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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作文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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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点评作文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评作文汇总4篇

点评作文 篇1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小狗,我给它起个名字叫旺旺。

旺旺身上的毛是棕色的,圆圆的脑袋上长着一对三角形的耳朵,两只黑黑的眼睛下面长着一个黑色的鼻子,一张小小的嘴巴,粉红色的小舌头常常伸出嘴边。

旺旺很喜欢自己吃骨头,我家每次剩下的骨头都给它吃,它吃的时候狼吞虎咽,十分可爱。

我和旺旺在一起玩可开心了。我拿了一块骨头,我一抬起手来旺旺就站了起来,我一放下,旺旺就趴下。我怕旺旺累着,就不再捉弄它了,我把骨头扔给它,它吃了起来。

我非常喜欢旺旺。

点评:

你很聪明,完全按照老师的要求写成了这篇,条理清晰,按照小动物的来历、名字—外形—习性—故事—是否喜欢的思路,介绍了你家的小狗,语句通畅。再有,你上课能够积极勇敢回答问题,十分优秀,希望你再接再厉!

点评作文 篇2

我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叫小排骨,它是妈妈给我买的。

它长着一身棕色的毛,只有尾巴尖是白色的,就像它随身带着的一根尖尖的毛笔。小排骨圆圆的脑袋上耷拉着一对三角形的耳朵,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像两颗黑宝石,嘴巴尖上还有一个黑色的小鼻子。

小排骨非常讲卫生。撒尿的时候,它就会找一根电线杆在下面尿。它的鼻子非常灵敏,有一次,我抱着小排骨去散步。回到家,我一摸裤兜,钥匙没了。小排骨快速地从我手上跳到了地上,它一定想,立功的机会到了,小狗顺着气味给我找回了钥匙,回家,我奖励它一块排骨。我说:“你转几圈我就给你。”小狗越转越快,越转越快,转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趴在地上直喘气,我这才把排骨给它。这时,它就像刚充足了电似地快速站起来,叼起排骨吃起来。它吃得津津有味,边吃还边环视四周,好像怕谁跟它抢似的。

吃完饭,它睡着了,但只要有一点声音,它就会站起来。家里人一回来,它就会围着家人摇着尾巴转。一有客人来,它却露出锋利的爪子,用凶狠的目光盯着客人,向客人“旺旺”地叫着,就像一位保卫国家的士兵。

我喜欢可爱的小排骨,你呢?

点评:

读完你的作文,我眼前仿佛出现了这只可爱的小狗。你的作文语句十分美,描述也十分形象生动,把小狗的可爱写得十分到位,再接再厉!

点评作文 篇3

古人云:以恕己之心恕人,则全交;以责人之心责己,则寡过。现代最新科学研究显示:原谅别人有益身心健康。这些都道出了一个至真的道理:宽恕别人等于善待自己。

安德鲁·马修斯说:一只脚踩扁了紫罗兰,它却把香味留在那脚跟上,这就是宽恕。一个人如果有紫罗兰的这种精神,他就会有许许多多的朋友,因为宽恕了别人,就等于善待了自己。

古往今来,多少有识之士、大度之人用宽容之心,换来了和谐的人际关系和事业的成功。

赵国曾是战国七雄之一,后来受到秦国的威胁。赵王破格提拔了地位低下的蔺相如。蔺相如与秦王交涉几次,均巧妙地挫败了秦王,维护了赵王的尊严。之后蔺相如又被提拔几次,位在廉颇之右,这使廉颇心中极为不快,他扬言要让蔺相如难堪。而蔺相如却以宽容之心待他,为此还主动躲避廉颇。后来廉颇听说蔺相如是为了国家利益才躲避他,羞愧难当,敬意顿生。于是负荆请罪,最终两人握手言欢,成就了将相和的千古佳话。也正是蔺相如的这种宽容之心使赵国在短期内未受到秦国威胁。如果蔺相如鼠肚鸡肠,与廉颇斤斤计较,不宽恕他,恐怕会两败俱伤,而且还会危及赵国的安全。可见,蔺相如宽恕别人不仅善待了自己,还维护了国家的利益。

齐桓公曾与管仲有过一箭之仇,但他不计前嫌,依然重用有才能的管仲,任用管仲为相。这需要多么宽广的心胸!正是这种宽容使管仲对齐桓公忠心耿耿,帮助齐桓公力挫群雄,成就霸业。

一次,楚庄王在宴请群臣时,灯火忽然全灭,有大臣便趁机非礼许姬,许姬告诉楚庄王有人非礼自己,非礼者的帽缨被拽了下来,要求楚庄王点灯察看,但楚庄王阻止了她,并命所有大臣都摘下帽缨后才可点灯。后来在一次恶战中,楚国惨败,一员虎将单枪匹马舍命护救楚庄王突围。经询问,楚庄王才知道那个舍生忘死救自己的人就是那次宴会中自己宽恕的人。楚庄王宽恕了臣子,换来了臣子的感恩戴德,保全了自己的性命。这个事例不正说明了宽恕别人就是善待自己的道理吗?

