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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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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1

我家有床特别的蚕丝被,因为那不是超市买的,不是别人送的,那是外婆用双手换来的。

永恒

记得这是我上二年级时发生的一件事。一天放学,我在学校门口买了二十只蚕养。没想到这蚕的繁殖速度可真叫一个快啊!第二年变成了700多只。

一天下午,我在书上看见关于蚕的故事想起了自己家的蚕。我急忙往楼下车库跑去。打开门,拉开抽屉,拿出蚕卵一看:到处是蚕宝宝。这么多,可怎么办呀?就在这时,外婆来了,这就像来了一个大救星。她可是我们家顶梁柱。每次有什么事,只要交给外婆干,外婆总是高效率的完成。我满脸笑容的把蚕交给外婆,求她帮忙养一养。外婆没有推却,满口答应了。看外婆把蚕带走了,我和妈妈心中的一块大石头也落地了。

自打那天之后,外婆和外公天天外出打桑叶,回来时除了吃饭就是养蚕,每天精心伺候着蚕宝宝们。蚕宝宝实在太多了,把外婆家整个阳台都占满了。俗活说得好:小养怡情,大养伤神。养的动物多了绝对是一种灾难。记得那次我和爸爸妈妈去浩口打桑叶,准备帮外公外婆分担一点,那天打了几蛇皮袋。一到外婆家,我便惊呆了,阳台上有十几个大盒子,听外公说,养这个可麻烦了,这边弄完,那边又吃完了;那边刚撒上桑叶,这边又快没有了。那天在浩口打了一上午的桑叶不到一个小时就吃完了。从客厅可以闻到桑叶的味道:走进阳台,侧耳一听,隐隐可以听到蚕吃桑叶时发出的“沙沙”的声音。外婆家的桑叶更是不计其数,阳台上的,正在晾晒的,刚打回来的。外公和外婆更是累的腰酸背痛,可是蚕宝宝却被养的白白胖胖。

到了蚕结茧的时候,这时更是烦恼。蚕会到处乱爬,灯管上,玻璃上,门上......还会到处拉屎,还需要把它一个个拿下来,剪开,把茧拿出来。

外婆用养蚕结下的茧子为我打一床蚕丝被子。每当我盖着那床蚕丝被时就会想起外婆外公。

永恒2

虽然不记得是哪一年发生的事,但每当回忆起来,却总是让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现在想想,这件事似乎昨天才刚刚发生过。

4月19日的那天夜里,我默默地倾听着外面震耳欲聋的雷声和哗哗啦啦的雨声。突然,一个巨大的炸雷把我吓回了被窝。我心里却越来越担心爷爷的安全,爷爷几十分钟前还去猪圈盖稻草,按理说,应该很快就会回来。可到现在爷爷还没有回来,是不是……我越想越害怕,最终鼓起勇气穿起衣服去找爷爷。唉,现在想起来当初就不应该出门……

刚打开门,门外的积水就立刻流进屋里,我连忙穿起靴子,打着雨伞出门了。

我望着被雨水弄得坑坑洼洼的地面,一边小心走着一边大声叫着爷爷。外面漆黑一边,地面上又冷又湿,突然“扑通”一声,一不小心,踩空了,我一下子摔倒在了一条小河里。我顿时慌了起来,流着眼泪哭着,叫着。过了一会儿,有一双温暖的手把我拖到岸上时,我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第二天早上,温暖的阳光照到我受伤的身体上时,我迷迷糊糊的听到了外面有妈妈和爸爸的哭声。我心里突然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惊慌,“爷爷……没事吧?”我在屋子里走了一遍,并没有发现爷爷的身影……

原来,爷爷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拼尽全力把我带到岸边,他却精疲力尽倒在了水里。

此时此刻,我总是会想到一句话——面对亲人的离去,哪怕看到亲人的最后一个眼神,就会发现,一瞬间,亦是永恒。

虽然这件事过去了很多年,但每当想起时,总是会让我泪流满面。每当面对爷爷的照片时,总会回忆起爷爷和我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永恒3

