学好画画就要天天坚持,只有比别人更勤奋的努力,才能尝到成功的滋味。

画画真的让我痴迷,也让我学习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痴迷作文600字 篇13

棋盘上无言。

回家路上,总能看到一处棋摊。那里多数是苍首老人,偶尔几位中年人驻足观看。天色未暗,便也走去欣赏棋技。

楚河汉界隔开红黑两方,持子者形神凝重,似者苦苦思考,周围常来的看客打趣似的逗着棋者。“啪!”落子生青翠且响亮,几片落叶似乎都被震掉了。这回,轮到另一方苦思冥想了。

自己并不精通棋艺,连门外汉都比不上,仅有的几招,还是爷爷教的。他得床头,总摆着一本旧棋谱。中午,总能见爷爷翻它,读了多少遍,已数不清。爷爷一年前发现一档栏目,他如获至宝。他看得已痴了,连水也忘记喝了,只是盯着,想着。

忽然,两位棋者极快的厮杀打断了我,不到半分钟,各自的棋已损伤大半。人们大声的`喊着,巴不得自己就坐在那,更有着急者,用食指猛戳着棋盘,但二位不为所动,似乎已去到另一个境界了。

小时,总缠着爷爷,要与他斗。爷爷虽答应,但落棋时却总故意失误。即便这样,我赢的次数也不多。每当我输掉,他总要说让我用心。如今才明白,爷爷痴棋,每一步他都了解,不然,他怎么引得我赢呢。

“和了,和了”。二人爽朗的笑荡漾开来,接着,互相还子,一局新棋又开战了。

老者们痴,棋局中旁若无人;祖父痴,谱艺中神游四方。老者们下棋时,或神色凝重,或云淡风轻。他们早已将自己深入棋子中,来感受胜败。

而祖父,不知何时开始痴棋,时至今日,那份情仍为改变。他已无力去劳作了,也许,在棋局中,找回了自己。

棋一局局开始,棋盘上,似一生,只有自己才能了解,旁人,不过是过客,只有自己才能掌控自己。

棋无言,棋者已痴棋中。

痴迷作文600字 篇14

箱中有瓶,瓶中有墨,墨中有那份不变的痴迷。

初学,并不觉得好闻。拿出毛毡,称不上雪白,红格排布。卷在其中的,是墨。盈着自己的姿态,滚落到砚台中,黝黑,好像只能这样去形容,仿佛一陕北汉子在黄土上风吹日晒,留下时间的刻画,深深烙印。墨有着它本来的模样,乌黑,镜面一般镀着光。回位,猛吸一口,并不好闻,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但,渐渐痴迷。

“墨香气十足。”老师踱着步子,来回漫无目的地驻足。上课已十有余,屋里弥漫着墨味。一落笔,毛豪触到纸的一瞬间,洇成一朵朵小墨珠,镌刻在纸的一侧,像是命中注定,对号入座。一顿,一行,一停,一收,动作一气呵成,写完只觉得身心舒畅。我痴迷了。碑刻的字迹浮现在脑海,虽不是墨迹,但一样劲柔有力。我痴迷在墨香,更痴迷在书法,不变定律,热爱。

墨,文房四宝之一,曾随他人一起感受墨的温度。砚,四四方方,棱角分明,平躺在台的中央,毫无生机可言。“磨吧!”习惯了这种墨香,下手却不知从何做起,不知所措。手平持,三指裹住砚,找寻台中间位置,开始不变的.匀速运动,开始不变的痴迷。一圈一圈打着轨迹,砚慢慢收敛起那份死灰的面貌,脚下生花,酝酿出饱和度极强的墨,滴落,稠得很,似乎溅出也能是一图春江山水。墨,虽然分名墨贱墨,但一直都在的是古人智慧,不可胆大地评论些什么。我痴迷在书法,甚痴迷在匠人精神,不变定律,传承。

墨即成点,在纸上翻飞,不变的是墨香,是历代书法,是等待人们传承的文化。

箱中依旧存着几瓶墨,抚去瓶身上的灰尘,崭新。借着灯光,撩起笔,书尽一言词,灯光也微微暗下,吻醉了我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痴迷于墨的种种,痴迷于文化的各各。墨,痴迷了。

痴迷作文600字 篇15

几季花开花落,几度云卷云舒。在斑驳错杂的记忆中,不变的是我对书的痴迷。

幼时好动,整个世界对我而言都是好奇的事物。好奇心极强的我喜欢四处翻箱倒柜,把家里弄得一团糟。母亲无奈,买了几本故事书,为还不识字的我讲起了故事。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出奇地安静了下来。躺在母亲身边,任由故事情节流入我的心底,眼中闪烁出了光芒。

从此,我对书的痴迷便一发不可收拾。

待识字后,我的小房间的书架上就多了许多书。随着我的长大,书架上的书呈几何倍地增长。每天的.业余爱好,除了与小伙伴们疯闹,就是自己捧一本书,静静地阅读。只要书够厚,我就可以自己待一个下午。不仅如此,我还愿意给小伙伴儿“絮叨”在书中所看过的故事,像那位忠诚的老苏丹,那只狡诈的狐,还有为了狗而报仇的麻雀……

再长大后,我的书就已不再局限于童话,我开始痴迷上了推理小说,最爱的是柯南道尔和东野圭吾。那段时间,我翻遍了图书馆二楼的推理小说和各种版本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死缠烂打,让母亲为我买下了东野圭吾的七本小说。每天晚上翻阅十几页,然后在母亲的催促声中心满意足地上床睡觉。

进入中学以后,学业挤占了我的空余时间,图书馆也不常去了,摆在书架搁板上的借阅证也被一层灰尘覆盖。但我对书的那份痴迷仍然还在,即使读书的频率慢了许多,但书还是要读的,我开始把目光转向了《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悲惨世界》……那些经典我一读再读,细细品味。

光阴荏苒,这十几年我与书结下的不解之缘,十几年的读书之旅,都让我信心满满,精神充足。

岁月交替,时代变迁,可我内心不变的坚守,仍是那份对书的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16

纵时过境迁,用着新买的笔墨和宣纸,手起笔落,一笔一画,我心了然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这周回家后自己买好工具,画一幅国画,下周交上来。”美术老师不容置疑的声音随着下课铃声一并响起,同学们纷纷面露难色,我却不愁反喜。

曾经痴迷于徐悲鸿笔下的骏马,齐白石笔下的游虾,向往如他们一样,仅用笔墨就创造出一个简单却恢弘的世界。怀着这样的痴迷和期待,我去学了国画,也小有所成,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学业的加重,国画渐渐淡出我的`生活。

