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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

演讲稿2.13W

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

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

总 则

举办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是为了进一步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是培养和发现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运动会坚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团结协作、统筹协调、科学规范、节俭效能的原则,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努力办成隆重、热烈、精彩、和谐的体育盛会,为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和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绿色经济强盛民族文化强盛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一、主办单位

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曲靖市人民政府。

三、竞赛日期。分为预赛阶段和决赛阶段。青少年组必须参加预赛。成年组直接参加决赛。

(一)青少年组:

1.预赛时间

(1)2015年7月至8月份分别进行各个项目的预赛。

(2)2015年1月至2月份分别进行拳击、柔道、摔跤、举重、散打5个项目的预赛。

2.决赛时间:2015年8月 日至8月 日。

(二)成年组决赛时间:2015年8月 日至8月 日。

四、参赛单位

(一)青少年组:昆明、昭通、曲靖、玉溪、保山、楚雄、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德宏、丽江、怒江、迪庆、临沧共16个单位。

(二)成年组

1.学校组

(1)普通中学、中专(职高)按:昆明、昭通、曲靖、玉溪、楚雄、大理、保山、德宏、丽江、怒江、迪庆、红河、文山、临沧、普洱、版纳16个队,由各州(市)教育局组队参赛。(参赛年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大学组:A、普通高等院校组。B、招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

2.职工组:全省委、办、厅、局,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人民团体,事业、企业单位,中央驻滇单位,驻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省各州市等以单位组织参加比赛的代表团及代表队。

3.个人不能代表参加比赛。

五、竞赛项目

(一)青少年组:田径、游泳、自行车、皮划艇、举重、射击、射箭、摔跤、拳击、柔道、体操、击剑、武术、跳水、乒乓球、网球、排球、沙滩排球、篮球、足球、高尔夫共21个项目。

(二)成年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田径、游泳、棋类、桥牌、羽毛球、武术散手、保龄球、高尔夫、健美操、体育舞蹈、跆拳道共16个项目。

六、参赛人数规定

(一)各项目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参与人数,按各项目单项规程规定执行。

(二)代表团人数

1.青少年组:各代表团团部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和团部工作人员,按以下办法上报:参加10个以上项目的可报8人,参加8至9个项目的可报7人,参加5至7个项目的.可报4人,参加4个以下项目的可报3人。

2.成年组:各代表团团部人员人数,可以自行组队。人员名单以2015年6月报到主办单位。青少年组报到省体育局、学校组和职工组分别报到云南省教育厅和云南省总工会。

3.成年组:参加3个(含3个)以上项目的为代表团。参加2个以下项目的为代表队。

4.联系方法:

(1)青少年组:

联系单位:云南省体育局

联系电话:0871-3162582

传真电话:0871-3166150

(2)学校组:

联系单位:云南省教育厅

联系电话:0871-5141471

传真电话:0871-5149031

(3)职工组:

联系单位:云南省总工会

联系电话:0871-4141875

传 真:0871-4141875

联系人:刘晓黎

七、运动员资格

(一)青少年组

1.参赛年龄

射击: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9岁以下年龄)。

甲组: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者(19岁-18岁);乙组:1997年1月1日至以后出生者(17岁以下)。

射箭: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8岁以下年龄)。甲组: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者(18岁-17岁);乙组:1998年1月1日至以后出生者(16岁以下)。

田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8岁以下年龄)。

甲组: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者(18岁-17岁);乙组:1998年1月1日至以后出生者(16岁以下)。

游泳:男子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6岁以下年龄);

甲组: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16岁至15岁);乙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14岁至13岁);丙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2岁以下年龄)。

女子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4岁以下年龄)。

甲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14岁至13岁);乙组: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12岁至11岁);丙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0岁以下年龄)。

自行车:男子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8岁以下年龄);女子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7岁以下年龄)。并分为两个组:甲组:男子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者;女子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者。乙组:男子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女子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皮划艇:1997年1月1日年以后出生者(17岁以下年龄)。

甲组: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者(17岁-16岁);乙组:1999年1月1日至以后出生者(15岁以下)。

举重: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6岁以下年龄)。

甲组: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者(16岁-15岁);乙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4岁以下)。

体操: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1岁以下年龄)。

甲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者(11岁-10岁);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9岁以下)。

摔跤: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6岁以下年龄)。

甲组: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者(16岁-15岁);乙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4岁以下)。

柔道: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6岁以下年龄)。

甲组: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者(16岁-15岁);乙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4岁以下)。

拳击: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8岁以下年龄)。

甲组: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者(18岁-17岁);乙组:1998年1月1日至以后出生者(16岁以下)。

击剑: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8岁以下年龄)。

甲组: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者(18岁-17岁);乙组: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6岁以下)。

排球: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8岁以下年龄)。

甲组: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者(18岁-17岁);乙组:1998年1月1日至以后出生者(16岁以下)。

沙滩排球: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8岁以下年龄)。

篮球: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8岁以下年龄)。

甲组: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者(18岁-17岁);乙组:1998年1月1日至以后出生者(16岁以下)。

足球: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7岁以下年龄)。

甲组: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者(17岁-16岁);乙组:1999年1月1日至以后出生者(15岁以下)。

跳水: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4岁以下年龄)。

武术套路: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6岁以下年龄)。

甲组: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者(16岁-15岁);乙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4岁以下)。

武术散打: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8岁以下年龄)。

网球: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2岁以下年龄)。

甲组: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者(12岁-11岁);乙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0岁以下)。

乒乓球: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5岁以下年龄)。

甲组: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者(15岁-14岁);乙组: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3岁以下)。

高尔夫: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8岁以下年龄)。

2.预赛、决赛时必须持云南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注册,不带身份证原件者,一律不得参加比赛。

3.不允许跨项目注册。如果须转项目比赛的,应重新到该项目登记注册,方可参加比赛。

4.省级运动队转正的运动员(包括试训队员)一律不能参加比赛。该项管理由云南省竞技体育处负责。

5、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的适龄队员可代表输送单位参加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