从小学到现在,不知道有多少次写到了朋友,却又似乎永远也写不腻,就连念起来的时候,都会有丝丝感动流过心底。

小学时我们几个小破孩就在一起嘻嘻哈哈的瞎闹,上课下课嘴都喋喋不休,也老开小差,上课传纸条更是家常便饭,但每次考试都能晃晃悠悠地挤到前几名,于是老师也说管不了,很无奈地看着我们大摇大摆地走过小学。

现在回想起来,那真的是一段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那时还以为离别离我们很远,远得仿佛永远也不会到似的,于是依旧不知世事地玩,依旧上课传纸条,依旧嘻嘻哈哈不知愁,依旧在老师无奈的目光中谱着我们友谊的乐章。

我还记得小影为我挨了多少次批,记得小欣最爱吃泡面,记得小洁长大要当歌星,

记得男生与女生的斗法日夜不休,记得老师进错厕所的糗事,记得很多很多。

一直到了领毕业证的时候,我们似乎还不知道要分开似的,说说笑笑,吵吵闹闹地走到车站。直到坐上熟悉的8路车,我才意识到这是一场分别,而且是一场时间很长甚至永久都见不着面的分别,于是目送朋友的背影,很煽情的在心里默念:“我一定会回来的。”还想惺惺作态地挤出几滴泪水,最终没能成功。只好随着车子的慢慢启动,看车窗外的风景模糊成一片,远远地向车后甩去。

可是后来一直没有回来过。听人说,母校大了,新了,变了很多。但是那些回忆是如何也变不了的吧。只是事在变,物在变,朋友也在变。初中的班里,没有以前的朋友,他们都已经飞到各自的初中,上着各自的学,上高中,大学,直至结婚。那时我们在哪里?在路上偶然相见会不会很陌生甚至不认识了?不管怎样,回忆,是永恒的。

永恒4

有的爱恰似一朵流星,时间虽然短暂,却留下了让人回忆一生的滋味。有的爱却充满时间的挑战,虽然不象短暂的爱那样轰轰烈烈,却也平平淡淡中,透出了一丝爱的讯息,让人时时刻刻都感受着,感动着。

前一阵子,我们家养了两只猫-------一只母猫和一只小猫。

每次我们都会给两只小猫食物,但却不曾将食物分成两份。每一次,我看着食物消失,也看着母猫那饥肠辘辘的样子。那时,我的心里还想:“这母猫真是的,连自己的孩子都斗不过!”于是,我将食物分成两份。我想:“这下可以天下太平了吧。”可是好几天过去了,猫食总是消失,而母猫还是那副饥饿的样子。我倒要看个究竟,这小猫有什么本事却偷母猫的食物?

这天,我躲在了门后面,仔细地看着小猫的一举一动。谁知,小猫只是吃着自己的,而母猫却将自己的食物叼到了小猫那儿。小猫似乎什么也不知道,毅然决然的吃完了那两份食物。我被震撼了,被这只伟大的母猫震撼了。她默默的奉献着,却不让自己的孩子知道。这种爱似流星般美丽,更胜似流星。

母猫将自己的食物给了小猫,只有去寻觅老鼠。每次抓到了老鼠,准备回家好好享受时,却想到了自己的孩子。回到家,没等她去叫小猫,小猫已经扑上来抢先吃了老鼠。而饥饿的母猫又开始寻觅,每一次的寻觅也代表着每一次的失败,每一次的饥饿''''''一个寒冬的早晨,母猫由于过于饥饿死在了雪地里。那洁白的毛与圣洁的雪融为一体。她眼中含着泪,嘴边却扬起了一丝微笑。她死了,带着对小猫永恒的爱去了。

也许,无知的小猫某天抬头望星星时,有颗星星会对它说:“孩子,多吃点东西,别饿坏了。”