回家后,吃过晚饭,我迫不及待地钻进房间,摆弄起新买的国画工具。书桌上已经事先铺好了一层报知,我拿出调色碟,用来代替墨碟,一格一格地倒入墨水,再加入不同量的清水,调好不同的浓度,再拿来一个小塑料杯,装好清水用于洗笔。

一切准备就绪,我开始创作了。我在报纸上铺上宣纸,执笔,蘸墨,手腕抖动几番,洁白的纸上就显现出一朵莲花的轮廓,有模有样。我有些得意,继续画复杂的景物。浓墨,淡墨来回切换使用,工笔、软笔的痕迹交错纵横,洋洋洒洒,共同汇成了一汪水潭,几朵荷花,几只蜻蜓。塑料杯里的清水渐渐愈发乌黑,最后与调色碟中的墨汁无异。画得其实并没有多写实,我却如痴如醉,沉浸其中,似乎自己就这这小潭旁,闻蜻蜓振翅,嗅荷花清香或许是太痴迷了,才会觉得有声有色有味道。

提笔落款,卷起收好,我对自己的作品极为满意,觉得作品仍旧不失当年风采。大概是因为我心中不变的那份痴迷吧。始终热爱痴迷,才能保持本心不变,才能创作鲜活的作品,才能有所成就。

我会保留那份不变的痴迷,画出更好的国画。

痴迷作文600字 篇17

小院,小屋,一声声嘹亮而婉转的戏曲冲透了院门,在空中萦绕。

从小,奶奶给我的印象就是爱戏。无论京剧,昆曲总爱唱上两句,虽不专业,但那延长的音调和抑扬的神韵让我惊叹。我趴在窗上望她,奶奶一边是忙碌的活计,一边是自己追随了一辈子的爱好,两不误,边干边唱。

我是从来听不出她在唱什么的,但却喜欢看陶醉的她,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手上活计飞快,身体却左摇右摆,连眉毛梢都洋溢着喜悦,《红灯记》《智取威虎山》,无论哪一段总能信手拈来,家里的电视也总是“咿咿呀呀”地响着。

痴迷。这怕是她对戏曲最贴切的词了吧。只听得音调一起,停顿两声,进而步入正曲。如流水般潺潺而下,时而遇着高音,便轻巧地跃过,留下水花四溅,引人回味。又似随风缓下的叶,兜兜转转,落地时又平添一份厚重。是啊,自练了一辈子的戏,怎会不好呢。我暗自想。

奶奶常与我说,年轻时最喜听戏,过耳不忘,如今竟记不得了。我笑着说您唱得好着呢,她笑而不语,但我看到她的笑在发光,是隐藏不住的欣慰和穿越几十年的痴迷。

如今社会飞速改变,还有几人会唱国粹,有谁会细数戏台上的角儿呢?我看到奶奶找不到她的京剧频道了,怕吵到家人只能小声哼唱。我看到奶奶站在时代的角落,被尘土弄得满面凌乱。爱好成了痴迷,是跟人一生的.,尤是奶奶这种上升到传统文化的老人啊。

惊鸿延声,惊艳时光,当漫步了几十年的戏曲撞上时间的冷漠,奶奶坚守自己的心,那份痴迷是永远不变的。一阵曲声起,奶奶又唱开了人生。

自古及今,戏曲何以传承,唯是不变的那份痴迷啊。

痴迷作文600字 篇18

虽然我们班只有少数几个学生,但是他们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有的喜欢打篮球,有的喜欢跳舞,有的喜欢唱歌,有的喜欢画画,有的喜欢写作。

但是我,同学的好朋友,别人看到我总是笑,看起来像个乐天派。他的眼睛总是感觉比别人大,尤其是当他看书的时候,他就像变了一个人。

记得有一次我去他家玩,一进他家就是他的卧室和书房。一个卧室其实就是一张床,一把椅子,一张小桌子,一个台灯,其他的都是学习功能。哇!这么多书架?一,二,三哦,我的上帝。六个书架!每一个书架都有一米多高,每一个书架上都整齐的摆放着一排排的书。

我惊讶地问他:这些都是你的吗?耶!你都看到了?基本上我是羡慕的,有点嫉妒。

于是,我从书架上拿了几本书给他测试。没想到,他能回答作文中的`所有问题。这让我钦佩自己,也让我感到惭愧。

几个月后,我又去他家玩了。但这次不同了。我一进他的门,就发现他六个书架上的书都不见了。这让我二僧不解!这是怎么回事?后来我问他妈妈知道为什么。原来他痴迷于读书,上课前读书,下课后散步,吃饭,甚至上厕所!

更不可思议的是,有时候晚上看书就不想睡觉。有一天,他妈妈晚上十一点上夜班回家,看到他卧室的灯还亮着,以为他睡觉忘了关灯,就轻轻开了门。乍一看,他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放不下的书。所以现在他妈妈暂时把书藏起来了。

读书不仅能获得知识和营养,还能交到好朋友。

这就是痴迷书香的人。我的同学和朋友,他是李明。

痴迷作文600字 篇19

“哎,你怎么和你姐姐那么不一样呢?”我听见母亲又在数落犯错的妹妹了。不过,我也觉得神奇,打一个娘胎出的,我妹爱运动爱做那些出汗不用动脑的事,我却很传统的偏爱看小说短文那些能宅家的活。为此母亲总是唠叨,希望我们这“两极”能多学学对方。

话说,是什么时候爱上文字的呢?

依稀记得,母亲曾很骄傲地告诉别人,在认字上我没让母亲操心。许是看动画片时潜移默化地学了,许是幼儿园老师的功劳,又或许是小小的我对着不认识的字而不断问人和翻字典的原因。后来捧起童话书能在家里的某个角落安静待上一整天,能对着绘本一遍遍翻以至于看到封面便知其中情节。名为喜欢的情感,在书页的翻动声下悄悄积累于心中。

随着时间的流逝,电子阅读也移步于我的生活中。我像是鸟儿挣脱了枷锁飞到新地方那般快乐——电子阅读告诉我,创作出好文章的可以是鼎鼎有名的大文豪,也可以是籍籍无名但同样热爱文字的每一个人。我会因为一篇文章而泣不成声,也曾和主人公一起开怀大笑。我像是他们的'朋友,凝视或真或假的故事,目睹他们人生中遇到困难的样子和应对方式。阅读的过程中让我思路延伸,我也开始创造属于自己的脑洞和世界。在情感共鸣的那刻啊,文字将我与素未谋面的创作者们同呼吸。

