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萃馆

位置:首页 > 范本 > 书信函

农资销售合作协议

书信函3.31W

甲方: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武汉三鑫电脑有限责任公司

农资销售合作<a href=协议" title="农资销售合作协议">

红安县梅霖粮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红安县境内建设农贸市场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并投资建设农贸市场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项目内容

乙方计划该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1900万元人民币,在红安新型产业园征地15亩左右,新建产业园农贸市场。项目总建筑面积12700平方米,其中蔬菜交易区4500平方米,果品交易区1000平方米,蛋禽类鲜活水产品交易区1500平方米,综合服务区2500平方米,道路、停车场硬化面积3200。项目动工后建设周期24个月。全部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值1000万元左右,税收40万元左右。

二、项目用地

1、甲方同意在红安县新型产业园内以挂牌方式为乙方提供15亩左右工业用地,四界及实际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2、土地价款依据国家批准的红安县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即6.4万元/亩。该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自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乙方的履行情况,如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动工和完成项目建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本协议履行或更正,如果乙方拒不接受,可能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且收回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属,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的3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并提供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按照国家土地法的规定,乙方新建项目取得的工业用地,如果在摘牌后的两年内仍有部分土地没有进行建设,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未建部分的面积。

4、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条件及报建、环评、消防等相关手续和证照。

5、负责在协议签订后50个工作日内将水、电、路接至企业围墙边;协调项目的土地平整。

6、在乙方工业项目建成投产并达到协议约定目标的前提下,甲方为其酌情预留发展空间。

7、指定项目服务专班,具体负责协调项目建设的外部环境。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乙方在一个月内完成在红安新建企业的登记注册。

2、在本协议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项目保证金100万元划入甲方所属城投公司指定的账户内(该保证金可冲抵土地款)。

3、在甲方提供土地红线图和规划要点之日起,在50个工作日内,按照项目投资建设方案,完成厂区平面布舲规划设计、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及工艺设计,设计方案须同时报甲方甲方所属城乡规划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审查确认。项目需于甲方协助办完报建相关手续后的7个工作日内动工,24个月内全部建成投产。

4、所征土地属于商业用地。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工业用途,如确需改变土地用途或土地转让,须报经甲方批准,并据实补交土地出让金。由该宗土地提供的担保、抵押所获得的资金必须用于该宗土地的项目建设,不得挪作它用。

5、新建企业要合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依法履行相关义务,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的风险与责任。有关排污、安全生产、消防和劳动保障等,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政策法规。

五、优惠政策

1、根据国家对“西部大开发”以及“中部崛起”的相关政策,新建项目应该享受的优惠和减免部分,按国家的政策和规定执行。

2、新建项目在红安经营期间,享受《红安县鼓励投资的若干规定》所规定的优惠待遇。如遇国家政策和体制变化,双方就相关内容另行协商。

3、财政奖励:从项目竣工投产并依法纳税之年起,三年内由县财政将新建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本级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新建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本级留成部分前三年100%、第四至第五年50%奖励给新建企业。

4、该商业业项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行政性收费实行“零规费”;五年后实行“一卡制”收取。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服务性收费,实行“打包”收取。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应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一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因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本协议书的订立及履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除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书应继续履行。

七、附则

1、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书面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红安县人民政府 乙方:武汉三鑫电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红安县梅霖粮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约时间:2011年10月18日

签约地点:湖北红安

农资销售合作协议 [篇2]

提供方(甲方):专业合作社

联系电话:

购买方(乙方):联系电话:

为了更好的实现服务三农、注力三农的经营理念,专业合作社针对本社社员推出农资产品赊销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赊销给乙方的农资产品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本欠款自协议签署之日起,按照月利率计算。(如果不要可自行删除)

【第三条】农资赊销服务需甲乙双方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为乙方提供农资赊销服务,提供优质可靠的农资产品;

2、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需将其生产的全部农作物产品,全部销售给甲方,不得转售其他组织或个人。

3、由甲方负责以略高于同期市场价进行回收乙方的全部农作物产品,保证乙方的利益。

4、乙方于甲方处产生赊销农资欠款的本金及利息全额,甲方有权从回收乙方的粮食作物中按市场价格扣除欠款的本金及利息全额。

5、因乙方单方违反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需赔偿甲方经济损失费用为乙方于甲方处赊销农资欠款的本金及利息全额 的两倍