永恒5

关爱只是一种感觉,是人与人之间不经意的感情流露,是一种无法描摹的心灵之约。

妈妈今天将照顾“齐天大圣”的重担交给我,她说,你弟弟是“孙行者”,而你是“如来佛”,一定能照管好弟弟的。我心不甘情不愿地接过这过于神圣的任务,哭丧着脸,拖着“沉重”的步伐来到恶魔的房间里,活脱脱一副“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模样。此时的“大圣”正挥舞着“金箍棒”对着些无辜的“小妖”一通乱打,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彰显出他的威武。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夺过了他的“金箍棒”,并一把将他拎到床上。“齐天大圣”明显很生气,认为我坏了他的好事,于是嘴一嘟,手一拱,盘腿坐在床上,怒目圆睁,狠狠地瞪着我。我才不在意他的感受与想法,只看着杂乱的屋子一筹莫展。

要伺候浑世魔王吃晚餐了,我把弟弟抱到长凳上,自己坐在他旁边闷头不语吃着饭。这时,我看见弟弟正费力地舀着一根粉丝,看着他费劲的样子我撇撇嘴随手帮他把粉丝夹到了碗里,谁知他竟对我露出灿烂的笑容道:“姐姐你真好!”我听了为之一震,这是弟弟第一次夸我吧?我有点不知所措,故作镇定道:“哦,哦,小事一桩!”弟弟埋头吃着粉丝,我似乎第一次这么仔细地打量他:白嫩的小圆脸上嵌着一双滴溜溜的大眼晴,小鼻子下一张小肉嘴,肉嘟嘟的小手正握着勺子奋力往嘴里扒饭。弟弟,似乎也挺可爱的嘛!突然,他抬起头对我笑了一下,露出了他那几颗参差不齐的小白牙。我看见他嘴边沾满米饭的小傻样,情不自禁地笑了出来。弟弟十分疑惑地眨眨眼睛,道:“姐姐,你笑起来比凶巴巴的好看。”我愣住了,我一直对弟弟凶巴巴的吗?

吃完饭,我带弟弟弟进房间看动画片,我们在电视带来的欢乐中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我忽然惊醒,发现弟弟还躺在我旁边,我连忙小心翼翼地替弟弟盖好被子。我静静地躺着,看着弟弟香甜的睡颜,胸中油然而生一股为人姐的自豪。

关爱,不需要花言巧语,只需要一颗真诚的心。

永恒6

很多事情,发生只需短短的一瞬间,可能就会成为永恒的回忆。是爱我们铭记,铭记那一个个属于永恒的瞬间。

还是否记得韩红曾写过一首歌叫《天亮了》,其实写这首歌的背后有一个感人的故事。事情发生在1999年10月3日,贵州麻岭风景区,正在运行的缆车突然发生坠落,三十六名乘客中,有史思明不幸遇难。就在这一刻,让当时只有两岁半的潘子灏变成了孤儿。在缆车下滑即将坠地的那一瞬间,子灏的爸爸妈妈两人用双手将孩子举起来了。结果,子灏活下来了,他的父母却永远地离开了他。听完这个故事也许会目瞪口呆。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同时他父母的做法也成为了永恒的瞬间。

这么一件事怎么能成为永恒。没错,它不是永恒的,但是爱让我们铭记这一瞬间。如果只有镇定和坚强,是不可能将他托起,而是爱的力量。是血溶于水的爱。

有一年夏天,我和妈妈随着旅行团来到了美丽的地质公园“张家界风景区”,这里四面环山,云雾缭绕,使人心情格外愉快。在张家界景区内,有一条非常有名的小溪,叫“金鞭溪”。它是由金鞭岩得名。这条小溪穿行在峰峦幽谷之中,溪水明净,小鱼在溪中游来游去,新盘花草秀丽,真是“人沿清溪行,胜似画中游”。看见溪水清澈见底,于是我便“呼”的跑到水中去玩水,可谁知,金鞭溪的溪水湍急,我根本站不住脚,于是被水冲倒了。卧在水中飘来飘去,鱼儿仿佛看见我这个庞然大物,非常好奇,时常游到我脸上啄两下。就在我落水的那一瞬间,妈妈奋不顾身,一把将我拉了上来,上岸的我真像一个落汤鸡,但想想刚才那惊险的一幕,心中还留有余悸。就这么一瞬间,妈妈不顾一切将我拉起来,这是爱的力量,是爱,让这样一个普通的小事成为永恒。这样的瞬间成为我旅途的小插曲。