上初中以来,迫于学习的压力,阅读的时间大打折扣,但我仍努力坚持两三天看一回书,也曾将某个随笔和故事与好友分享。我很庆幸,在成堆的任务前,我依旧保持对文字这种热爱和享受创作的过程。我可以用简简单单的词句来叙述一件让人痛心且残酷的过往,也可以用华丽的词藻来描绘勾勒自己的快乐欢欣。

因为我真的,对文字对阅读的那份喜欢热爱,是永恒不改、亘古不变的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20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题记

在一片清波涟漪的湖面上,几片荷叶,几株荷花。仿佛带来无限的清凉。杨万里曾写过“小荷才露尖尖角”的早荷。也有人写过“荷颈已无擎雨盖”的残荷痴迷。每一句,每一种荷,都让我为之陶醉。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在大地上时,我们来到君山荷花,远远望去,湖面上的荷花荷叶好似一幅图画,是那样的美丽。碧绿的荷叶上有着晶莹的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七彩的光芒,令人眩目。荷花在水中,像是一位出水芙蓉的仙子,轻轻地舞动着它那婀娜的身姿。

我们坐上了小船,慢慢的在湖中划行。一朵朵荷花,在我的身边痴迷。仿佛少女的羞涩微笑,显得恬静美丽。悠悠的荷花香,如同少女特有的清香。几只红蜻蜓蝴蝶,在湖面上翩翩起舞。荷花也随着微风轻轻的摇摆,亦如它们特有的优雅舞姿。一颗颗小小的莲子,像一个个小小的娃娃,可爱又让人怜爱。碧绿的荷叶,在我的眼里不是荷花的陪衬,而是独特的一道风景线。

“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荷花的颈有着独有的骄傲。永远的直挺,不会像世人一样,荷花总是那样永不屈服。不染污泥的.表面,如同不与世俗合污的君子,是那样的的高傲。

周敦颐,这个“予独爱莲者”。那份清洁自傲,却又心系天下的志趣,不正与荷花的品质一样吗?

荷花的那份清香,那份高傲,多么的令人向往。来世,我亦愿我是一朵荷花,将我的芬芳清香,将我的清洁自傲,将我的出淤泥而不染献给这个世界。不受世俗的束缚,不受世俗的污染。一路清香,让同样爱荷的人共同芬芳,与君同醉。

痴迷作文600字 篇21

急湍之中,有哪粒沙不在飘荡?清风之下,有几片叶能独善其身?时间流过,又有谁能一成不变。

生活总是处处生变的。这些好比调味料,使的生活又添喜怒哀乐,扯得情绪有了跌宕起伏。

有些变化总还是有源可循的,如今的倒霉便是从前的'坏习惯发了芽,突然纷纷冒出来齐刷刷的展现在眼前。身如有重负,事情积压得不想动,此刻便也只是靠在窗边发呆。

自从冬天来临,便很少再望着窗外,那时的天空总是阴而暗,总有要下大雨的气势,却又一声不吭看了也只让人觉得压抑。温暖又重临,此刻正是晚霞最斑斓的时候,天边只渲染了一抹阳光,不似正午刺眼的太阳,更像他金黄的衣摆,飘渺而美丽。走过一个冬天重新相遇,依然再次为他赞叹。

但真正让这夕阳无与伦比的是层叠的云。

游云把光藏了起来,却又随意的洒出点金黄。而他身后的阳光虽不曾露面,却在云渲染出了另一番色彩。说红又像粉,说是粉却又不是,总也道不出个所以然来。这份飘渺反而像给天边蒙了一层纱,令人更心之向往起来。

夕阳虽然美丽,可失了游云,也不过是一片单调的金黄。有了云的遮掩,才使得光变化多端。再见当下眼前的难题不也正是云,像夕阳一般坦然迎接才能迸出另一番美来。让人痴迷于其中的,也正是这番美。与其被变化烦恼,不如主动创造改变。

……

某月某日,步子又轻快起来。再望向天边独特的彩霞——也许是因也真正触碰到过这份绚烂,更觉夺目。日月如梭,世间瞬息万变,但我心中对夕阳西下那份美的热爱不变,追随它的脚步依然不变。

痴迷作文600字 篇22

曾经我从不相信,努力便会成功,运气是我唯一的倚仗,我从不努力,正因如此,我甚至不能保护住你—我的夷光。

你可曾记得你我初识的那天?

浣纱江上,我乘一叶扁舟,许多的浣纱女中,我一眼便发现了你——那个最美,声音最动听的女子。我鼓起勇气道:“三日之后,此地相见,可乎?”

三日后,我早早到了江边,却发现一袭白衣的你早已在那里等候着我。你我泛舟江上,谈天论地。我渐渐发现,你不但温柔体贴,而且学识渊博,又有一腔爱国热情,这热情点燃了我的斗志。从此,一颗种子,埋进了我的心田——

战败的消息接连传来。当生灵涂炭之时,我作为人质入吴为奴,你因容貌倾国倾城而献身吴王,为越国的东山再起立下汗马功劳。但从此,你不再是夷光,世间也再无夷光。你,便是西施。

我站在城楼上,看着龙蛇般的车队慢慢行走在通往吴国的路上,我告诉自己:要努力,要努力,攻破吴国,我们终将一起归来——

多少个日日夜夜,我不眠不休,我一次又一次地改变着策略,我一次又一次地昏睡在桌前,我一次又一次地想着天下苍生……

一座城池,两座城池……我第一次觉得努力便会有收获。每攻破一座城池,我便离你,离我们的国土更近了一步。

吴国灭,我依旧站在城楼上,看着接你回来的'车队,这一次不是出去,而是回家。十年的努力,我终于换回了你,我终于有了保护你的能力。你走下车轿,向我款款走来。十年的岁月,你并没有苍老,依然风姿绰约,甚至多了一份优雅。

你虽为一介女流,却心系天下苍生,是你,使我不再堕落,懂得了努力,有你的支撑,我才会平息战乱,拯救天下苍生。

你悄悄地改变了我,男儿当自强,卫国保边疆,这份对家国的痴迷永远不变。

痴迷作文600字 篇23

翻开一本书,让阳光洒在纸面上;捧一杯香茗,品世界百态。我对书的热爱,仍是不减;我对书的执著,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

还记得,五岁那年,我得到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故事书,里面讲的大多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翻开书的扉页,我立即被里面美丽的画面吸引住了。我缠着妈妈马上给我讲书里的故事。自从听了妈妈声情并茂讲的`故事后,我对那本书更加爱不释手了。每晚睡觉前,我都要抱着它,把它放在床边才能安稳地入睡。就连走路,我手里也要捧着那本书。

