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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作文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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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爱好作文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爱好作文八篇

爱好作文 篇1

我们班有个大提琴爱好者,是我的好朋友小邹,她每天回家最期待的事就是拉大提琴。

她拉大提琴,全身心投入,一边拉一边身子也跟着左右摇摆。她去过温州大剧院表演,上过我们学校的主席台......她出去玩的时候也带着大提琴在路上拉。

她跟她妈妈出去玩,我看到她妈妈发出一些照片——小邹背着沉重的大提琴走在机场,感觉就像看到了一位仙女背着一把仙琴赶往仙境,又像一个要考级的学生背着琴,大步走向试场。

在学校,小邹总喜欢在位置上空手拉大提琴,她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拉。看着看着,仿佛一个马上要演出的演员在练习,又像一个作曲家,正在拉自己刚刚编出来的曲子。她不发出声音,我好像也能听到她拉出的曲,看到她的热情。

音乐课上,音乐老师问了大家一个问题:大提琴和小提琴有什么不同。小邹第一个举手,说:“大提琴的声音比较深沉,小提琴的声音比较欢快!”老师说:“答得很好,不愧是我们班的大提琴手!”我听了都羡慕,一下课就问小邹,“你每天最期待的事是什么?”小邹干脆地说:“拉大提琴!”我心想:又是拉大提琴?“嗯,好吧!”然后飞快地跑走了。

小邹真是大提琴爱好者,这么喜欢大提琴,希望她继续努力,越拉越好!

爱好作文 篇2

我的兴趣爱好有很多,有跑步、看书、骑自行车,踢足球、跳绳,但我最喜欢踢足球。

一个星期天,我和爸爸在家里很无聊,爸爸说:“我们要不要买一个足球踢呀?”我心里想:我不喜欢踢足球,而且我踢足球的技术很烂,可是,现在只能玩这个了,踢足球总比在家里无聊强吧。我说:“好吧。”爸爸去商店给我买了一个足球,买了之后,我和爸爸来到了操场,我对爸爸说:“爸爸,我们三就两胜。”爸爸说:“好啊。”我说:“我先发球。”我把球放到中间的点上,爸爸说:“预备,踢。”我猛地一踢,就踢到了爸爸的球门旁边,眼看就要进了,爸爸跑过来,用脚挡住了,爸爸踢着球往我的球门这里跑,我到球门这里守球门,爸爸往侧面一踢,球进了,我后悔为什么刚才一直在守球门的中间,“爸爸已经进了一球了,我必须守好球门。”我说。在之后的比赛中,我经过努力,趁爸爸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的跑到爸爸球门的旁边,等爸爸看见我的时候,我以经把球给踢进了球门,我们踢了好久好久,最终决定用点球来决胜负。爸爸先踢,爸爸看见我光在守中间,又往侧面踢,幸好我反应过来了,守住了爸爸的球,该我踢了,我踢到了球门的一根柱子上了,反弹了之后,球进了,我很高兴,爸爸也夸我。

这次的胜利,让我很喜欢踢足球,我以后要变得更厉害。

爱好作文 篇3

夏的开场白是一番匆忙的丰收与播种。

太阳脱去了春姑娘给予它的纱衣,把遮挡的那些热量释放,将炎热喷洒。人们也将厚厚的衣服换成了活力单薄的夏装。商店里也放满了各种各样的冰激凌。……夏天到了。盛夏来了。

夏,活力十足的繁荣季节。花开的那么鲜艳,树也更浓密了,草也茂盛了。一切的一切步入了生命的高潮。太阳也起得早了,晚霞也工作得晚了,拉开了白天与黑夜的距离。人们也更忙碌、狂躁了。

盛夏的午后,太阳无情地炽烤大地。习惯把吊床绑在沟边的树上,坐在上面,用脚尖去轻碰那冰凉的水面。和几个朋友睡在各自的吊床上聊天。喜欢夏天,喜欢夏天香草味的冰激凌。喜欢那清凉中夹杂的香味;喜欢那种入口即化的冰爽;喜欢冰激凌的颜色,不浓艳的鲜彩。喜欢在夏季的时候顶着太阳到处去疯狂、到处去玩耍;喜欢夏季的热情、奔放与豪迈,没有春那么细腻、轻柔,也没有秋那么凄凉、萧瑟,更没有冬那么枯燥、冷漠。夏,我喜欢蓝蓝的高空上几缕雪白的云朵儿。让我向往,向往做一只快乐的鸟儿,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纯净天空。喜欢,高高的树枝上几多鲜艳的花朵儿,让我渴望,渴望做一朵开的不那么美,却长在高处的花儿。因为,我想要看得更远,我想要把夏天的美丽尽收眼底。我喜欢碧绿的草原上奔腾的骏马,我盼望着,有一天能像它们那样疯狂地向前方奋力冲去,那么奔放、那么自在……