让我们去体会爱的瞬间,爱的瞬间是普通的,永恒的。

永恒7

转眼间,我就要从小学毕业了。在这漫漫的小学六年的生涯里,我遇到过许多事情,经历过喜、怒、哀、乐,但许多的事情经过时间的冲刷已经慢慢淡忘了,唯有一件事情,使我铭记脑海,记忆犹新,让我久久感恩于心。

在四年级的一次语文课上,我正在认真听课,肚子开始痛了起来。我用手按着肚子痛的地方,无精打采地趴在了桌子上,心里想:唉!我肠胃一直不好,早上就不应该吃糯米饭,如果我没有吃糯米饭,肚子也就不会痛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我继续捂着肚子,强忍疼痛,希望过一会儿肚子痛就能够好转了。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可是我的肚子痛不但没有好转,而且更加变本加厉了,痛得我直冒冷汗。我的这种表现,让旁边的黄家辉觉得很反常,他就紧皱眉头,怪地问道:“黄锐,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我指了指已经疼痛不已的肚子。他问我:“要和老师讲吗?”我点了点头,黄家辉毫不犹豫地站了起来,说:“老师,黄锐肚子痛。”老师听后便打电话给我妈妈,让她来接我到医院去看看,顺便检查检查。这时,黄家辉拿起我的水杯,走到饮水机旁边,给我倒了一杯热水,并关心地问候我:“水赶紧趁热喝了。现在有比刚才舒服一点吗?”我点了点头,然后慢慢喝下了黄家辉给我的那杯热开水,肚子痛慢慢地略有好转,黄家辉在一旁一直亲切地关心我,“有舒服一些了吗?现在怎么样了?”我因为喝了热水,变得舒服,肚子痛也缓解了许多。等到妈妈来的时候,肚子几乎不痛了,可是老师再三要求我去医院,所以我还是跟妈妈去医院检查。

现在我上六年级了,也许黄家辉已经忘却了这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可是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并时时为此感动。我要感谢黄家辉,感谢他那时的帮助,那时的关照,还有那时为我的担心。谢谢你,黄家辉,你永远是我的好同学,好兄弟,好朋友!

永恒8

波涛滚滚,流去的是虚华的浑浊;悠悠薄雾,笼罩的是刺目的虚伪;缕缕星光,照耀的是你永恒的丹心。

落日熔金,暮云合璧,暗夜悄然的笼罩于阴森的囚室。身陷牢笼,你不曾去想,却也是意料中的事吧。他们给予了你生的权利于死的抉择。他们把人心看的太浅。

司马迁曾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有的人死了,却永远活着,有的人活着,却早已死去。择苟且生,那么,我的一生只不过是历史上一个短暂的瞬间吧。选光荣死,将是一个永恒吧。”你的嘴角噙着一抹从容的笑,缓缓举起如血的毒酒。你清瘦的面庞被月光照得伟大而神圣,向最美的雕像。

死,并非你想要的。但当你请命北上时,奋勇杀敌时,联兵抗元时,手持毒酒是,命运所有的结局都已布好,你便作出了选择。

太多的人说你傻,但是我明白:气节你看来是汉族的尊严,更甚生命,纵使他的君主已弃他而去。你想要的,只不过是一个朗朗乾坤,而当你不能再去保护他是时,你只能用满腔热血去呼唤他。是的,全世界的黑暗并不能熄灭一支蜡烛的光芒。

遥想当年,金戈铁马,誓死中原地。不堪回首,零伶仃孤梦难继……但愿丹心照,青史人寰闻。

原来,死是如此的短暂。

原来,瞬间也会成为永恒。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今天的人,为了自己的“永恒”,用金钱买小行星用自己的名字命名,在石头上镌刻自己的大名……