我热爱读书,就是这样开始的。

当我又长大了一些,我就按照妈妈教我的拼音读法,把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地连成词语,再把词语连成一句话,最后又连成一篇文章,连成一本书。那几年,这样的读书方式成了我最喜欢的习惯。

上了小学,我对书的痴迷与日俱增。就连新发的课本儿我都不放过,在开学前我都要读上几遍。小学阶段,我读过《悲惨世界》,曾为珂赛特的遭遇悲伤难过;我读过《雾都孤儿》,为主人公的身世感到可怜。这样,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无奈之下,妈妈只好又给我换了一个大书架。

直到初中,即使学业繁忙,我也要抽出几十分钟的时间,读我喜欢的书。每当我重读,我就会读出新的感受。当现在的我重读《悲惨世界》时,我读出了法国旧时期的不公,即使只是偷一块面包也要付出入狱的代价。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如今,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他让我懂得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

我已经长大了,但对书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书,我最好的朋友,你会伴我一生。

痴迷作文600字 篇24

曾经,旧房的窗台上,是我的车队。

自幼时起,我对汽车便有一分痴迷。窗台、床头、柜中,是数量多到惊人的车模。随手拿一本书,打开也定是与车相关的。四岁那年,家中买了第一辆真车,我兴奋地围着它转了一圈又一圈,在驾驶座上跳上跳下,将所有按钮按了一个遍。闲时,就拿着它的说明书,细细地翻看,甚至一些连刚会开车的父亲都不会的功能,我都能用的得心应手。因这份痴迷,父母总觉得将来我是要去造车的了。

略大后,我开始认识车,走在街上,看着来往的车辆,快活的喊出它们的名字。每每见到罕见的好车,便不顾家长的阻挡,追在它后面奋力的奔跑,不过是为了再多看两眼罢了。

再后来,我又痴迷于它那庞杂的内心。那四通八达的管路,那规律转动的齿轮和那凶猛泵动的气缸,是那样的吸引着我。看到一处绝妙的设计,我惊呼;听闻伟大工程师怀才不遇的经历,我悲痛;见到新的.记录被打破,我兴奋……。我深深地痴迷于它所有的一切。

车是有精神的,我深信着这一点。它忍受着体内的高温,为了将燃料更好的燃烧;它放任润滑油在它的关节流淌,为了将阻力降到最少;它将成吨的重量承受在四肢上,为了它的乘客更加的轻松。它总是改进着自己,让自己越来越完美,却总是把一切的重量,一切的伤痕,一切的痛苦,深埋在自己光彩的外表之下,只需一些水的清理,便展示出最佳的一面。

时至今日,我的那份痴迷仍然存在,每当我听到那引擎的轰鸣声响起,我便感到一丝熟悉之感。之后便沉入那幽转粗犷的声音中。它总是用自己指向方向,一面勇猛的面对一切,一面又温柔的对待着任何一位坐入其中的乘客。

我痴迷着,痴迷于它美丽的外表,它坚强的内心,它丰富的智慧,它勇敢的尝试和那不变的灵魂。

痴迷作文600字 篇25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的痴迷了。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没有别的爱好,唯有对二胡情有独钟。三年级时,被迫去学习了二胡,爷爷听说后拍手叫好。每次去学习,爷爷都要陪我同去。老师的家里藏着一个小房间,便是我的学习室了。简单的白墙上镶了六七把昂贵的二胡,爷爷看见了它们,像窃者看见了金库一般,两眼直直地挂在上面,他也想要一把自己的'二胡啊!

现在,我的二胡也成为了爷爷的宝贝。每次去爷爷家,不闻其人先闻其声。爷爷年纪轻时,家里穷,所以他根本没有学过,只是因为自己的一腔热血,便自己学会了。吃过晚餐后,他急迫地进入了房间,只见他,腰杆挺直,一股大将风范。这一坐,便是两三小时。爷爷左手轻抚琴弦,像一位舞蹈家在优雅地跳着舞蹈,右手在不停推拉着弓杆,两眼轻轻闭上,满脸陶醉,身体随着推拉的节奏,也微微晃动,一脸满足,这便是痴迷了吧。

谁家有喜事,爷爷总爱带我一同前去,已经记不清有几回了。爷爷端起酒杯,稍微咂了一口酒,拿杯子的左手停在了空中。只见他的食指微微抬起,又静静地落下,随着左手的抬落,有节奏地拍着膝盖,我知道,爷爷又痴迷了。走在回家路上时,爷爷左手也会不断地按着左腿,我知道,爷爷又在拉响他脑海的二胡了。

有一天,爷爷找到妈妈,要求再给他买本谱子,原来,他已经背完了一本了。看他如此积极,我们也没有丝毫怠慢。给他谱子时,他一只手便急速夺了过去,脸角微微一翘,便转身进入了他的房间,不一会儿,悠长的二胡声又在房间里游荡了,这便是爷爷的痴迷了吧。

从年轻到现在,爷爷对二胡的热爱从未缺席过。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不变的痴迷了。

痴迷作文600字 篇26

手捧一本《李清照词》,我静静地被她身上的多愁善感所痴迷了。

清丽淡雅的词,忧愁的意境,让我的思绪变成一个轻舞飞扬的幻梦,从她的笔下静静流淌,静静穿越回南宋,在她的生活里徜徉。

我看到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少女时期的李清照另有一番姿色,荡秋千时,罗衣轻飏,从秋千上下来,两手略麻,却又懒得活动,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她见花园里闯进一人,她匆忙急遁,但她的反应说明了,他定是一位翩翩少年,少女怕见又想见,想见又不敢见,所以她只好借嗅青梅这一细节掩饰自己,顺便多看她几眼。少女窥人之态婉然眼前,我看到了一个天真纯洁感情丰富,却又矜持的少女李清照,我真为她所痴迷。

不一会,我穿越到了一个深秋,雁字回时,月满西楼,十八九岁的她,嫁给了正值春风得意、风华正茂的赵明诚,两人不谋而合,伉俪情深。初为人妻的她,不改乐趣之心,幸福依旧。独上兰舟,茕茕孑立,她翘首以盼,盼望着她迟迟不来的.夫君,望穿秋水地等待着,相思之愁油然而生,我站在她身边听她伤叹花自飘零水自流,那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绵绵相思,那对美好时光的回味,对幸福未来的憧憬,我为青年时期李清照的真情意切所痴迷。

