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萃馆

位置:首页 > 范本 > 工作总结

地方税务局上半年税务稽查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巴州地税稽查局在州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地税局稽查局的业务指导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稽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局稽查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今年的稽查工作要点和地税工作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一方面强化稽查内部管理,规范稽查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另一方面狠抓涉税违法案件查处,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今年上半年的各项稽查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地方税务局上半年税务稽查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州局稽查局共安排重点检查纳税户11户(其中:已经查结3户,1户正在审理,3户正在执行,4户正在检查;已经查完的7户中,有问题户6户),安排自查纳税户218 户(其中有问题28户),查补税收收入243。69万元,其中:税款13。94万元,滞纳金3。98万元,罚款8。17 万元,自查补缴入库税款217。60万元。

一、狠抓案件查处工作,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

(一)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税收自查。

为了确保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按照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工作安排,要求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要覆盖到各县、市、区的纳税单位,结合以往年度税收自查的工作经验,为了节约时间,减少稽查成本,便于开展工作,今年的税收自查工作,由巴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统一部署安排,由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自行组织本辖区的纳税单位召开税企自查交流会,主要选取本辖区的重点税源企业、建筑安装企业、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作为今年税收自查的重点,州局稽查局对此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分行业分批召开税收自查约谈会目前税收自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安排自查纳税单位218户,有问题户28户,补缴税款217。60万元。

(二)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区局稽查局的统一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今年是成立“一级稽查”的第一年,稽查人员增加,内设两个检查科,稽查人员有20人,检查科设置检查小组,各检查组成员根据检查人员的专长、特点,采取新、老搭配,业务能力强弱搭配组合,在开展税收自查工作的同时,安排税收重点检查工作,今年1—6月安排广告业检查 6户,检查纳税单位6户,已查完3 户,3户正在执行中,3户正在检查中。

(三)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清理

20xx年初,巴州地税局稽查局根据巴州地方税务局地税工作总体安排和部署,针对州直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存在模糊的认识和掌握政策的不到位,特别是对发放年终各种奖金、第十三个月的工资,如何扣税等问题,税务机关和代扣代缴单位存在分歧。在此,稽查局与库尔勒市地方税务局加强联系,对州直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政策辅导和培训。首先,加强对稽查人员和税收管理人员培训,对法律条款和规范性文件集中学习,大家互帮互学;其次,对代扣代缴单位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讲解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政策规定等。三是税务稽查干部骨干人员与参会的财务人员进行座谈交流,谈认识谈看法,对年终发放的第十三个月工资、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等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交流学习,通过学习与交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的纳税意识,做到正确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率。同时也提高了稽查人员和税收管理人员的税收业务水平。参加纳税学习的行政事业单位有39户,财务人员62人,申报个人所得税132。48万元,稽查局督促库尔勒市地方税务局办理入库。

二、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

20xx年上半年,为贯彻落实新地税发〔20xx〕88号《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严厉打击和整治制售发票和非法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州经济安全和税收秩序,结合我州具体实际情况,成立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专人负责,组成专门的发票检查小组,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一) 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当前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危害性,根据群众举报、相关部门提供、征管部门日常管理检查等线索,对近几年的发票违法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和整理分析,把专项行动工作重点放在建筑安装企业、房地产企业、餐饮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易发生的行业,并重点打击非法取得发票、非法制售发票、虚开发票、利用发票虚增成本以及编造账簿隐匿收入进行偷税等各种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xx年《巴州地税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地税发〔20xx〕36号)和“关于印发《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地税发〔20xx〕41号),并及时与巴州国税稽查局沟通联系,联合召开17户的重点税源企业发票税企自查约谈会,对20xx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

20xx年我局将企业发票使用情况作为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检查、专案检查的必查项目,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开展检查。将自查工作与宣传辅导相结合,积极引导纳税人查找问题、纠正过错、主动规范用票行为。对开具金额较大的发票以及涉嫌虚假的发票进行重点查验比对。调取各类发票507份,已比对440份,发现3起发票案(涉及假建筑业统一发票9份,新疆服务业定额专用发票2份),涉及金额210。10万元,查补入库税收收入24。47万元,其中:税款13。27万元,滞纳金3。66万元,罚款7。54万元。

上半年,发出协查函22份,要求协查发票507份。完成协查工作:1、喀什地区地税局稽查局协查新疆服务业定额专用发票250份、建筑业统一发票7份;2、巴州国税局稽查局协查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2份;3、乌鲁木齐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协查巴州苏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情况;4、昌吉州地税局稽查局协查新疆神宇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有关情况。5、总局督办云南“11。10”案件涉及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纳税情况。

(二)强化举报管理,积极稳妥地做好税收违法案件举报工作

群众举报的涉税线索为顺利查处税务违法案件具有重要的作用,为此我局十分重视举报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税收违法案件举报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举报受理管理,公布举报电话、举报地址和举报方式,规范举报案件的受理、管理、处理、保护和奖励。凡是接到群众举报,都严肃对待,认真及时查处,加大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并严格按规定兑现举报奖金,努力提高举报案件的受理、处理、转办和督办工作质量和效率,减少重复举报和上访案件的发生。

20xx年1—6月,全州稽查部门受理群众举报案件3起,区局转办案件2起,查处5起,查处有问题4起,没问题1起,罚款1。1万元(其中:区局转办案件2起,1起有问题,1件没问题,罚款0。10万元),3起已经结案, 1起案件正在审理中,1起正在检查中,兑付举报奖金0。5万元。

(三)联合办案

与巴州国税稽查局联合召开17户的重点税源企业发票税企自查约谈会,明确要求纳税企业,对20xx年—20xx年三个纳税年度的发票领购、开具、取得、使用、入账、缴销等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设专人负责,对发票自查情况实施督促、解释,目前17户重点税源企业发票自查报告及报表已经自查完毕,从自查的资料来看,这些企业属正规纳税正常单位,能认真自查,自查均无问题。

三、严格稽查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稽查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稽查机构和体制。根据我州具体实际,我州稽查局设立了综合业务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审理科、执行科5个内设科室,明确各科室的职责范围。在原有稽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实际,制订巴州地税稽查效能考评职能指标报审表,首问负责制、限时服务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规范选案、调查、审理、执行各环节的工作程序,通过以上制度的制定和工作程序的规范,为全州稽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