难道永恒便是这些种种愚昧的做法吗?我沉思着。用生命去描绘别人的美好人生,用鲜血去浇灌善良,用自己的血肉去阻挡一切伤害。这是永恒吧。

后记:站在世纪的边缘,把握着生命的脉搏,以一颗虔诚的心回目往昔;记忆不在透明,历史兴亡:起伏、悲叹、我逆流而上,寻找你坚定的身影。

永恒9

今天老师布置了一个特别的作业,给父母洗脚。我左右为难,感到很不好意思,到底怎样开口,豁上了,洗就洗吧。

我接了一盆子水,妈妈很吃惊地看着我,问我要干嘛,我便很不好意思的告诉了妈妈。妈妈连声说不用?,她自己可已洗。争执了一会儿,妈妈便妥协了。我给妈妈脱下鞋,放在那温和的水中,我望着那双脚。突然震惊了,那双已经饱经飞霜而充满老茧得脚,那双因劳累过度而变形的脚。就是这双脚操持了半辈子了,也不曾好好洗过了吧。我细细的抚摸着,搓洗着,生怕弄疼了她。

不经意的一抬头,正与妈妈那双深邃的眼神相对,眼眶里还噙着那点点泪珠,我想那眼神饱含着高兴与激动吧。细细的回忆,与妈妈的点点滴滴,却未曾记起为妈妈付出过,只是妈妈在不断的给予我。

记得前些日子,因为一些琐事。与妈妈发生了争执,最后谁也不理谁,我便想:有你这样的妈妈,真是倒霉,总是不考虑我的感受。第二天,妈妈不顾上班的劳累,仍然起来给我做饭,给我做喜欢吃的年糕,年糕可是个费事的货,没有个个把小时,是做不好的。望着那热腾腾的早餐,还说什么呢?心痛!心痛!抬头望着妈妈那布满血丝的眼睛,想必是累了吧。也是,一天干12个小时,还要早起给我做饭,换谁谁能不累呢。可是,还有谁会对我这样,相比,全世界就有一个吧,那便是母亲。而是怎样的力量支持着她呢——是那无穷的母爱。

母爱是永恒的,是无私奉献的,是不求回报的。世界万物什么是永恒?是朋友之间的友情?是恋人之间的爱情?还是姐妹之间的亲情?我想都不是,而母爱应该是永恒的最好诠释吧。

生命之所以精彩,是因为有母爱的感化;人生之所以美好,是因为有母爱的灌溉;我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有母爱的指引。

永恒10

在这一瞬间,友谊将成永恒。

-----题记

相识那年,是在上幼儿园。幼儿园里的日子是快乐的。我和她的笑容如此天真烂漫。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一起在门前嬉戏,共同留下了童年美好的回忆。

我们是有缘的,上小学时我们又同在一个班。我们几个月不见就“如隔三秋”,像棉花一样粘在一起。我们一直是最好的朋友。

越来越大,越来越会思考,这时我们的意见常常不同。一次,为争一个题目的对错,我们争得面红耳赤,甚至视对方为敌人。就这样,我们一点一点疏远了。

六年级的一次检测,我名落孙山。那天,天昏蒙蒙的,下着毛毛细雨,我不喜欢下雨天,心情跌落低谷,考试自然没心情。自以为就算没心情也能名列前茅,可是我错了。我就像一只习惯在高空飞翔的大雁被一支箭射中,跌落低谷。我迷茫,我徘徊,望之天地间的雨帘,我更伤心。我走出校门,走进雨帘,任凭雨水的冲刷。这只受伤的大雁得到一个人的包扎,重新起飞。突然头顶上有了一片“晴空“,扭头一看,是她,她朝着我笑,并且眼睛里放出一种信任和鼓励的眼神。无言的立在雨帘中,我的心灵受到震撼,这一种眼神比任何话都更能鼓舞我的斗志。雨中我们再一次成为好友。雨停了,天晴了,一座七色彩桥架起我们的友谊。

第二次检测,我做好准备,奋起直追,又重新回到”蓝天".

上初中了,我们没有在同一个班,我有一点遗憾.但我相信,我们将是永远的好朋友.

我们一起笑过,哭过,我们争吵过,和好过.这个眼神,将成为我永恒的记忆.

瞬间,永恒.