转身一看,她已两鬓斑白,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舟轻愁重,李清照孤身一人。不知是天妒佳偶,还是生不逢时,此时她夫君亡故,岁月荏苒,流年在他年轻的容颜上抹下岁月的痕迹。孤身一人的她只有惆怅,已没有少女时期的天真,也没有青年时期的多娇,只有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中年时期的她,青春已逝,诗词仍在。

李清照,你这个如水的女子,我真为你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27

世间万物,犹如沙滩上的贝壳。虽然都是那样的美丽,但总有一个,值得你去沉醉,去痴迷于它。

清晨的第一抹朝霞,因为痴迷于阅读,而忘记了它的静谧与孤独。

阅读怕是我一生都回去痴迷的吧。年幼时,用着刚没识多少字的眼睛,津津有味的翻阅着有大篇插画的儿童报。那时候的我,开启了阅读最初的大门。渐渐地,他仿佛成为了我必不可少的“食量”。上小学时,我甚是偏爱于作文书,大量的优秀模板,让我美不胜收,成为了我的主食。偶尔杂夹其中的几本小说,也时常让我思维飞跃,仿佛变成了书中的主角。跳跃在文字之间,可谓是让我食用的十分满足。

迎来初中后,我的主食就变成了名著,这下来的“大餐”可谓是十分丰盛,特别是文言文满天飞的《西游记》差点让我消化不良,我只好细细品尝,慢慢回味,再加上外界辅助,我才艰难的将他啃下,不过原著到是比电视剧还要精彩,望着一行行的方块字,在我脑海中不断幻想着当时的情景,心仿佛随着他们一起收放,我也喜欢上了那个聪明机智的孙悟空,老实可爱的猪八戒,吃苦耐劳的沙僧,心地善良的唐僧。

我常常在某个午后,轻轻翻开我的“下午茶”,细细品味,此时阳光、光线、环境、气氛都恰到好处,调皮的'阳光跃上窗户,透过那层玻璃,照在地板上,像是铺了金色的小毯子,厚厚的墙壁,坚固的玻璃,即便门上锁,也都困不住我,我早已与书中的人们一同去往如诗一般的远方……

傍晚的最后一片晚霞,因为痴迷于阅读,忘记了它的失落与悲凉。

纵有人间事物万千种,不变的还是那份对阅读的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28

生活因为有痴迷才会多姿多彩。每个人所痴迷的东西都是不一样的,或是看书,或是写作,或是听音乐……而我却不同,我迷恋的东西很微妙,看的是心情的美好。

心情好,画;心情不好,还是画。把脑袋里所有的美好的或不美好的画面记录下来,在往后的时间里可以回忆那些美好的时光。

真正让我痴迷到无法自拔的是因为一只猫,那天我照常走在回家的路上,在不高的土墙上蹲坐着一只猫,伴随着夕阳西下的天空,晚霞照到地上,树上,我的脸上,还有那只猫。它的身上像撒了金子一样亮亮的,分不出是毛发色,还是晚霞照映的。我呆呆地看着这幅“画”内心大海波涛汹涌,我可以很骄傲的.说,这是我至今见过最美的景色。我拿出笔把这一瞬间定格在纸上,没有思考,就完全画了下来,画的出奇的好,比我任何时候都要好。

这时,那只猫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充满着冷漠、孤独,却又是骄傲的,它的那双眼睛里像是装着星星。

回到家,拿出一切工具,把它完成,画面又浮现在我眼前。我喜欢那只猫,就给那幅画起名为《孤独的风景》。之后便被拿出去展览,结果受到很多人的赞扬,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画了下去。

可我,再也没有见过那只猫。

至今,我也没有忘记那一天的那一幅画面。后来,无论我怎么画,也画不出那种感觉。但是我彻彻底底地迷恋上了画画,彻彻底底地喜欢上了那种安静、祥和的气氛。

世界因为迷恋而多姿多彩。我不是迷恋这个世界,而是迷恋我那未完成的梦。

痴迷作文600字 篇29

谈到读书,我的话就多了!

古人读书有“三上”之说。欧阳修总结自己读书的经验。认为“枕上、厕上、车上”这三段空闲时间最值得珍惜。于是,运动场上少了个健将,书堆里多了个“书痴”。一本本美仑美奂的著作让我留恋往返,一篇篇言意思携永的短文令我拍案叫绝,一首首短小精悍的诗歌使我掩卷沉思……每到午夜时,妈妈总要千呼万唤,我才肯从走出书房,仍旧是“犹抱书卷半遮面”。读到情意真切之处,有时我竟不顾众目观看,忘乎所以,如江州司马一般泪珠莲莲。我“书痴”之名由此远播,以至于同学在借书给我时还不翻新地问:“你不会在上厕所的时候看吧?”

读书陶冶了我的`性情。看着康“视死忽如归”地谈走着《广陵散》,我心中回荡着清高之情;读着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胸中升起一股豪迈之气;吟着李清照的“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我不禁潸然泪下;同着窦娥“天呀,你错堪贤愚枉做天”的血泪控诉,不平之气顿时充塞我心胸……读书使我与文人墨客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春日细雨霏霏的午后邂逅一本好书成为我一种独特的享受。

在茫茫的书海里泛舟毕竟是一种乐事。痴于书的我渐渐从书中品出一中自然之美,领略了自然之趣。看到一棵小草,我会想起“庭草无人随意绿”;看到一座山,我会象棋“无限风光在险峰”;看到一朵花,我会想起“落红不是无情物”;看到一场大雾,我会想起“雾失楼台,月迷津度”……是书,拉近了我与大自然的的距离,使我体会了“数峰无语立斜阳”的自然天成的美丽。

读书对我的好处不一而足,但我的眼睛度数也随着知识的积累而加厚了。妈妈开始限制我看书,但我对读书一往情深,一定“咬定书山不放松”!读书带给我欢笑,读书令我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30

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毛笔的痴迷面前束手无策。

几年前的我,我和我妈走在燥热的大街上,我并不知道她要带我去那里。我们来到一个大房子门前,里面传来古典音乐,这音乐就如清泉一般,冲走了我心中的烦闷。

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些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在那练习书法,我看那些写毛笔的学生,毛笔在他们手里来去自如,而老师呢?老师是一位差不多年过四旬的女人;笔在她的手中更是有了灵魂一般,就如游走的龙蛇一般,十分流畅,写出来的写也是十分好看。当时,我在脑海中有反复闪烁的念头,自己也要写出这样的毛笔字来。

