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萃馆

位置:首页 > 范本 > 职场

宁夏就业援助活动制度

职场3.26W

对“4050”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特困失业人员、低保家庭以及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刑释解教人员等实施就业援助,对自愿申请登记的援助对象分类登记,建立工作台帐,实施“一对一”就业服务帮扶。实施再就业援助项目,应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宁夏就业援助活动制度

(一)宣传到位。 借助社区的露天宣传板和入户宣传等多形式大力宣传就业援助政策,使辖区内每一位援助对象都及时了解就业援助服务内容和相关政策。

(二)登记到位。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够进行登记认定,每一位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都能够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登记台账做到基本住处完整清楚,就业状况和就业需求记录准确。

(三)家访到位。对辖区内确定的所有援助对象进行家访,了解其就业需求和政策落实情况,提供针对帮扶和援助。

(四)帮扶到位。

1、多数未就业的困难人员能够通过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或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活动期间未能就业的,登记造册并纳入当地后续的就业援助工作中。

2、应享受扶持政策的困难人员能够享受到以社保补贴为重点的就业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能够享受到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等残疾人专项就业扶持政策。

3、每一个零就业家庭中基本实现至少一人就业,活动期间没有落实就业岗位的,登记造册并纳入到当地后续的就业援助工作中。

4、建立4050就业困难人员台账,每月至少与“4050”就业困难人员联系1次,随时掌握“4050”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动态,帮助“4050”就业困难人员分析困难原因,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设计就业援助方案,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培训及岗位信息提供、就业后跟踪指导等服务,促进“4050”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5、开辟就业服务热线。劳动保障站在本社区公布一条就业服务热线电话,随时解答“4050”就业困难人员遇到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岗位,培训项目等信息服务。

宁夏就业援助活动制度 [篇2]

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是各级就业管理机构的工作重点和难点。为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有效实施各类就业援助服务,建立一支业务能力过硬、工作效果显著的基层就业援助协理员队伍,特制订《》,以统一、规范的就业援助工作满足城乡就业困难群体需求,提高其就业稳定性,有效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一、任务目标

就业是民生之本,帮扶困难群体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强化就业援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创新工作方法,落实援助措施,突出就业援助的精细化、个性化、品牌化,建立一支理民情、贴民心的“就业援助协理员”队伍。注重援助效果、强化后续服务,努力实现援助对象稳定就业,使劳动保障协理员成为名副其实的“就业援助贴心人”。

二、内涵意义

就业援助“一对一”是指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开展“一对一”的专人帮扶,根据援助对象的自身特点和就业意愿,研究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设计安排专门的服务路径和援助措施,以援助协议的方式实施“一人一策”的重点帮扶。

三、援助服务对象

1.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2.“双零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3.困难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其他需要援助的人员;

4.其他需要就业援助的困难人员。

四、实施标准

1.了解援助对象基本情况

⑴了解人员基本情况、职业意愿和就业需求;

⑵了解援助对象就业困难情况,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分析就业困难原因

根据援助对象的特点,通过综合分析其就业观念、心理因素、社会认知、自身条件、职业定位等,帮助确定就业困难原因,为选择适当的援助方式奠定基础。

3.确定就业援助方式

针对援助对象的基本情况、职业能力特点及就业需求,确定适合援助对象的一种或多种就业援助方式。

4.制定就业援助方案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需求,拟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个性化援助方案,明确援助时间、方式、效果、帮扶人等。

5.签署就业援助协议

根据就业援助方案,由社区劳动保障机构与就业援助对象签订个性化的就业援助协议书,确定“一对一”就业援助人和就业援助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就业援助的结果。

6.实施就业援助方案

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为援助对象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就业服务,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政策援助、岗位援助、培训援助和就业服务援助,帮助援助对象实现稳定就业。

《宁夏就业援助活动制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