------后记

永恒11

“人生路上甜苦和喜忧,愿与你分担所有;难免曾经跌倒和等候,要勇敢的抬头;谁愿……”众人皆知,这首歌就是许美静唱的《阳光总在风雨后》。这首歌也充分地告诉我们:生命是世界上最important的东西。所以,我们要珍爱生命,珍爱自己。可是我呢?扪心自问,我珍爱生命了吗?想想呢……没有!也许没有过。

我好自责,我却没有将生命看得很重要,要不是上天救了我,现在我可能已经……

这件事就发生在前几天,我特别记忆犹新,星期六(1月29日)那天下午去妈妈的单位,顺便去书店看书。到了山西路,刚刚下车,接到好朋友的电话,聊了几句就挂了。接着,同学发来了新年短信,边看边过街,也没注意是红灯。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嘀……嘀……”的声音把我惊醒,原来是我右边的一辆汽车,司机瞪着我,我猛地抬头看,哎呀,是红灯!我赶紧走到斑马线的中间,只听司机小声地说:“走路不看灯啊!”我红着脸,低下了头。走在街上,我反省了自己:不应该不注意啊!要不是司机停下,我岂不是挂了?嗯,以后一定要注意,不能犯和今天一样的错误了。“喂!走路不看啊!”我光顾着想,和一个行人相撞了,我连忙道歉:“对不起啊,对不起!”她翻了个白眼走了,我心想:今天我真倒霉,我是不是吃错药了?摇了摇头,走进了书店。上楼时,楼梯陡,跌了一下,手破了。也许今天我太心不在焉了!也是今天我发现:生命对我们来说是多么得重要!我们珍惜了吗?至少我没有!我真的是……哎,珍惜生命是要靠自己去珍惜,而不是靠别的。

俗话说:本来,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因为:生命是永恒的乐章!

永恒12

“爱”是个多么神圣又神奇的字眼啊!而“母爱”更是个永远摸不透猜不到的迷。

母亲的每个动作和每一句话都让我深深地品味出了“爱”。

自小,母亲在我耳边唱着那些小曲儿:“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得说了声,叔叔再见”!多么动听啊!在我小小的`心里便藏着疑问:“他为什么要把钱交给警察叔叔呢?干吗不去买糖吃呀”?我把我的疑问告诉了妈妈,妈妈告诉我:“交给警察叔叔就是对的,这就是拾金不昧的好孩子啊!“拾金不昧,又是什么呢”?“傻孩子!拾金不昧就是捡到钱不去买糖吃,把钱交给警察叔叔”!哦,妈妈让我懂得了要做一个拾金不昧的人。

妈妈给瘫痪的外婆洗脚,水用温的,不能太冷也不能太热,经常是试了又试,用手轻轻地洗着,嘴里还说:“妈,多洗脚,对身体好”,外婆那皱纹满布的脸上总是露出了甜甜的笑,我也学着妈妈的动作给长辈洗脚。逢年过节,外婆家中总会摆上热气腾腾的饭菜等着我们去吃!妈妈每一次总会把好吃的菜夹在外婆碗中,“妈,吃菜,可好吃了”,“不!不!”,“你吃,你吃”,“你不吃,我就丢了”,妈妈眉头一皱,露出了生气的表情,还做了一个丢的姿势。外婆见了,便说:“好,好,我吃,我吃,你别丢呀”!妈妈又把菜夹在外婆碗中。

事隔多年,外婆已走。但“爱”却永恒。我也懂得了每次把别人给我的好东西给妈妈吃。要妈妈吃,妈妈问我吃没有,我总会时常挂着一句:“吃了,你快吃吧”!人家都说“好孝顺的孩子啊”!我只是薄薄的一笑过去了。

爱,会永远刻在我的心中,妈妈的一举一动,一撇一笑会使我一生受用。

人会散去,花儿会谢去,而爱却永远永远不会消失!

爱!永恒!