开始了,老师叫我练握笔,这一握就是一个小时,笔画,一横一竖……

那时开始,文房四宝放进了我的房间,放在那本来就不大的书桌上;从最基础的笔画,运笔开始,用这一个又一个周未,我的精力全部注入其中,写写停停的笔画,还带这不成熟的字体,这些连成了第一个作品《松下问童子》。

但我进入中学后,学业负但日益加重,我依旧每周未去练字,成绩没有丝毫留情,如股市暴跌一般。那时起,我放下我所痴迷的毛笔,不过,它还在自己的童识里,自己上了一把锁,痴痴地不让它走,我带这最后的.怀念,把那些书桌上的“宝贝”收了起来。

两年过去了,学校开展了运动会,有特长的同学都报名了,老师说需要一幅作品,在走方陈时要展示,我毫不犹豫地举起了我的手,我来到书法班,用了二个小时练完那六个大字,还是行书。

回到家中,从柜子里取出那些东西,取出作品纸,挥洒自如的写那几个字,虽然没有老师写的那么有神,但还有是有形有骨的。

作品出,掌声起……

对于毛笔,我还是保留那份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31

星期六早晨,阳光灿烂,我和朋友在院子里玩别开生面的单脚站游戏。

游戏规则是;三个人为一组,先用手心手背的方法选出一个裁判,另外两个人参加单脚站比赛,比谁坚持的久,谁坚持的久谁就是冠军,比赛分为三个回合,谁赢了第一回合的比赛,就可以做第二回合的裁判。

第一回合,由张德杰当裁判,张德杰一声令下我和堂哥比,当裁判数到“25”的时候,我的腿开始颤抖了,我连忙伸出我的手,来了一个“雄鹰展翅”,身体才平衡下来,堂哥也开始摇晃,他也不甘示弱,也伸出手,也平衡下来,当张德杰数到“64”的时候,我终于招架不住了,我倒了下去,堂哥赢了。

第二回合,由堂哥当裁判,张德杰和我比赛,当堂哥数到“120”的`时候,张德杰招架不住了,一头栽倒下去,我轻而易举地取得了这场比赛的冠军宝座,旁边观看的小朋友中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最精彩的要数第三回合了,由我来当裁判,张德杰和堂哥进行比赛。刚开始,两个人旗鼓相当,过了一分钟,两个人还稳如泰山,脚下像钉了钉子一样,纹丝不动,比赛进入了白热化,大约过了两分钟,就结束了这僵持的场面,张德杰开始摇晃了,他连忙伸出手,来了个“大鹏展翅”,堂哥也鼓足了信心,也来了一个“白鹤亮翅”,旁边的小朋友给他们俩欢呼打气,“刘凌煜加油!”,“张德杰加油!”的加油声此起彼伏,堂哥不负众望,终于获胜了。

最激动人心的时刻来了,张德杰满盘皆输,我赢一局。堂哥净两局,堂哥是冠军,其他小朋友高兴地欢呼喝彩,堂哥高兴地手舞足蹈。

痴迷作文600字 篇32

我的奶奶,痴迷于网络,成为了新一代”网瘾奶奶”。

每天早上,总能看到奶奶在微信群里发的几条老年人之间传的各种所谓的“小道消息”。在又或者是那谣传的中医古方,食物的相生相克。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提示音,我就知道奶奶也在玩微信了。奶奶的痴迷,不知是从何时开始时。但是朦胧记得奶奶曾经教育我的场景——“不要老抱着个手机翻来翻去的,有什么好看的!”可当时的我并没有在意,心早飞入手机了。曾几何时,我与奶奶的身份早已调换,奶奶那双温暖却又有些沧桑的手如今也能在屏幕上飞速滑动,鼻梁上也架起了一幅老花镜,目不转镜地盯着手机,浏览着横飞的一条条消息。

还记得刚把手机给奶奶时,奶奶并没有十分的欣喜,还认为自己的老年机用的最舒服,可是,当一个个功能涌现在奶奶的眼前时,奶奶也痴迷于其中,还没几天,奶奶便基本学会了操作,奶奶也打开了这个令自己万分痴迷的软件——微信。一开始,朋友圈,却又忘记了怎么去分享文章。东补补,西拼拼,奶奶才算真正痴迷于其中。

“唉!快看,这不是那个张晓英吗?好几年没有听过她唱的戏了!手机上居然又有她!”伴随着奶奶技术的提高,奶奶也越发痴迷于其中。

有一天,因为网络的原因,家中的网断了,而奶奶与以往不同,多了几分急躁,时不时打开微信,期盼着网络早点恢复。当网络恢复的那一刻,奶奶望着一个又一个等待着自己去发掘的红点,露出了自己欣慰的笑容。

我的奶奶,痴迷于微信的“网瘾奶奶”,不愿落在时代脚步的潮流的奶奶。

痴迷作文600字 篇33

意外的被“病毒”困在家中,窗外的世界我无法再去亲近。无奈我再次拿起球拍,从前的回忆涌上心头。

曾经,在电视里,看到了那项运动——乒乓球,看到那两个人跳跃,挥动球拍,发出一声声清脆的响声,他们的身姿感染到了我,从此,我开始了对乒乓球格外的痴迷。

爸爸给我买来乒乓球拍,红黑两面,我迫不及待地去了球场,第一次踏入球场,我的心格外兴奋。握住球拍,在教练的指导下,我机械地上步挥拍,击球,但是那个乒乓球像是在和我开玩笑一样,总是躲开我的球拍,飞向别处。我很失落,教练耐心的安慰我,让我慢慢来,也不断的指导我动作中存在的不规范动作。慢慢地,我也能击打到那个调皮的乒乓球了,我很高兴。

在不断绝努力下,经过一断时间的训练,我发生了一些变化,教练的目光中多了几分赞许,妈妈拾球的身影也逐渐减少了,教练对我的动作表扬多过了批评,我对自己更加有信心了。每一次训练都练习到浑身湿透,但是心情是愉快的,乒乓球在我的球拍上击打出的“啪、啪”声是那样的动听,悦耳。教练发给我的球我更多的.能准确地击打回去,并且能够打回到对面的球案上面,训练是疲累的,但是我的内心却是无比的快乐的。

在运动会中,我仿佛进入到了别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无彩斑斓,充满着运动的色彩。它令我无限痴迷。让我更加努力的加入到训练中去。努力地提升自己。

现在已经和乒乓球分开了一年的时间了,但拿起球拍的感觉还是那和熟悉,想起当时训练的付出的辛苦和汗水,我还是无比的向往,希望在不远的将来,我还要继续去训练乒乓球,继续这份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3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智慧的源泉。对于我来说,书是最令我痴迷的东西。