喜欢夏季的雨,急促、洒脱。没有春雨那么缠绵,没有秋雨那么惆怅。夏季的雨天,不习惯打伞,喜欢把自己泡在雨里,任其冲刷。那样,有多不愉快都能摆脱。喜欢在雨后的水洼里蹦跳,溅起那些水花,那样会更有趣。可是,讨厌和害怕夏雨带来的雷鸣闪电,畏惧,夏季漆黑的夜晚一个人在家,而窗外风雨交加、雷鸣闪电,内心的恐惧就会莫名地上演,所以会怕。

喜欢夏季的天有不测风云。那样我会觉得它像个孩子。比我都还小气。喜欢在夏季吃棒棒糖、玩玩具,或许会换来别人的一句幼稚,可是,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这才是最最原本的我自己。

爱好夏天,爱好它的“小荷才露尖尖角,唯有蜻蜓立上头。”爱好莲花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爱好夏天,因为它美丽、因为它孩子气、因为它利落洒脱、因为我真的热爱它。

仰望天空,闭上眼睛,大声呐喊:“我爱夏天,因为我爱好夏天!

爱好作文 篇4

“创一个新的节日!噢,太棒了!”我高兴地笑起来。现在啊,孩子们、大人们都只顾着上学上班,忙得无法兼顾自己的爱好,他们只能默默地做着千篇一律的、令人讨厌的事,很少有人在乎自己的爱好到底是什么?如果有,那么是不是真的爱呢?我想有许多人会答不上来。于是,我想创立一个“爱好节”。

这一个节日安排在5月29日,在这一天,在学校上课的孩子们要尽情地发挥自己的爱好,带来自己喜欢的东西,上课时就讨论自己的爱好,介绍自己的爱好,无拘无束。课间,老师也可以干自己喜欢的事——打篮球、骑自行车、看书……甚至是玩手机,整个校园充满着人们做自己喜欢的事的快乐。

单位里,每过半小时就有一次20分钟的爱好发挥时间,让每个童年还没有充分追求自己爱好的人不留遗憾。

爱好节到了,孩子们有的用轮滑滑进学校,有的骑自行车来,还有滑花式滑板的!老师这一天也不开车,集体骑着自行车来到学校,那场景,真是闻所未闻!一年级的孩子们“占领”了操场,还有女生玩起了过家家。一个教室的桌椅被搬空了,男生女生都在这里面跳舞!一个数学老师打起了篮球,还有体育老师在写大字!一个老师扮成了小丑,逗孩子们玩儿,高年级的教室里吵翻了天,我的天,这声音实在是震撼。仔细一听,哦!有男生在聊游戏,有女人在讲八卦,黑板上也满是涂鸦,从火柴人到艺术字,漫画到黑板擦印,地上也飘满了粉笔灰。

经过这如狂欢的爱好日,好多人终于发现了自己的爱好,也借这一日重温了自己的快乐童年,在快节奏的生活中获得一天的轻松。

爱好作文 篇5

我是一支被主人淡忘了的毛笔……

从前的某一天,我被主人带回了家,他与我成为了好朋友。

在家里,我还认识了几位新朋友——墨汁、宣纸、砚台、字帖、……主人每天放学后都会来与我们玩耍。瞧,他端正地坐在板凳上,轻轻地握着我的躯干,小心翼翼地给我蘸上墨汁,让我在纸上慢慢地行走着。有时我会顽皮,偷偷地偏离主人设想的的路线,主人看了看我留下的印迹后,垂头丧气地摇摇头,我明白主人并不想我顽皮呀!于是我静静地看着字帖上一个个神奇的方块字,随着主人的手乖巧地走着。主人的脸上渐渐露出了欣慰与得意的微笑,与我同行的字帖也由欧阳询变成颜真卿,再由颜真卿变成王羲之……主人越来越喜欢与我腻在一起了。

后来,我陪伴主人一次又一次地进入书法赛场,完成了一幅幅令人满意的作品,主人也捧回了一张张精美的荣誉证书。望着主人意气风发,充满活力的脸庞,我满怀成就感地笑了,因为军功章里也有我的一份功劳啊。

