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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计划范文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应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下面就让本站小编给大家分享几篇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吧,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计划范文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一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事关我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保障,也关乎社会和家庭的和谐稳定,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前提和保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策略,努力做好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民以食为天,吃饭是第一件大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学生的健康与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各地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频频发生为我校敲响了安全警钟。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饮食安全牵动着千万家庭的心。也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因此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显得尤为重要。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构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网络

为了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管理员为副组长,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和督查工作。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立规章制度,重抓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制定和完善了符合本校实际的各种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做到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法可依,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确保落实,监督到位。由于制度健全,职责到位,责任落实,更加有效的保证了我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食品卫生教育情况。

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各学校加强健康教育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培养学生养成良好个人食品卫生习惯。

通过教育,学校组织了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通过竞赛充分看到了学生对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与知识的了解;通过教育,学校到流动摊点购买食品的现象没有了,学校周边200米以内也无流动摊点出现,周边环境整洁。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精神,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学生的身体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意识和广大学生的食品卫生知识及自我保护能力。继续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整顿学校周边饮食摊点食品卫生安全,共同营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为我校的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二

XX年,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及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加强部门联动,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不断提升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构建平安洞头、和谐洞头,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周密部署,示范县创建取得新成绩

一是领导重视。今年是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攻坚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创建工作作为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保障民生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县委书记亲自率有关部门领导,深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检测机构专题调研食品安全状况,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县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动员部署全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任务。

二是责任落实。县政府与各部门、各乡镇签订了《XX年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和分解XX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三是示范引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十个示范”创建活动,评选出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居、社区)6个,农村示范放心店3家,示范超市(便利店)2家,示范农产品种植基地1个,示范水产品养殖基地1个,示范食品生产企业3家,示范酒店3家,示范企业食堂1个,并借力抓好宣传,通过示范创建,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县食品安全工作。

四是全力迎检。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认真对照创建标准,查漏补缺,做好创建资料收集整理,完善台帐,逐条逐项的抓好落实。同时,多次组织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分解创建工作任务,研究创建有关工作,积极动员全县各方力量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并切实加强督查,扎实做好示范县创建迎检准备工作。6月底,顺利通过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考核验收,并获得殊荣。

(二)狠抓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机制逐步得到完善

一是初步实现“多员合一”。按照“党委领导、政府协调、社会参与、基层自治,各方合作互动”的农村公共安全管理格局的要求,对基层队伍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制定工作职责,出台考核标准,正式启动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整合工作,县府办印发了《洞头县组建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实施方案》,将已设在各行政村内的12315联络员、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质量协管员、公共卫生协管员、农技联络员、渔技联络员等进行统一整合,初步实现“多员合一”。

二是进一步完善奖励制度。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制定出台了《洞头县举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深化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调动全社会打击食品领域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逐步健全应急网络。在全县范围内聘请了133名食品安全应急联络员和19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分布在各部门、乡镇、村居和企业,初步形成“县、乡、村”三位一体的应急队伍网络。同时,成功举办了全县食品安全事故(iv级)应急预案实战演练,并召开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宣传培训会,使应急工作常规化、实效化,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三)努力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形成良好氛围

一是组织开展了“3·15”宣传咨询、让食品药品安全走进“两会”代表等活动,通过分发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消费常识。二是向各乡镇、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积极组织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参加“第三届全国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并在洞头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站首页做好相关链接,引导公众积极、广泛参与竞赛。三是利用短信平台、简报、网站等阵地开展宣传。每月发送2条温馨提醒短信,定期在洞头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上更新发布新的预警信息、食品安全常识,进一步提升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四是联合广电台设立了食品安全专栏,制作了食品安全专题宣传片,并在五岛沿线及连城大道等地设立户外大型食品安全宣传广告1个,灯箱广告15个,横幅、直幅标语60余条,营造了食品安全宣传氛围。

(四)保持“高压”,食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切实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各项检查。据统计,上半年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812余户次,检测食品5234批次,其中不合格174批次,查处违法行为15起。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制定印发了《洞头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督促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相应制定了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各自职能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检查,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并结合本地实际,有的放矢地开展抽验监测,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通过针对性的整治措施,为我县广大人民群众及外来游客营造了“食无忧”环境。

在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化程度不高,市场竞争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偏远乡镇、城郊地区的食品安全隐患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食品从业人员的素质、广大人群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亟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巩固创建成果。总结创建工作经验,针对示范县创建考核组提出的建议、意见积极进行整改,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单位,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制定新目标,落实措施,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营造“食无忧”新环境,再创食品安全新业绩,让全县人民群众和外来游客受益。

(二)推进“三网”建设。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网,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网,全力推进农村公共安全员整合工作,保障专项经费,优化队伍结构,强化专业培训,完善考核方法,初步构建县、乡(镇)、村三级联防、共促安全的农村公共安全监督体系;进一步巩固现代流通网,巩固扩大乡镇连锁超市和行政村放心店建设成果,在提升其运行质量上下功夫,切实做好后期监管。

(三)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充分发挥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的作用,确保食品安全检测达到“五统一”要求:统一确定和分配抽检任务、统一配置和使用检测资源、统一检测项目标准、统一核拨检验检测经费、统一汇总和利用检验检测结果。

(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按照“主体自愿、多方参与、客观评价、动态管理”的原则,确定试点行业,制定考评标准,完善企业内部信用档案和外部监管档案,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五)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结合我县实际,针对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主要矛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现全县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

(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创新载体,大力拓展宣传阵地,建立健全宣传长效机制,营造宣传声势。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农村妇女、中老年群体、学校教师等为教育主体开展针对性宣传。继续发挥洞头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站和短信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饮食常识以及法律法规知识,并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主要渠道作用,重点突出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三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15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15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25日-31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