小时候,我不识字,妈妈就用让我看书的方法教我识字。晚上,我就听着妈妈讲的故事,进入梦乡……可以说,我从上幼儿园起,就以书为友,常常拿着一本书,看着看着就进入了痴迷状态,随着主人公一起去历险,一起去发现,我可以足不出户就回到过去,遨游未来……

现在,我早就把读书当作乐趣,当作休闲享受的最佳伴侣。我的书架早就被塞得满满的了,有小说《大卫科波菲尔》《欧也妮葛朗台》《傲慢与偏见》等,有侦探类的`《冒险小虎队》,还有童话类的《魔法小仙子》《小精灵灰豆儿》《格林童话》……这些书真令我痴迷。

记得有一次,我正坐在沙发上看《大卫科波菲尔》。妈妈走过来,对我说:“要弹钢琴了!”我没听见,继续在那儿看书。妈妈又把嗓门提高了八度冲着我喊了一遍,可我还是没听见。于是妈妈又用尽了全力冲着我喊了一遍,这下我终于缓过神来,对妈妈调皮地一笑,说了一句:“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妈妈笑了笑,说:“你怎么把高尔基的话也用上了”我又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妈妈听了,装作生气的样子说:“你怎么不听我的话!”她话音刚落,我又接着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最后,妈妈无可奈何地拍着我的头,说:“你呀!真是个小书迷!”

人以书为友,书与人相伴。书永远是我的好朋友,是它,使我的生活变得快乐、充实,变得丰富多彩。书,你永远是我最痴迷的东西,是我最信赖的朋友!

痴迷作文600字 篇35

他们两个动不动就要闹绝交,我却又死死扯住他们的衣角。因为,我痴迷于他们这份不一样的友情。

他们的友情来的很特殊,却也很简单,只是因为我,让他们也成为了“朋友”,但这份“友情”却容不得半点玩笑,同学也纷纷打趣,称这份友情为“严肃的友情”。

申裔天生性幽默,喜欢开玩笑,可玩笑的出格率约为99.9%。这不,面面君“瘫坐在地”,扶着桌子嗷嗷叫痛,他的板凳却在后排的裔天手上。太阳十分无语地看着这一幕,悄悄躲到了云里。方才还是阳光普照,却又在一瞬间昏暗下来。

教室外,是一副冷清的画卷,教室里,却“热闹”起来。烟尘缓缓从地上升起,却又渐渐落下;本来整齐的'桌子,却一个个东倒西歪;有两个一身“漆灰”人在地上翻滚着,仔细辨认,才能认出那是申裔天和面面君。

太阳被他们逗乐了,捂着肚子从云里钻出,向教室投入一缕温暖的阳光。

老师走了进来,一脸怒气的看着他们两个,毫不留情地将他们带入了办公室。太阳没了看头,慢慢地向东走去;烟尘没了动力,缓缓落下。片刻,他们并没有垂头丧气地走出办公室,反而刚离开办公室,便异口同声地说出:“绝交!”看到我在等他们,赶忙上前来问道,你是不是朋友……

终于,在我的劝阻下,他们“友好”地握了握手,再次和好。但我知道,这份友谊,也许不会长了。

果然,一年后,我们升入初中,申裔天去了别的中学,再不相见。我和面面君再次谈到此事,他却带着一丝叹息的说:“那家伙,其实挺好的。”

我惊诧地看着他,难道一直以来,都是我错了吗?我痴迷地想让他们有一份真正的友情,可他们,却本来就拥有着另一种与众不同的友情。

痴迷作文600字 篇36

梅定妒,菊应羞,我道海棠依旧。——题记

小时,总认为母亲总是超越尘世间风情万种的美丽。尤为那双眸子,清丽无俦。

遥忆幼时,一个人躺在床上。黑魆魆的空间连同恐惧心底无限的蔓延。诡谲的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撒在床尾,溅成了碎片,偶的一阵风,舞姿婆娑的树影便投射到双目中。我紧闭双眼,怕睁开半刻,魑魅魍魉就扑了过来。盼望着,盼望着,“咔哒”一声门开了,是母亲回来了,心中雀跃。屏息凝神,舒缓的脚步,怕踏碎了几个轻薄的梦。又是“咔哒”,无尽的黑暗应声涌进,悄眯开假闭的双眼,房间那头的`眸子似一泓清水。痴痴地望着,我惊谙到,凌晨十二点海棠未眠。

慢慢地,不知何事冲淡了内心那双眸子,连是何样竟也记不起。一心只想着独自踏过生活的绚烂,却也忘记了返璞归真处,还有一束海棠袅袅而立。

还是清晨,却猛地从睡榻上惊醒,窗外氤氲还笼罩这那轮没落下的月牙,辉光渐淡,残花缀了满枝,鸟儿栖在树头,我发现,早晨四点的海棠未眠。又倒头呼呼睡去。

再醒来,炽热的光已透过窗帘渲出黄色的光晕,起身看看散乱的被褥,觉得黑也没什么可怕的,的确没什么可怕的。乘着母亲的呼喊,下床,寻觅着声音的源头。看见餐桌上还冒着热气的煎蛋,洁白无瑕的牛奶,一旁,母亲也拽着睡意坐在椅子上。开动起来,却不自主的抬起头来,用余光一瞥那曾痴痴念着现在也依然的眸子,被笑意遮掩。无意察觉,七点的海棠依旧未眠。

默默的伫立,痴痴凝望着的双眸,海棠依旧,哪怕被银丝淹没,被皱纹覆盖,哪怕铅华不在,它依然绽放在心河的对岸,应傍痴迷而开。

痴迷作文600字 篇37

我喜欢安安静静地看书,也喜欢无拘无束地看电影、打羽毛球,但最让我痴迷的却是下五子棋。

一年级偶然的一天,爸爸教了我怎么下五子棋。规则是:把同一颜色的棋子连成5个就算赢。打那时起,五子棋就像磁铁一样深深把我吸引住了。作业做累了,就喊爸爸杀一盘;周末更是有事没事切磋一下;即使没人陪我对弈,也可以自己左手和右手下,仔细研究连成五子的方法。刚开始,两人对战都是爸爸赢。慢慢地,我的水平渐涨,有一次印象特别深刻,就是我竟然把爸爸下赢了。

那次,我们摆开棋盘,我黑棋、他白棋。我先下,得意地拿子占据好中心位置。爸爸跟着我下,一路忙着围堵,坚决不让我有机会把“三连棋”发展为“四连棋”,也就是“活四”。这样,你来我往,很快棋子已经铺满了半个棋盘。眼睁睁地看着我精心策划的`“胜利小萌芽”,都被他一一阻击掉了,这可怎么办?我急得一筹莫展。

爸爸却一脸的小得意,笑着问道:“没招了吧?”我一边点点头,一边心里不服输的劲儿却窜了上来,眼睛紧紧盯着棋盘仔细观察,脑子里急速运转,有了,我要制造一个“双三”。我不动声色地轻轻落子,心却怦怦直跳,像有头小鹿在乱撞。爸爸还沉浸在得意之中,像极了龟兔赛跑里的兔子,他果然没有发现我的新计划,把子下在了别处。哈哈!这下我果断落子,“双三”已变“活四”,爸爸无力回天。我大叫:“我赢了,我赢了!”