时间过得真快,几年过去了,主人进了高中,本以为我能继续陪伴主人度过愉快的三年高中时光,可主人从开学以来就似乎把我忘记了……

眼看着主人每天放学一回到家,就放下沉重的书包坐在桌边,我总期待主人来触碰我,可是他连看都不会看我一眼,从那个大书包里搬出了一叠厚厚的书籍、试卷挡在我面前,接着主人就埋下头时而思索,时而笔划,时而摘下眼镜揉揉眼睛……时间就这样渐渐流逝,主人的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他的手变得酸痛,脖子变得僵硬,眼睛前的那两块玻璃变得越来越厚。主人的脸上没有了曾经欣慰的笑容,而是一脸的紧张与严肃,疲惫与倦怠……

我多么希望主人能够推开眼前如山般的作业,像曾经那样与我一起与墨共舞。然而主人每天就这样重复着在书山题海里忙碌战斗,我绝望地低下了头。我放弃了自己,我的毛发开始变得干裂;墨汁放弃了自己,凝结成了一团僵硬的墨块;宣纸放弃了自己,身体变得发黄;砚台放弃了自己,承接的只是空气中飘落的灰尘;还有那一本本各具特色的字帖,也都无聊地躺在书柜里打瞌睡。

曾经的爱好已被他淡忘,他的课余时间被作业填充,他已经很累了。但我仍然希望主人能找到时间的空隙,来留给我,和我的朋友们,享受生活的乐趣。

我睡着了,隐隐约约看到主人捧着一张张书法比赛的荣誉证书,站在领奖台上夸赞我的功劳……

爱好作文 篇6

年少的我,曾不能理解一种追求,直到接触事物不断增加,才明白那种力量的强大,渐渐地,一种爱好的产生,让我的生活中多了一份快乐和期待。

有时,科学的理解,反而会让我们失去想象力,若要在特殊的现实中,得到放松,不失去自我,不如信一信宗教,相信它,千百年的文化,万亿人的信仰,会让你随时充满期望和动力。若是年轻人,或许不会在意,但同样有属于他们的一种精神力量备选——在松弛与紧张中成长,但要不失自我,还需要一种爱好,在精神上给予帮助。

人所遇的事总是阴阳平衡,在悲观中,总有一丝光明的存在;爱好与收集并不是缺少困难与遗憾。而也会带来一种显而易见的快乐的自豪。没有雅兴的人,是经不住长年收集的。

老一辈总有一两种爱好在支持他们的心。曾经,也有像乐仲,一生爱画,即使生活坎坷,但他却始终沉寂在乐趣中,他对于爱好的追求,款之于慰,需现实中不必将他,看得太重,但也不可无心便去做,仔细留心身边的小事,才能找到真正的自己。或许集邮是一种好的方式,即使老套,但他确确实实证明了一种追求的强大魔力。也或多或少的为我们开明了一条新道路。

爱好的收集,不限范围,全凭个人喜好,也可作为一份动力,也可用于规划自己的人生,端正自己的`心态。现在回首往事,以往的爱好,那画画,下,集卡,都是人生不断进步的证明,不论我会不会坚持他们,继续喜欢或是抛弃他们,他们都是我一生的导师。

历年以来,居之必竹,竹凝重分厚,体现了居者的雅,所谓窗前竹劲风,便是如此,不止为竹,琴棋书画,梅兰竹菊,及更多的种种寄托的物象,都是一方好导师,在平静中,放下生活的欲望,去感受四大君子,四种典雅文风的雍容与风骚。

爱好作文 篇7

童年,对于十九岁的我,已经永远地离去了吧。我现在所拥有的,只有那满载着往事的回忆。很多诗人,回忆起自己的童年,都有着道不尽的诗句。平凡的我呢?也有着说不完的话题。

记得自己小时候,也和其他的孩子一样,到处被大人拉着上补习班。有人很厌恶,但是我不至于那么反感。因为我觉得,我的周末将不会百无聊赖地度过。第一个学的是书法。对于男孩来说,学书法应该是很有文化韵味,很有书卷气,那时候我就这么认为。掐指一算,我也学了六年的书法。说句实话,学书法很枯燥。每天要拿着那粗实的毛笔,练习着不同名人的遗作。夏天坐在老师家学习,一排的学生坐那,悄无声息的蠕动着手中的毛笔,练的是耐心。每天一坐,就是那么几个小时。练习书法,真的很能培养脾性。就这样,我温和的脾气就锻炼出来了。也许这是我学习它所获得的最大的收获吧!每年,都期待着有比赛的时候,老师都会拿着我们的作品去参赛,得奖必然是最快乐的事。对于那时候的我,也能像运动员冠军一样,获得属于自己的奖牌,挂在胸前,多么的光辉啊!用比赛所得的成绩,去向父母要物质的奖励,是件很开心的事。也许,那会是属于我人生的第一桶金。现实总是那么的不尽人意,我没有坚持学习书法,因为学业,我放弃了它。回想起来,感觉挺惋惜。