即:赔偿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 甲方须履行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优质可靠的农资产品,并对农资使用进行技术指导。

2、甲方有义务回收乙方生产的全部农作物产品,并按略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回收,保证乙方的利益。

3、甲方有权在乙方收获的农作物产品中,扣除乙方赊销甲方农资的欠款的本金及利息全额。

【第五条】 乙方须履行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作为专业合作社的社员,有权享受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的一切优惠待遇及惠农服务。

2、乙方作为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必须履行一切社员应尽的义务。

3、乙方作为专业合作社的社员,有义务将生产收获的.农作物产品,全部销售给专业合作社,不得转售其他组织或个人。

4、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履行在乙方收获农作物产品中扣除赊销甲方农资欠款的本金及利息全额的工作。

【第四条】本协议自年月日生效,截止年月日结束有效期。

【第六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可诉请本协议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管辖。

【第七条】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合同中任何条款时,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时, 受害方将依法追究请求违约方赔偿。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生效,望共同遵守。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

农资销售合作协议 [篇3]

农资连锁合作协议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为切实做好**设施蔬菜基地农技、农资服务工作,解决广大蔬农在农资和农技方面的迫切需求。经甲乙双方商议,乙方以农技、农资连锁形式加盟**农资连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自负赢亏、共同发展原则,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力

1、有制定商品的销售价格及划定乙方的销售区域的权力。

2、有权定期检查乙方的库存商品。

3、有权对乙方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和损害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给予处罚。

二、甲方的义务

1、有义务根据栽培季节、新品种示范推广需求,以及科技推广的实际需求,组织师资力量,无偿进行培训。乙方全力做好组织工作。

2、有义务根据市场需求提供优良优质品种,并提供相应的栽培技术。

3、有义务按连锁经营的范围(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器械等)保证代理品种按乙方预定的计划数量及时供货。保证一定金额量的货物铺垫,确保销售正常运转。(具体数量双方根据实际商议确定)

4、有义务对乙方所代理的甲方商品进行宣传,严格控制市场,在乙方遇到激烈竞争时,给予帮助和支持。

三、乙方的权力

1、在协议期内有权享用“****”的牌誉,并享受甲方优先供货和价格优惠待遇。

2、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全方位广告支持,并及时提供价格信息和给予销售指导。

3、有权享受甲方代销品种的铺底销售,滚动结算方式。

四、乙方的义务

1、按月结清当月销售货物款项,并每季度进行一次货物盘存。结清经销款项不得拖延或拖欠,确保每年12月15日结清。

2、应及时在销售季节内退换货物,确保过时、过季节货物不积压。

3、必须优先从甲方进货,甲方短缺的品种经营,须与甲方协商,征得同意备案后,再行经营。

4、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严令禁止销售的商品,特别不得经营销售剧毒等违禁农药,否则视为违约,责任自负。

5、有义务遵守甲方所制定的价格体系和销售规则,严格在规定区域内销售,服从甲方对连锁店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五、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均属各自独立的经营单位,一方对另一方的经营风险不承担责任,如一方无意继续合作,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待认定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期自月 日。按年度提前三十日续签,如到期未签,本协议自动失去效力。

4、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盖章):

农资销售合作协议 [篇4]

提示:本信誉卡只适用于农资商品的零售交易

(公司门店名称)农资商品销售信誉卡

商品名称: 数量 : 规格(成份): 金额:

购买者姓名: 购买者电话: 地址:

本公司门店郑重向社会承诺,决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如购买的产品发现质量问题,请与我公司门店联系,我公司门店将依法承担责任。

工商部门投诉电话: 农业部门投诉电话:

年 月 日(公章)

经手人: 联系电话:

(公司门店名称)农资商品销售信誉卡

商品名称: 数量 : 规格(成份): 金额:

购买者姓名: 购买者电话: 地址:

本公司门店郑重向社会承诺,决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如购买的产品发现质量问题,请与我公司门店联系,我公司门店将依法承担责任。

工商部门投诉电话: 农业部门投诉电话:

年 月 日(公章)

经手人: 联系电话:

标签:农资 协议 销售