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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写读书的作文汇编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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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写读书的作文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写读书的作文汇编6篇

写读书的作文 篇1

读书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因为对于我来说,书就是一把黄金钥匙,带我走进知识的大门;书就是一片蓝蓝的天空,让我在空中翱翔;书就是一个知识的王国,让我在里面自由自在的遨游;书就是一个蛋糕,让我细细地品尝出知识的味道。

我爱阅读,是因为在书里面,有一个缤纷多彩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多姿多彩的文学作品,有悠久漫长的世界历史,有朴实无华的人生哲理我喜欢这些,喜欢他们给我带来的经验和知识财富。事实告诉我,我的生活离不开阅读。

我爱阅读,是因为我喜欢书的世界;是因为阅读能给我带来精神食粮;是因为阅读能让我走遍世界;是因为阅读能让我领悟人生真谛

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书让我明白了事情的是非,书让我体会到酸甜苦辣的滋味让我们一起爱上阅读吧!让阅读教会我们如何好好利用他人给我们的爱,如何给人生添上美丽的风景线,让阅读引导我们做一个高尚的人!

我爱阅读,爱它的美。是因为我想让自己更热爱生命,喜欢发现。阅读教会了我许多道理,让我明白了人生的美妙和绚烂。

写读书的作文 篇2

近日,来自广州某小学《学生机场席地而坐看书》的一组图片,走红网络。30多名四、五年级的孩子,在机场翻出准备好的书本席地而坐,进行阅读。这本来是件好事,但我却想就这件事情的几处细节提出质疑。

首先,相关的带队老师说这次特别要求,不允许孩子们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这一点就不免有些不符合人性,有点作秀的成分。这是一个四、五年级孩子的游学团啊。成年人出门在外都会很想念家人,经常打电话。这群小孩子出国在外,又怎会不思念家呢?如果有突发事件时,孩子们的安全又如何保证呢?游学团的本质就是在游玩儿之中体会文化习俗和英国的教育理念,孩子们是去开拓眼界的,不是去增长知识储备量的。如果游学都要步步紧抓,那还不如用那些钱报个辅导班呢,何必要出门去游学呢?

接下来,便是中心环节,其实这只是孩子们的日常行为习惯。相信很多中国小学生也能做到。看到老师的这一句话,我的内心很受刺激。读书当然是每个孩子,每个人都应有的习惯。可是,他们只是群十来岁的孩子,他们正处在玩闹的年龄。面对即将启程的旅途,我相信没有几个孩子是真的能静下心来,深入阅读的。他们之中绝对不乏眼睛盯着书,思绪却飘在他处之人。

作为老师,他们应该知道:在机场这种喧闹的环境下,许多人是无法沉静的。老师们组织他们看书,还不如教一教他们在机场应该注意些什么,如果发生紧急事件,应该如何来处理等等。这些知识对孩子们来说,更加实际。古人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现在万里路就摆在面前,这么好的实践机会不去把握,为什么偏要在如此纷扰的环境下读书呢?因此,我很怀疑这些小学生的行为,他们是自己要读呢?还是老师要求他们读呢?还是读给路人看呢?

我们都说:在正确的地点,要做正确的事情。在学校里面,孩子们就应该积极学习知识;在课外就应该积极参加活动,获取成长。他们的行为,在我看来,就是为了读书而读书,为了显得自己是个学生而读书,为了显得学校优秀老师认真负责而读书。他们就是在不正确的地方干了正确的事,这是荒谬而毫无意义的。

读书最怕的就是为了读而读。我们不能掉进入这个陷阱。老师培养孩子们读书的习惯,这个没错,但是,不能把读书作为哗众取宠的手段。只有当孩子们真正意识到读书的必要并且主动阅读时,读书才会变得有意义。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即使这群孩子带着手机,我想他们也会拿着手机读电子书,而非被逼无奈,在机场的地上,捧着书本,思绪万千。

所以学校啊,真的应该反思一下你们的教育方式了,学生们真的愿意在那里阅读吗?别让他们为了读书而读书就好。

写读书的作文 篇3

物以稀为贵。但是书究竟不是普通的货物。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经验的`宝藏,所以尽管如今满坑满谷的都是书,但书的价值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价廉未必货色差,畅销未必内容好。书的价值在于其内容的精到。宋太宗每天读《太平御览》等书二卷,漏了一天则以后追补,他说:“开卷有益,朕不以为荣也。”这是“开卷有益”一语之由来。《太平御览》采集群书1600余种,分为55门,历代典籍尽萃于是,宋太宗日理万机之暇日览两卷,当然可以说是“开卷有益”。如今我们的书太多了,纵不说粗制滥造,至少是种类繁多,接触的方面甚广。我们读书要有抉择,否则不但无益而且浪费时间。

那么读什么书呢?这就要看各人的兴趣和需要。在学校里,如果能在教师里遇到一两位有学问的,那是最幸运的事,他能适当地指点我们读书的门径。离开学校就只有靠自己了。读书,永远不恨其晚。晚,比永远不读强。有一个原则也许是值得考虑的:作为一个道地的中国人,有些书是非读不可的。这与行业无关。理工科的、财经界的、文法门的,都需要读一些蔚成中国文化传统的书。经书当然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史书也一样的重要。盲目地读经不可以提倡,意义模糊的所谓“国学”亦不能餍现代人之望。一系列的古书是我们应该以现代眼光去了解的。

黄山谷说:“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细味其言,觉得似有道理。事实上,我们所看到的人,确实是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居多。我曾思索,其中因果关系安在?何以不读书便面目可憎语言无味?我想也许是因为读书等于是尚友古人,而且那些古人著书立说必定是一时才俊,与古人游不知不觉受熏染,终乃收改变气质之功。境界既高,胸襟既广,脸上自然透露出一股清醇爽朗之气,无以名之,名之曰书卷气。同时在谈吐上也自然高远不俗。反过来说,人不读书,则所为何事,大概是陷身于世网尘劳,困厄于名缰利锁,五烧六蔽,苦恼烦心,自然面目可憎,焉能语言有味?