下五子棋真是个有趣的事,只要你仔细观察、开动脑筋,就有可能会赢。我好喜欢下五子棋啊!

痴迷作文600字 篇38

我是宇宙英俊、潇洒、帅气的鑫哥,今年12岁,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

我有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双晶莹剔透似如珍珠的眼睛,瓜子似的脸面,让人一看就分外喜欢。嘴巴一笑就像一个神魔具有特别的魅力,身材健壮,非常引人注目。

很多人都说我是一个练武的好苗子,对我来说这也不算是优点吧!对我而言,我的优点是——是一个小书迷吧,而我的缺点是每次一看书把什么都忘了,连妈妈交代的'任务也忘得一干二净,什么也不记得只管着看书。我是一个爱看书却很懒的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毛手毛脚,这样妈妈就会让我不要干,我就只管看书去了。在我心中书就像我的宝贝,我不会让它受伤,我会把它当成朋友一样对待。

记得有一次老妈让我去永康图书馆买一本关于菜谱的书,我一听兴奋得如出笼的小鸟哼着歌终于有机会去图书馆了,刚走到图书馆,我就气喘如牛,但是我还是迫不及待的想看书,我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冲进了图书馆,刚进图书馆,琳琅满目的书让我目不暇接,我如同发现新大陆似的。图书映入眼前,我像一只饥饿的狼,直奔过去,顿时让我手忙脚乱,目不转睛的看着书眼睛如被磁铁吸住了一般,不一会儿我沉浸在了书的海洋,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

一个小时过去了,二个小时过去了……妈妈来找我才把我从书的世界给拉回来,妈妈眯了一下眼,我瞬间从书中清醒了,妈妈手指轻轻弹了一下我,笑眯眯地说:“你个小书迷,又忘记了我的任务,真拿你没办法,我红着脸,低下了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看,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我,一个与书为友的我,这样的我,你喜欢吗?

痴迷作文600字 篇39

《幻想数学大战》是我最love的书,书中有一个精灵族的法老王叫拉姆,他的武器是法老王弓箭,蕴含着强大的加法力量;《斗龙战士》一书里也有一把阳神弓,十分了得。而这些弓箭正是我所好奇之物,也是我梦寐以求之物。

从10岁起,我就开始对弓箭好奇,读完《后羿射日》之后,我更加对这种弯弯的,又有点威风的东东向往了,总幻想着某一天,我成为一名神箭手,射一箭,一个大坏蛋“啊”的一声倒下了,另一个歹徒拿起ak47准备一通狂扫,我又射出一箭,枪口正好堵住……

为了满足我对射箭的强烈欲望,我就在家里用衣架来当弓,尺子当箭。于是,家里的墙做了我的`箭靶,“吧嗒”有时弓断,有时又是衣架“咔嚓”,后来家里衣架数量直线下降,当然挨妈妈痛骂……但即使这样,也挡不住我的射箭疯狂。每次只要在书上看到弓箭,我两眼就成桃心状,嘴边可谓是“口水流下三千尺。”我会产生许多好奇:为什么出现这种弓箭呢?它的杀伤力如何?携带使用方便吗?有第几代产品?有什么特效呢?面对书本,我只能看,却不能碰一下真正的弓箭,苦恼啊!

说真心话,我尤其对火箭(注:是箭上有火,不是现代的火箭)感兴趣。因为男孩子嘛,喜欢杀伤力更强的武器,对这类武器的好奇心我也更强。如果能有这样一副超级弓箭,我宁愿上刀山,下火海,上天堂,下地狱。只要能拿它到手,叫我下辈子做牛做马也行!如今的我可以说已经成为一位“箭痴”,没人能阻止我对弓箭的好奇和欲望。弓箭,我注定为你而疯狂!

痴迷作文600字 篇40

最让我痴迷的是汉服,而我痴迷汉服缘于那次西安之行。

三年前我与父母到西安旅游,入夜,古都西安流光溢彩的霓虹灯,促使我们一起去走走逛逛。

来到城墙边,我仿佛穿越到了几千年前鼎铛玉石的汉唐盛世。只见巍峨的城楼下,穿着精美汉服的窈窕淑女款款穿行其间,她们轻摇团扇,轻掩口鼻。耳中尽是银铃之声,眼中尽是羞涩面庞。让我一下子迈不开腿,驻足观望沉醉。

不一会儿,走过来直裰长袍或劲装的公子,身材颀长,“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后来又有“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小家碧玉,青葱玉指在弦上飞舞,暗色的鼓面与纤细白嫩的手指形成鲜明对比。既有鲜花配美人,又有琵琶衬美酒。

往远处看,穿着胡人服饰的胡姬在一旁跳舞,舞女旋转间,身上挂着铃铛随风而动,发出清脆之声,额上的花钿为其增添了几分妩媚,恰似白居易笔下的“回眸一笑百媚生”。

路旁有卖灯笼等饰品的小贩在摆摊,摊位前,有风流雅士摇着折扇,高呼“非也,非也”。如此之近,可真应了辛弃疾笔下的“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正是古都西安的汉服节,当天看到的男女服饰都是汉服的天下。他们来自世界各地,他们都是汉服爱好者,他们用这样的方式制造出了梦回汉唐之景。

从那天起,我便不可自拔地爱上了汉服,也正是这种热爱,促使我查阅资料,了解中国历史,读尽汉赋诗词。越是了解汉唐盛世,我愈加痴迷汉服。

我一向做事都是三分钟的'热度,但喜欢汉服,我却痴迷其中流恋忘返,空闲时间我还学会了简笔勾画汉服,我的汉服作品深得同学的欢迎。

我的理想就是把汉服推向全世界,做一个推广汉服的宣传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