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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规操办酒席承诺书

书信函2.07W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十项规定和《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关于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共产党员),我郑重承诺:

不违规操办酒席承诺书

一、自觉学习党和国家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

二、决不操办“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等非家庭性质的宴席。

三、决不参加各类违规操办的“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

四、决不借子女升学之机,收敛财物。

五、决不使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不巧立名目使用公-款支付子女入学费用。

六、发现违规操办“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情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举报电话0712—4322757、0712—4338059)。

我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欢迎大家检举、揭发,并请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长顺县教育系统严禁违规操办酒席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县委《七项规定》及《长顺县关于严禁干部职工违规操办酒席的规定(试行)》(长党办发20152号),本人作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不以任何形式及理由操办除婚、丧、嫁、娶以外的乔迁酒、搬新居酒、生日祝寿酒、升学酒、满月酒、参军入伍酒、工作调动酒、开业庆典酒、门面酒等各类酒席;

二、不借他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亲戚等)名义变相为自己操办调动酒、贺房酒、生日酒、以及为子女操办升学酒、当兵酒、满月酒等各类酒席;

三、不参与任何违规酒席的吃请、送礼;

四、遇红、白事不大操大办,自觉进行申报登记备案;

五、本人作为一名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将带头移风易俗、厉行节约,不违规操办各类酒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惩罚和处分。

承诺人:

2015年9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