永恒13

阅读,是用另一双眼睛看世界。——题记

书是知识的代名词,温暖如太阳,甜蜜如月亮。给予你关爱,鼓励你向前;书是美丽无比的童话王国,让你快乐,让你成长。

从高尔基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到杜甫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再到刘向的“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关于读书的名言、诗句,为之甚多。古今中外,一代又一代的人,都在诉说读书是推开“成功之门”的第一步。

许多人认为钱钟书记忆力特强,过目不忘。他本人并不这样认为自己有那么“神”。他只是喜欢读书,不仅读,还做笔记;不仅读一遍两遍,还会读三遍四遍,笔记上不断地添补。他做一遍笔记的时间,约莫是读这本书的一倍。

这就体现了一个人的耐心,这是丰富的知识给予他的,也是自己的向上与坚持,让他迈上了“成功的阶梯”。

爸爸总是跟我说:“多读读书。”妈妈总是唠叨:“要多看点书。”小时候,我最大的乐趣就是看书。一放学,我便躲在屋子里,津津有味地看起了《飘扬的蓝发卡》。我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直勾勾地盯着书。遇到不懂的,我总会把手指放在嘴边,嘀咕嘀咕;遇到有意思的,我的嘴角总会露出丝丝笑意。就连妈妈叫我我也好像什么都没听见。我被书熏陶着,在书香中沉浸着,一切都是那么安静,仿佛杂乱的世界不见了,只剩下我和书。

书是一个神奇的世界。在书中,我们学会了坚持;在书中,我们学会了关爱他人;在书中,我们体会到了亲情、友情。也是因为书,让我们走上成功之路,让我们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

读书,带给我乐趣。

读书,带给我收获。

读书,让我进步。

读书,让我成长。

书海,是你我的舞台,是我们尽情遨游的地方!

永恒14

什么是永恒?有人说,永恒是一座山,也有人说,永恒是一片海。永恒既远在天边,又近在咫尺。谁都想拥有永恒,但有谁能用心灵去铭记不是永恒的东西呢?

《山中访友》的作者就做到了这一点。他在初夏的一个早晨,独自前往山中,之神拜访山中的朋友。

文章中有这么一句话岁月悠悠,波光明灭,泡沫聚散,唯有你依然如旧。岁月是一条悠悠长河,流动在每个人的心田,波光幻灭着虚实交错,谁能辨出虚幻真实?泡沫转瞬即逝,只是过眼烟云。这都不是永恒,但作者却愿意将它们视为知己,在心中永远为它们空出一片净土

我也曾见过这种朋友。它是一片湖,一片无名的湖。

这片湖是慵懒的。看着它,让人觉得这是一只清澈却深不见底的眼睛。慵懒的,却并不无神。我与它对视着,通过它看着自己的倒影,它也从我的眼中望着自己。

从此,我和这片湖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常去探望它,与它谈心,它总是静静地听着,用深不见底的眼神看着我。

作者能铭记这山中的一切,能与它们交流,就已经和大自然融为一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已经拥有了永恒。

永恒15

  【正文】:

雷锋,相信大家都很熟悉。

雷锋出生在湖南长沙望城县简家塘的一个贫苦农民家里。雷锋

出生的时候,正是抗日战争时期,人民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在那时,雷锋就把这血海深仇铭记在了心中。雷锋的家人被日军杀害,他不满七岁就成了孤儿。

1959年12月,征兵开始,雷锋迫切要求参军,焦化厂领导舍不得放他走。雷锋跑了几十里路来到辽阳市乐役局表明参军的决心。他身高只有1.54米,体重不足55公斤,均不符合征兵条件,但因政治素质过硬和有经验技术,最后被破例批准入伍。雷锋参加人民解放军后,编入工程兵某部运输连四班,任班长。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要是对人民有利的事,他都心甘情愿地去做。他曾多次立功,被评为节约标兵和模范共青团员。他1960年11月入党,并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1962年8月因公殉职。

对于雷锋叔叔的牺牲,我们深感痛惜,但是,雷锋叔叔的精神却永存于我们的身边。如在车上给老弱病残的人让座,在路上扶行动不方便的老奶奶过马路,在平时学习中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是啊,不要以为某件好事太小而不做,想要做大的好事,就必须从小事做起。但也不要以为某件坏事很小就去做它,倘若现在做一些小的坏事,那长大后必定会成为社会的危害。我们一定要学习雷锋叔叔,多做好事,不做坏事。做好事那也是需要发自内心的,而不能因为想要赢得他人的赞扬而去做。

雷锋精神在我们身边,雷锋精神与我们同在,雷锋精神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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