时光的年轮很快转到了高中。刚进入高中校园时,花季般的年龄让我们恋上了音乐,就和同学们学起了弹吉他。音乐,是多么经久不衰的东西啊,对,它就是永恒的!那时候,背着把吉他走在路上,和同学一起谈论着音乐,听到好听的歌,总幻想着哪天就能从自己的手中奏出。可好景总是不长,又没能坚持下来,因为我有了新目标,又不得不放弃它。

回忆起曾经,觉得自己有些失败,因为所学的东西都因种种原因半途而废。现实总是那么现实,梦想总很难持久。现在高二了,大家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人生的路途,把握在了现在的双手中。现在的我,有着更重要的任务,那就是钢琴。没错,我要考艺术。钢琴真的很美,可它也充满挑战。这次我不会轻易放弃了,因为这关系到我的前途我的命运。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成长。

爱好作文 篇8

脚踩毛毛拖鞋,身穿毛茸睡衣,躺在铺着毛毯的温暖大床上,手旁还有是我的两个“侍寝”对象——毛茸玩偶。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毛茸茸爱好者。

我天生对有毛有绒的东西情有独钟。小时候最钟爱的是一个个我视为掌上明珠的毛绒玩偶,至今爱好未变如此,对此,妈妈颇有微词。每当我抱着毛绒玩偶沉醉其中时,妈妈总会长叹一声道:憨样!

不怕大家笑话,我给家里每一个毛绒娃娃都封了号,比如p贵妃、美羊妃、球球妃、狗贵人等。其中最受我亲睐的以及经常“侍寝”的两位嫔妃就是p贵妃和羊贵妃了。它俩在我的后宫已是十几年的老人儿了,但我对她们的喜爱仍然没有丝毫减退。因为她俩的模样太招人喜欢了,她们都长有圆溜溜的黑眼睛,好似闪闪发光的宝石,鼻子下都有天真灿烂的笑容。

p贵妃是一只小熊,因为她的裙子是粉色的,粉色裙子上面的英文首字母为p,所以赐名为小p。它如此受宠是有原因的。她的脸大大的,脸颊两边好似两颗大肉球,四肢胖胖的。小p的全身塞满了棉花,抱起来十分轻便,抓起来十个柔软。她身上穿的粉色连衣裙上有个“LOVE”字母,显得可爱活泼。

羊妃是小狗模样,因为长相和给人的感觉像一只小羊,可爱至极,所以赐名小羊狗,封为羊妃。小羊狗通身雪白,只有耳朵是淡粉色的。它有着小巧的脸庞,精致的五官,它的原型是我小时候看的公主系列影片中的小狗。她不愧是“公主狗”,两只耳朵上分别用粉色丝带系了两个蝴蝶结,也因此成功俘虏了我的芳心。妈妈却总想将它们关到柜子里,诬陷它们是“妖妃”。

当然,最让我视若珍宝的是香后——我的一条小毛毯。我对她的爱恋绝不低于对家人的爱,我的毛毯一年四季都伴在我身边,没错,我顶着夏日的炎热都要翻它的牌子。之所以称之为香后,是因为她有独特的味道,我也曾努力辨识过那究竟是哪种香味,但最终我只能定义那个“香”就是家的味道,独属于我家的味道,我非常迷恋这个味道。

我离不开香后的关键原因是我的一个特殊癖好。这还要追溯到我刚出生时。据说,是姥姥送我的。我从小就爱捏它,软软的,柔柔的,特别舒服。再大点时,捏小毛毯一角就成为了我的习惯,甚至还捏秃了。即便是睡梦中蹬乱了,我似乎也总能够捯饬几下,找到那个角继续捏。每天晚上不捏它,我就睡不着觉。后来,妈妈总觉得小毛毯旧了,说上面滋生了螨虫,就趁我不在扔掉了。之后的几天我夜不能寐,茶不思饭不香。妈妈见我如此执念,就又去买了一条,就是现如今陪伴着我的香后。

打小我就喜欢和这些毛茸茸的非人类的东西说话,无论开心还是难过,不安或是孤独,我都会与它们分享,我相信它们是可以听懂人话的,它们是神奇的,总带给我巨大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我喜欢毛绒绒的玩偶和毯子,也更毛茸茸的猫猫狗狗。妈妈承诺,只要我能考上理想的高中,就允许我养一只小猫或小狗作为奖励。现在想想都是一件非常激动的事情。

看见毛绒绒的东西,我总是忍不住去摸;看见软软的毛绒玩偶也总忍不住去捏,这就是我——一个毛绒绒爱好者的特别小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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