写读书的作文 篇4

如果,你问我最爱干什么?

我会豪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最爱读书”

许多人都会觉着学习十分辛苦,但我却觉得学习十分快乐!从小,妈妈就告诉我要在学习中寻找快乐,“学中玩儿,玩儿中学”嘛!

我每得到一本好书,就会情不自禁地读起来。读到精彩的地方时,我会兴奋地叫出声来;读到伤感的地方时,也会不由得流下眼泪。读一本书,就像坐在一叶小舟上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探索、遨游……

我读书已经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境界。

一天,妈妈答应让我多读一会儿书。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马上关上房门,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钟表在一分一秒地走着……

一小时……二小时……三小时……当天完全黑下来时,我才恍然大悟,我从下午看到了晚上!我走出房间,妈妈说:“你终于出来了!我算算,你都看了……三个多小时了啊!”

“什么?天啊……”

还有一次,我在卫生间里解手,爸爸妈妈都在房间里休息。卫生间里放了一本《难忘的科学岁月——爱因斯坦1905年》,我在里面饶有兴致地看了起来。我被爱因斯坦执着向上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于是,我就一口气把整本书全部看完了。

当我合上书,起身走出卫生间时,爸爸妈妈也从房间里走出来了。爸爸张口就问:“作业写完了吗?”

我听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作业……什么啊?”

过了好长时间,我才大叫起来:“啊!我忘写了!救命啊……”

嘿嘿,同学们,我这个小书迷到底怎么样啊?

写读书的作文 篇5

从咿呀的话语开始,我们就开始学知识,但知识的来源并不是在于老师、家长细心的教导,而是在于读书和学习。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如果不去读书,我们就不会获得知识,就不会有成就。

从二三岁起 ,妈妈就开始给我买图书,《小红帽》、《三只小猪》、《大灰狼》、《东郭先生》——好多好多的书在我眼前摆着,我一边玩,一边听妈妈讲故事,每一个字读过去我再也记不得了。后来,妈妈又让我自己读,我读的很吃力,不认识的字就跳过去,一边读,一边东看西看的,一点也不认真。

几年后,我一上了三年级了,成绩也慢慢提高了,当我早拿起妈妈给我买的图书,禁不住笑了。这些字大、带有图画的绘本书籍让小时候的我很吃力,但现在,字也会写了,里面的绘图我都差不多能画下来了,所以说,图书,它让我从一个啥也不懂的小孩,变成了现在只是繁华的我,书籍的用处真不小。

有一年暑假,我到书店里来买书。看着那五彩缤纷的书,我忍不住挑选起来。那时班里流行漫画,《阿衰》和《豌豆》使这时候的我们爱慕,我买了两本漫画,买了一本小说。回到家,我不过一天就把漫画给看完了,但是,一本小说我才刚刚看了不到十一二。几天后,这本小说我才看可以半,一个月后我看完了,这时,暑假已经结束了。我来到学校,老师让我们写作文,我写的作文得了优秀,我高兴极了。

作文发下来后,我欣赏了一遍,里面的好词在这本小说中都有,我这才明白,是这本书带给我了无限的好处。

我的读书故事说完了,我爱上了读书。

写读书的作文 篇6

著名苏联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个知识的殿堂,是人类最好的精神食粮,也是人生的方向标。

从小,我就喜爱读书;如今,读书更是我的一大嗜好。读书真棒!这是我内心的真切感受。

书是传播人类文化的使者,从印刷术发明以来,这事实就一直存在着,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用思维接触文字,用大脑去想象,用心灵去感受。书贵在读,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打开读时的那一份虔诚。当你读书时,你的思维在书中神游,你的情感在书中起落,在书中你可以体会到任何喜怒哀乐,书的魅力便在于此。

我的成长离不开书,书使我成长的更快。课堂上的本本厚书写满了难题,记满了深奥,我喜欢读,因为它使我学到很多,人世间的书写满了艰辛,记满了沧桑,我更爱读,因为它使我了解到更多……

在这个丰富多采的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这本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英国著名侦探家福尔摩斯先生通过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解决了4个神秘又搞脑的杀人事件的故事。使我不由地佩服得五体投地。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寻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能力和他善于思考,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为此,我受益匪浅。当读到《血字的研究》时,我为杀人犯捷克逊而感到憎恨,觉得死者罪有应得;当读到《四个签名》时我为斯茂而感到怜悯;当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恐怖谷时,我被它的神秘和残酷所吸引……百感交集。

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侦探直著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陌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陌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会有雅兴去欣赏音乐会,从中获取信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再联系生活实际:做数学作业时,我却板着一派“将军”风度,把应用题眼睛一瞟就拿起笔做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跑去问家长,依赖父母。想起这些,我后悔不已。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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