曾国藩说:善莫大于恕。其意非常明显,即宽恕别人等于善待自己。这种处世原则适用于古代的君臣,适用于现代社会中的人与人之间,也适用于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

宽恕别人吧,因为宽恕别人就等于善待自己!

点评作文 篇4

吃东西时,会小心翼翼地吃,习惯小心翼翼地夹起菜,再小心翼翼地放进嘴里,不会吃地满嘴流油,也不会弄得像个花猫,更不会像贫民窟里出来的难民那样狼吞虎咽惹人笑话,甚至很少会在饭桌上当着大家的面呛得眼泪鼻涕一起往下流的尴尬场面。遇到油腻的菜,即使再好吃,我也会狠下心来拒绝吃,再也不会吃的撑得肚子发胀然后再大叫几声冲向厕所。以前的`我就是这样,吃东西没节制,常常拉肚子拉到虚脱,因此我明明吃得很多,却还被说成营养不良。而现在,有了美的潜意识存在,再也不会暴饮暴食了。我知道了,我变了,因为我长大了。

被人不给我玩具时,就不玩,没什么大不了。再也不会为了一丁点儿小事而斤斤计较直到“大打出手”甩给对方一副“我才不稀罕”的臭面孔,甚至好几天不说话或者找个机会“公报私仇”,一副不服输的幼稚样子。现在的我,不会了,再也不会了。我知道,我变了,因为我长大了。

早上梳头时,习惯了扎一个简单的马尾辫,既省时间,有看起来很有精神,而且再也不会为了研究哪个发型好看而浪费很多时间,而且再也不会梳很多种花样了,不是不会,而是不愿意,不愿意在校园里标新立异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就这样挺好,梳着大众发型,创者大众衣服,摆着大众脸色,静静潜藏在人群中,享受着被人忽视的自由,即使自己明明存在,再也不会像小时候费尽心思梦想着受人关注了。我知道,我长大了。

不知不觉爱上了记日记,尽管我以前对记日记的反感何其多,但没想到的是也会由爱生恨。我想,这应该就是言情小说里两个互相讨厌的人为什么最终能走到一起的原因吧:很,也可以过渡到爱。喜欢自己偷偷想事情的感觉,喜欢在心里藏着心事的满足,喜欢在日记里记下自己的心情,喜欢望着窗口冲天空掠过的大雁微笑,喜欢去期待一份真挚的情感……是的,我承认我变了,因为,我长大了。

名师点评:

感受不深刻,语言欠流畅

渐渐对尝试新事物有了浓厚的兴趣和怎么也装不完的好奇。路过超市时,竟会去买我以前碰都不碰的茶叶喝;经过残疾人身旁时,也会学着大人的样子郑重地从口袋里掏出乱七八糟的人民币,快速地理理再轻轻地放在他的盒子里然后脸颊通红地飞快跑开。如果没有钱,我也会不好意思。记得有一次和朋友逛街时,看到前面有一个残疾人,于是我连忙把遮阳伞往下压,背对着那个残疾人神色慌张地走开。事后,朋友问我,有这么怕残疾人吗?我笑笑说,不是的,那是因为我身上没有多余的钱可以捐给他,所以感到不好意思。朋友恍然大悟。

看到别人喝咖啡也会一时兴起对这个新东西产生想要买来喝的想法,结果苦得自己直吐舌头,但还是强迫自己喝完,边喝边想,下次一定不要买来喝了。可是真正到了下次,又会狠心掏出口袋中积攒了很久的“血汗钱”乖乖交给营业的阿姨,然后机械地面对阿姨热情的笑脸拿过属于自己的东西,偶耶!交易成功!回到家后,才发现自己做的蠢事……没办法……喝咯。慢慢地,便对咖啡产生了感情,喝出了苦涩中的香醇,我这才明白原来我最初的尝试是对的,咖啡应该值得尝试!尝试新事物的好处就是不仅能够满足好奇心,而且还能从中收获许多。但以前的我从来不懂得什么叫尝试,只知道不喜欢的东西就不去品尝它。我知道,我变了,因为我长大了。

长大了,意味着我不再幼稚,意味着我不在拥有我的童年了,意味着我又长高了,意味着我跟以前不一样了。

我是一只毛毛虫,我结了一个名叫成长的蛹,用阳光细细的丝织成,用青春来点缀我朦胧的梦和告别以前的我,终有一天,我会用牙齿在洁白的茧上咬下一个又一个的洞,剪碎同年一个又一个的梦,然后破茧而出,蜕变一个全新的我,一个不一样的我,一个和童年背道而驰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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